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项链!我的项链不见了!”
一位夫人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她的声音开看,那根项链一定价值连城。
丽丝看过去,发现是银行家特鲁姆普先生的妻子。
没错,就是那个和夜莺小姐有了一夜的特鲁姆普先生。
如果没记错,这位特鲁姆普夫人,今晚佩戴的,应该是一根镶嵌了七颗硕大粉色钻石的项链。
在大颗的宝石里,钻石和祖母绿价格最高,其次就是蓝宝石和红宝石。
尤其是有色钻石,价格比白钻还要贵上许多,总体来讲,特鲁姆普夫人的粉钻项链,比劳拉今天佩戴的祖母绿项链,还要昂贵。
“恐怕大家要在这里多停留一段时间。”格雷厄姆警督立刻说道。
丢失如此昂贵的珠宝,可不是小事。
即使心里对这群贵妇人作死的行为极为恼火,格雷厄姆警督也不能说什么。
人们的确应该有些警惕心,可盗贼偷了东西,没道理让受害者承受责备。
如果格雷厄姆警督真的责备了这位夫人,这不就成了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了吗?
炫耀几乎是所有动物的天,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不能避免。
更何况,买了珠宝不让人戴出门,难道要放在银行落灰吗?
格雷厄姆警督头疼的看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特鲁姆普夫人,决定等她冷静下来再进行询问。
“快速到周围看看,有没有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他对着其他几个警员说道。
随后,他叹了口气,转向丽丝,“看来侦探们总是和案件同在。”
丽丝后知后觉的把枪收了起来。
只不过这时候已经晚了,在场的人都看到了她的手枪。
或许刚才会有人觉得她英勇,但过了这一会儿,已经有女士认为她可怕了。
尤其丽丝还有过“前科”。
这让这些贵妇人们越发觉得她是个疯狂的女人。
哪个富家小姐会一言不合就拔枪?
不,富家小姐们根本不会随携带手枪,而且还是两把手枪。
实际上,丽丝另一把手枪不过是防备其中一把哑火,而准备的备用手枪。
正常人哪有几个会上来就用双枪的?又不是双枪老太婆!
一群人都被警察组织着,回到了舞会大厅。
大家围着特鲁姆普夫人,给她倒了一杯白兰地,希望她能尽快缓过来。
大概是项链的金额刺激着她回归理智,过了一会儿,特鲁姆普夫人就逐渐镇定下来,开始配合格雷厄姆警督的询问。
“煤气灯熄灭之后,我们都很慌乱,这时候忽然有人喊了一句‘都趴下!’,然后我就听见了一声枪响,我吓了一跳,不小心摔倒在地上……”
特鲁姆普夫人表变得痛苦起来,“然后我就感觉一个男人勒住了我的脖子!我大喊救命,拼命挣扎,那个人才放开了我。我想,我的项链就是那个时候不见的。”
丽丝对着格雷厄姆警督摇了摇头,“刚才抓住的人应该不是偷走项链的人,我很确定,枪响之后他就立刻追着劳拉跑了出去。”
劳拉也附和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那个人确实是冲着我来的。”
“我一开始以为这个人是要绑架我,没想到他会对着劳拉开枪。”
说起来,那个行凶者也算是倒霉。
毕竟谁也不会想到,丽丝一个个子小的富家小姐,居然会如此警惕,甚至还随带了两把手枪。
而且丽丝不按常理出牌,左手抵着别人后背的时候,右手就能对着那个人的手臂开枪,连一丝犹豫都没有。
他当然不知道,在现代看过不知多少电视剧的丽丝,绝不可能把反派留着过年,只要有机会,她就会果断的废掉对方的还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