但是,有没有人能告诉黎芷媛。当你遇到一枚貌似霸道总裁,实则整颗心都扑在她身上的总裁时,她该如何拒绝这个男人。
那天晚上,当她已经待在那座皇宫里面三个月,却第一次发作重生轨道带来的后患。
那个像狼一样的男子,平日里都是衣冠楚楚。那天却是衣衫不整,狂躁地在她床边走来走去。还赤红着眼睛,看起来可怕极了。
她就那样默默看着他,把所有来给自己看诊的医生,都骂到抬不起头,接着又在床边守了自己一整夜。
这个男人,应该是心疼自己的吧。不然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神情。仿佛正在受苦受难的人,是他而不是她。
然而,黎芷媛看着他的脸。心里想得却是,这是一个怎样演技高超的骗子。如果不是今天下午的那件事,想必现在,就算铁打的心肠,也会有点化了吧。毕竟有一个男人,对自己的衣食住行打理得无微不至。黎芷媛的一些生活细节,比如说,不喜欢吃番茄,却最喜欢吃研到七分碎的番茄酱,当她亲眼见到那个男人,他把身上价值几十万美金的手工定制西装,围在自己身上当围裙,然后仔细研磨每一颗西红柿,甚至还小心地挑走所有的西红柿籽的时候,她真的觉得,有一束阳光射进了她的心里。
只可惜,她忘了一件事。冬天里的太阳看起来很大很好看,实际上等它落下去,留在当地的人,就只能感受到更急刺骨的寒冷。就如同,她曾对洪世恒付出的真心,让她啃了一嘴玻璃碴一样。
曾经以为狗血到离奇的故事,只会出现在她出演的电视剧里面的故事,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她的第一反应是,好神奇。第二反应是,好可怕。这一定是假的,是梦。
而且,这个故事是真实的,真实到足以粉碎她对眼前男子仅有的一点点好感。再把自己置于冬季的西伯利亚雪地里,让那零下三四十度的,号称地狱里吹来的鬼风吹醒她的理智。让她能变成和那天气一样寒冷的人儿。
这样,她才能活下去。
那些尘封在她心底深处的往事,这时候却复苏了过来。
七岁刚懂事的时候,她就听人说过。“黎芷媛,你可是个千金大小姐。”“黎芷媛,你是落了毛的凤凰。不过这贵种就是贵种,果然是国色天香,不像一般人家能生出的女孩。”
那些或是讥笑,或是羡慕的眼光,她前世从来都没注意过。如果她家祖上真是个很有钱的大地主,那就,就好了。她就不用每天上山砍柴,回来喂猪。包揽了家里所以的家务活后,还得抽时间在煤油灯下看书。
只是听得多了,她终于有一天,对着那群不怀好意的小孩喊道:“不许你们乱说了,否则等我真成了千金大小姐,我第一个就把你们的皮给拆了。”
那群半大不小的小孩,正是猫憎狗嫌的年纪。听了她的话。四散逃走,可是嘴里还不忘喊着。“黎家的天仙生气了,大家快跑。”“明天咱们再来。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像是画里的一样,咱们明天谁都得来呀。”“好,不见不散。”
她那时候拼劲全力打跑了那群小孩,自己却一屁股坐在了山坡上掉眼泪。
“哼,谁不希望自己可以是个千金大小姐。每天睁眼就是各种漂亮衣服。什么活也不用干,只需要美美地坐上马车,等王子来吻自己的手背就好。”
可是,黎芷媛走到了河水旁,对着水照自己的模样。微风吹过,似乎都在感叹,这比世上所有的花都美丽惊人的容貌。
黎芷媛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盈盈的眼波和水波和在了一起,也不知道是谁为谁增添了丽色。
她再看看自己的手,上面却有一块砍柴时留下的伤疤。
对于常人来说没什么,可她却生得那般倾国倾城,眉笔难描。连手脚都比一般山里的女孩子们生得美丽动人。这块疤看起来,就显得格外明显。犹如满月中的一点褐色,难看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