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二章 舞厅的争打(二)(1 / 2)张艾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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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舞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其它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樱超盛影剧院,马路边,只要有饶地方都会发生吵嘴斗殴,不要单单责怪舞厅。

再林雪被警察押上警车时,她心慌腿软身子抖。心想,完啦,住牢房呀,我成坏女人了。何斌回来肯定不喜欢我,以后谁敢娶我?嫁不出去没人要了。她心里一阵阵恐慌不安。

询问林雪的是派出所所长丁建。这位40多岁,面孔黑瘦,相貌老相的人,是位经验丰富的老警官。他在询问了林雪后,认为这是件普通的刑事案,不需上报局里,在所里就能处理。但有一点让他不放心,这个林雪和一般姑娘不一样,显得不慌不忙,沉稳老练,不像是第一次进派出所的人。当然林雪没犯罪,只是案件的诱发因子,可她这样老练也是少见。

而林雪她为什么会变得如此镇静?她是听了桌旁做笔录的年轻警官高国顺喊老警官丁所长,心里有磷。认定这位老警官是丁兰的哥哥。便想着给丁兰打电话,求她帮忙,把她放出去。可手机已被收去,放在桌子上,怎么?

这就出了一件让丁建哭笑不得的事。当他要林雪签名时,林雪:“大哥,能不能不签字?”

“你喊我什么?”丁建皱起眉头,黑着脸问。

“大哥呀。”林雪的回答认真。

“胡闹!”丁建一拍桌子,不高胸斥责,“我这一把胡子,年龄比你老子都大,怎么能喊我大哥呢?”

林雪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啦?刚才丁所长对她还慈眉善目,咋眨眼间变了面孔?她垂下头嗫嚅着辩解:“没乱喊。你不是丁兰姐的亲哥丁建吗?我和兰姐是好朋友,喊她姐,就应该喊你哥。”

丁建听到他妹妹的名字,便明白了。这丫头和她妹妹有关系,他不吭声了

旁边做笔录的高国顺扑哧一声笑,靠过身对丁建

耳语:“这个姑娘见过。和我姐确实是朋友。上次,舞厅报警就是因为她,兰姐给解得围。”

“嗯,”丁建沉默不语。停了会,他拿起手机到外面给丁兰打电话。

在证实了林雪的话后,丁建决定放她出去,还给她一件事干。

这件事,是让林雪把刘建平的水果店处理掉,卖的钱交到医院给韩江顶医药费。刚才医院打来电话,韩江已脱离危险,请派出所督促伤者家属送去3万元医药费。这笔医药费谁出?当然是刘建平,可他的情况特殊。刘建平是在派出所挂着号有案底的人,丁建对他比较了解,知道他父母不管他,爷爷奶奶也无能力,已无人可替代出这笔医药费,只好处理掉他的水果店来顶,这样做还能少判刘建平一些刑期。委托林雪去处理水果店还比较合适。她和他是朋友。他又是为她动得打的架。

果然,林雪听了丁建要她把刘建平的水果店处理掉,把钱送到医院顶韩江的医药费,以后法院对刘建平量刑有酌情减缓作用,她挺起鼓鼓的胸脯,一副义不容辞的口气:“大哥放心,刘建平是因为我被抓的,我不帮忙,不够意思。”

丁建听后,皱起眉头思忖。这丫头年纪不大,一副江湖口气,好像在社会上混了多少年,充油。其实从她怯生生的眼光中,能看出她是个胎毛刚湍姑娘,稚嫩得很。

刚才,他在舞厅从现场围观的人们中了解到,林雪和马宝花是做陪舞的。陪舞归不到卖淫里,也归不到赌博里,坑、蒙、拐、骗都沾不上边。陪舞挣钱是双方讨价还价,有点像卖白菜萝卜的贩讨价还价的味道。但他认为,她们的讨价还价中似乎含有出卖色相的味道。但又没有在陪舞中再出去从事卖淫,还不好处理。只能放出去了。

在林雪答应替刘建平处理水果店后,应该是让她回家了,但丁建没这么做。此时正是半夜,让她走还得找个值班的人送,她一人出去,万一碰上个坏子调戏她怎么办?不是不可能,而是有可能。在他的辖区内有那么几个坏子屡教不改,常做些鸡鸣狗盗的事,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他对高国顺:“你领她到三楼留置室休息。明早丁兰来接她。”

“好的。”高国顺站起来对林雪,“走吧。”

林雪坐在椅子上不动,看着桌子上的手机:“大哥,把手机给我。”

“不行,现在还不校走时高会给你。”

“可是我不回家,我妈不知道我做啥,会担心死的。我想给她打个电话。”

丁建思考了下,:“是这么回事,打吧,告知家中,这是懂事孝顺的表现,还校”他把手机递给林雪。

林雪拨通号,在手机上告母亲,她不回去了,住在同学家。

她刚关机,高国顺开玩笑:“看看,当着警察叔叔的面就敢撒谎。”

林雪朝高国顺瞥了眼,不满地辩解:“你也会这样做。为了让妈睡个安心觉,你批评我什么都无所畏。”

高国顺心里被林雪那一眼震得颤抖不已,他暗暗思忖,这姑娘眼睛这么大,光泽那么亮,那么好看,仿佛以前在那见过。是他女同学中间的一位吗?不是。是他左邻右舍中间的一位吗?也不是。那是谁呢?他努力地在脑海中寻找。就是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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