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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明珠一脸餍足。

上辈子她不是个重视口舌之欲的人,现在人变年轻了,居然也能被几道菜给勾得心里痒痒。

筷子又快又稳,每一次落下都能精准夹起几根鳝丝。

粗细均匀的鳝丝,夹起来是颤巍巍的晃动,浓油赤酱才是响油鳝丝,恰到好处的火候让它吃在嘴里兼具了嫩滑软糯和韧劲儿……现在的黄鳝也是好东西,沟里生田里捉,不是后世口口相传喂药催熟的。

魏明珠吃的是舒心又放心,看她吃饭明明挺有规矩,常伟还是不由自主咽了咽口水。

常家又不缺吃的,就算闹饥荒的时候大家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常奶奶也不会让常伟饿肚子啊。他吃过的好东西多了去,这家店的响油鳝丝做的是不错,但魏明珠吃的时候表情也太投入了。

有那么好吃吗?

从小没见过啥好东西吧。

常伟想起魏明珠的出身,乡下丫头,家里穷,还不疼爱。

常伟夹着鳝丝的筷子一顿,算了,让她多吃点好了。

程诚轻飘飘看他一眼,胆子真肥啊,居然敢对他媳妇儿露出同情的表情?

程诚不是同情魏明珠,他是心疼。

看着她吃东西的享受,程诚情愿自己不吃都高兴。

“炒虾仁和糖醋熘鱼你也会喜欢,快尝尝……”

魏明珠冲他笑笑,咽下去嘴里的鳝丝才呢喃低语:“卖了那么久黄鳝,我还没在饭店里吃过这道菜,吃到了也就安心了。”

她难道不觉得黄鳝黏糊糊的又腥又滑腻?

她也是女的,倒卖黄鳝这种事她上辈子都没干过,滑腻腻的像蛇一样的东西,魏明珠能喜欢才有鬼呢!

不过是为了生计,她得忍着恶心去做这门生意。魏明珠觉得响油鳝丝好吃,不仅是东西本身好吃,坐在饭店里点一道响油鳝丝,这件事本身就意味着魏明珠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有钱有闲,才敢走进国营饭店,点上一大桌子菜请客。

结账时,魏明珠给的钱。

她好歹是当过跨国企业高管的人,只是一餐寻常的美食还不能让她失态。

但刘美确实没吃过啥好东西,魏明珠不至于见到海鲜就激动,却给刘美点了一道饭店里最贵的‘扒海参’打包带回去。

“我说了要让我妈过上好日子,一份扒海参而已。”

魏明珠提着打包的菜晃晃悠悠说道。

抱着20斤红薯被赶出魏家,她今天能让刘美吃上20元一份的‘扒海参’,以后就能让刘美享更大的福!魏家是个啥玩意儿?呸!

程诚知道她是高兴呢。

他把魏明珠送回家,眼看着那门关上,掉转头就沉了脸,颇有皮笑肉不笑的狠厉:

“常子,你嫂子长得太漂亮,总有人打她的主意……我又不能天天守在商州,你说咋办?”

常伟只差举双手投降。

他对未来嫂子是真没有歹心啊,一开始是很惊艳,后来人都被诚子哥圈定了,常伟就把自己的心思掐了。

他小心翼翼的说,”嫂子明年不是要去京城念大学?”

哥,您再忍大半年就好了啦。

不对,京城也不是全然太平,有个疑似魏明珠“初恋”的齐建华。咳咳咳,常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那用小光大伯的关系把刘荣捞出来,难道还要用小光大伯的关系帮着诚子哥斩断情敌的觊觎?小题大做,传回京城肯定要被人笑死。

为了避免被人笑死,常伟用尽所有诚意说道:

“嫂子又不会看上其他人。”

当然,明珠说了喜欢他,这让程诚的心稍微踏实。

……

魏明珠带着打包的菜回家,扒海参还带着热气。

刘美从来都没吃过海参,也想不到这菜它敢卖20元一道。魏明珠说特意给她带的,她也就老老实实吃掉,滋味是极好的,魏明珠说是“海参”,是海里的一种东西,刘美点着头:

“好吃,明珠你也吃。”

“我在饭店吃过了,妈您多吃点,这东西补人呢。”

刘美还是太瘦。

每天都跑来跑去,也让她没机会变白。不过眼睛有神了,和魏明珠刚“醒来”时那个提线木偶般的乡下女人有差别。一具行尸走肉里被装上了灵魂,刘美对未来有了盼头。

她试探着问魏明珠和程诚的事,魏明珠很爽快承认了:

“我觉得他人不错,先处着呗,反正也不用天天见面,不耽误啥事儿。”

“程诚是开大车的?”

“在保密单位上班,现在休假中”

保密单位上班?那明珠岂不是要当家属,刘美一瞬间就想远了。

在刘美的观念里,处对象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老实本分的她没想过还有像她女儿这样渣的,恋爱和婚姻又不能划等号,魏明珠就是想和程诚谈个恋爱!

“当家属挺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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