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宁没有推拒,满是赞赏的看了眼便宜儿子:“我们恒儿果然棒,这样我们就能一人吃两样东西了。”
说是素面,除了汤面之外,还加了几片青菜点缀,看起来还不错,再加上被煮熟后玲珑剔透的大馄饨,更加让人食指大动。
母子二人静静的吃着,不浪费一点汤汁,等到吃完的时候,碗底说是光亮如新都差不离了。
回去的时候,金恒抚着肚子笑得很开心,哪怕他只吃的五分饱,但想起那素面和馄饨的美味,就觉得很满足。
这一次,才走到城门,纪宁便不走了,而是带着金恒朝前方村子赶车的马老头而去。
马家算是村子里除了村长家外第二个有牛的人家,忙过农闲的时候便用来拉车,一天就一趟,早出晚归,按人头收钱,一文钱一个。
来的时候她身无分文,但现在有钱了,纪宁当然不会不想辛苦自己。
村子里的人看着纪宁母子二人还有些意外:“老金媳妇,你这是带着二蛋来赶集?你们买了什么?”
二蛋就是金恒的小名,只不过纪宁来了之后就没喊过,当初之所以取也是因为觉得贱名好养活,所以就意思意思的跟随大众也取了个。
纪宁掀开篮子的一角:“我去赶集卖了点东西,给他买了两本书,我们是没那个钱读书,但他爹临终前说过,至少得让二蛋认识字。我跟着他爹认识几个字,就想着教恒儿认认字,至少得会写自己的名字不是?”
几个妇人本来还以为她是买菜买肉,却没想到她是买书,对视一眼只觉得好笑。
才认识几个字有必要买三本书吗?
听说一本书少说都得十几文,有那个钱还不如买一斤猪肉解解馋!
只是二人面上笑笑,心里却是在想着纪宁每回赶集都是去当首饰,这一回连一点吃的都没买,看来估计是当完了,真是个不会过日子的!
纪宁看出了二人的想法,也不解释,等到了村口,腿都差点麻了。
金恒搀着她下了车,二人相携着回了家,放下篮子便去厨房烧了锅水。
“把鞋脱了,娘看看你的脚。”
纪宁放下木盆,手中还拿着一根蜡烛和一根针,等到金恒脱了鞋,便帮他挑破水泡。
以往原主可舍不得带他走那么远的路,今天走了那么久,不说金恒,就是她这副做惯了粗活的身体都有些受不了。
此时天色还没暗下,只不过纪宁要拿针在火上烧一烧消毒,再加上金恒人小脚也小,所以挑水泡更是要小心。
金恒看着纪宁目光专注的给他挑水泡,想起以前纪宁每次去赶集都要先把他托付给村子里走得近的人家,再送点粮食当他的午饭。
而她自己则是揣着一个难以下咽的黑面馒头一大清早就出门,回来的时候都夕阳西下,就为了省来去的两文钱。
可今天,不仅舍得买几本书,甚至还因为他的一时嘴馋而花十二文买了面和馄饨,现在更是耐心的给他挑水泡,不由鼻尖一酸,只觉得眼前模糊了起来。
挑完水泡,纪宁给他擦了擦,便将他的脚放在热水里泡着,而后自己也脱鞋查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