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在活着的时候,闺名小琴。下面是一个俗套的故事,俗的不能再俗,关于小琴和张生。
小琴和张生的时代,有黄世仁和喜儿。但小琴不是喜儿,至少一开始不是。小琴十六岁嫁给张生,第二年生下一名男孩。男孩很可爱,白白胖胖,像一颗剥除红衣的饱满花生。张生的家境称不上富裕,但男耕女织,幸福美满。小琴白天带孩子,干活,晚上还要哄孩子睡觉,很是辛苦。但辛苦的满足。男孩一岁半的时候,意外发生了,小琴怀抱着他喂奶,因为太过疲惫,身子前倾,睡着了。孩子的口鼻被覆盖住,不能呼吸,等小琴醒过来,孩子已经彻底没了气息。
意外发生后,张生看到她便想起夭折的儿子,触景生情,十分苦恼,于是一纸休书,将她赶回娘家。小琴濒临疯癫,十分的理智仅余三分。哪有娘亲不爱孩子?她比张生更痛,除了痛,还有深如马里亚纳海沟的愧疚,一入夜,就撕心裂肺,恨不得把自己给活剐了。她开始有了执念,如果跟张生再生一个孩子,也许她那个苦命的娃就会再次投胎到她肚子里,续上前生未了的缘分。
可张生已经另娶妻室,重头再来,老丈人还是个地主,简言之,他傍了富婆。小琴白给倒贴,他看都不看一眼。而且对上门纠缠的小琴言辞犀利,冷嘲热讽,净往她伤口上撒盐。一次酒后,张生说漏嘴,原来他早就嫌弃小琴,跟富婆眉来眼去,想抱上地主的大腿,从此吃香喝辣。那段时间小琴贪睡,是因为他在她的汤里加了安息散,药劲儿上来,雷都劈不醒。
小琴得知后,彻底疯了。他和她的美满幸福,是建立在儿子的白骨之上。
一天夜里,月黑风高,小琴翻墙入院,将桐油洒了满身,以自己为火引,将房子点着。她看着张生抱紧妻子,坐在火场里化为灰烬。复仇之后,她的执念并没有消除,反而愈演愈烈,她在那场大火里变成厉鬼,与天地为敌。
直到遇见叶弥,在叶弥的雷霆手段之下,收敛了戾气,不再伤人。
故事到此结束。
叶弥将这些旧事翻腾一遍,觉得有点棘手,“如果张生也变成厉鬼,到现在,起码有八十年的道行,不好收啊。得用鸡血狗血什么的,太腌臜了。还不如贴个悬赏,让那些刚出道的小鱼小虾去处理。我堂堂大天师,不想干这些脏活累活。”
叶弥拿出手机开始打字。
角落里,红衣缩了缩,恨不得缩进地板缝儿,“刚少说了几个字,是张生的转世...”
空气凝滞,一股强大的气流袭来,“你大爷的!我脑补了这么多,你才说重点?!信不信我把你剁碎了喂狗!”
气归气,事情还得办,瞧红衣这窝囊劲儿,就知道昨天夜里乘兴而去,铩羽而归。
叶弥这次不调兵了,改为遣将,“紫衣,你去!”
紫衣翻个不屑的白眼,原地消失。
楼下,方浔悠然转醒。
叶弥收到布娃娃的小报告,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走下楼梯,故作惊讶,“你起床啦,早啊!”
方浔有点呆,昨天自己明明睡在床上,怎么醒来以后变成睡沙发了?这一回想,脸色变得煞白,“叶弥,卫生间里有鬼!”
“怎么会,你梦游了吧?”叶弥打个呵欠,走过去推开门生间的门,“里面什么都没有啊!”
方浔也走过来,一看,空空如也。
叶弥满脸的恍然大悟,“一定是因为鬼屋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天做过什么想过什么,夜里就会梦见什么。你肯定被那里的鬼影吓到了,睡觉就梦见鬼。”
清晨的阳光穿透玻璃,洒进室内,空气中有蔷薇的清香。叶弥打开大门,到院子里摘一捧新鲜的花,插在茶几的玻璃瓶中。
方浔呼吸着新鲜空气,抚摸着花瓣上的露珠,觉得昨天夜里见到的一幕,果真是梦。世上怎么会有鬼呢?自己可是学医的,尸体都解剖了无数,竟然会被自己的梦吓到。有点丢脸。
“早饭吃什么?”叶弥轻飘飘的翻篇,用欢快的语调问道。
方浔用凉水洗把脸,神清气爽的走进厨房,“那要看冰箱里有什么。嗯,鸡蛋,酸奶,面包...三明治吧!我下厨。”
美好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享用早餐的同时,方浔分享了今天的计划和安排,叶弥没想好怎么介绍自己的事业,就打了个马虎眼,说搞清洁家政。方浔亦不深究。
吃完早饭,方浔回酒店拿行李。叶弥坐在沙发上,浏览今天的新闻,眼风瞧见紫衣从大门进来,随口问道,“办好了?”
回答她的是一个白眼,和一个饱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