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一个晚上,难道我是天才?
不对啊,秘修想要强化身体,需要吸纳足够多的灵力蕴藏于灵海之中,然后需要强化身体的秘技调动灵力去浸润皮肉骨血,乃至五脏六腑。
难道是那些红光的光点?它们与蓝色的灵力光点分离后便直接融入了身体里,竟是一夜之间就将他的身体强化了?
秦风越想越兴奋,那颗晶石看来是天大的宝贝,不仅可以匹配灵魂让他控制分身,还能分离灵力和杂质,逆天的是那些对于其他秘修来说致命的杂质,竟能让他直接强化身体。
秦风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去野外体验一下自己现在的战斗力。
以前,秦风只能靠一些陷阱和经验去捕杀落单的小型野兽,但想要在荒原外围遇到小型野兽,无异是天上掉馅饼。
这外围别说是小野兽,就是能食用的草根都难以寻得,秦风上一次在外围遇到小野兽还是半年前,他都快要将之杀死了,结果被麻二狗带着几个泼皮混子给抢了。
也因此,秦风和麻二狗结下了死仇。
没错,就是死仇,对于贫民来说,夺人口粮就是断人生路。
那之后,秦风也成功阴了麻二狗一次,让他身边最壮实的泼皮断了腿筋,失去了战斗力,现在已经皮包骨头在草棚子里等死了。
现在,秦风想往荒原深处走一些,去探一探他从未涉足过的地方。
不过,腰间磨尖的铁条显然不足以应对未知的危险。
秦风决定去孙胡子的杂货铺子换一把趁手的武器,之前得到的那一块紫月草的茎块应该能换到了。
孙胡子的杂货铺子就在贫民区南区的入口,面积不大,但却几乎什么都有得卖。
在秦风眼里,孙胡子是个挺神秘的老头,也挺有本事,不管需要什么,即使他铺子里没有,也能在三两天内弄过来。
就是这老头太奸滑了,缺斤少两是常事,而且经常把劣质物品当好物出售。
有人说孙胡子和林家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秦风进杂货铺子的时候,一个佝偻着背,头发胡子全白,脸上的皱纹可以夹死苍蝇的老头正叼着一根烟枪,一边理货一边吞云吐雾。
看到秦风进来,孙胡子抬头看了一眼,道:“小鬼,最近伙食不错啊,又窜高一截了。”
“少他妈废话,老孙,你看看这个。”秦风将那紫月草的茎块拿出来,丢给了孙胡子。
孙胡子抬手接过,在手上掂了掂,又放在鼻间闻了闻,道:“紫月草的茎,有三十多年的年份了,你要换什么?”
“一把趁手的武器。”秦风道。
“等着,我找找看。”孙胡子说着,在堆满各种货物的墙角翻找。
没过多久,孙胡子拿出了一把被兽皮包裹着的长条状物品,丢给秦风。
东西入手份外沉,足有三四十斤。
秦风打开一看,发现是一把黑不溜秋的刀,刀上面坑坑洼洼,而且前端还断了一小截。
顿时,秦风横眉竖目,大骂道:“我说老孙,你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这刀杀只鸡都杀不死吧。”
“不识货的小鬼。”孙胡子拿着烟枪在货台上敲了敲,接着道:“你旁边那根木头看到没有,拿起这刀试一试。”
秦风撇嘴,拿起这破刀,随意斩向了那根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