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剖析(1 / 2)诩铭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钱枫说完压在心里好久的这些话之后,心情舒畅了许多,大概过了得有一分钟的样子,钱枫才又开口说道:“同学们,我今年三十岁,比你们也大不了几岁,当然比起这位盛青峰同学是要小的,我们算是同龄人了。

说句真心话,我总觉得自己的时间不够用,我还能做更多的事情。

今天,看到你们坐在这里上课,我打心里高兴。

我认为,知识就是要传播开来,让知识能发挥更大更多的作用,造福社会,惠及百姓。

我真羡慕你们,也想如你们一样,能够有一个学习知识的机会。

我诚恳的要求同学们在有限的时间里,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各项技能,并能学以致用。

最后,我还是要为自己因一时情绪激动说了些题外的话,耽误了同学们的课堂时间而说声抱歉,请同学们不要见怪啊!”

说完,他朝谢流云等人深深的鞠了一躬表达自己的歉意,等他直起身来时,看见大家都朝他报以理解的微笑时,就欣慰的说道:“现在,我们继续上课。”

说着话,他继续对第一张照片进行着分析,“大家仔细看小白鼠头部的外伤,根据创伤的凹陷程度和边缘痕迹,我们可以较为准确的判断出凶器的形状和尺寸。”

此时,尚白风举手示意钱枫,他有话要说。

钱枫立刻停下自己的讲解,问道:“尚同学,有什么问题吗?”

“教官,通过伤口受创的情况来判定凶器,不会有误差吗?”

“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用这样的方法来判定死者是被何种凶器所杀,是有偏差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伤口的受创情况判定凶器,经实践检验,结果是准确的。”

“教官,您说的这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在四种情况下,是无法直观的用尸体受创情况判定凶器的,具体为腐烂、浸泡和火烧。还有一种情况,请大家想一想是什么?”

“破坏。”

黄寒涵看着钱枫,没有丝毫犹豫,平静的说出了这两个字。

钱枫点头,“黄同学说的答案是正确的,就是破坏。”

然后,他意味深长的说:“我为何说完前三种情况就停下来呢?是为了让同学们将之与最后一个情况区分开来。

尽管在这四种情况下,人体的肌肉组织均会发生严重变形,导致伤口的受创情况因肿胀移位而被破坏,不具备作为证据的条件。

但不论抛尸于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或废弃的宅院,任其腐烂成白骨,还是沉尸于江河湖泊中,使其加速腐烂,亦或是直接焚烧尸体,掩盖凶杀事实,都还算是发生在正常范围内的事情。

唯有破坏是不同的,也是最极端的掩盖犯罪事实的行为。

我们在今后的破案过程中,如果发现尸体遭到了破坏,不管破坏程度如何,都可以直接断定凶手是极度凶残的,心理是严重扭曲变态的,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因为,这样的犯罪分子极其危险,具备很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察能力。

遇到这样的案子时,务必要跟同事们讲明此中的关键,说清注意的事项,严密排查跟死者有关的人,不要放过任何的可疑人员。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