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和我说说他和她的事?”,秦歌喝了口杯里透人心脾的冰凉泉水,抬眸若有所思道。
温秋点了点头,抱着水杯,修长笔挺的双腿互搭着翘起,她的神情很郑重,就好像她接下来要说的,是前朝留下的遗诏一般:“爸爸叫温华,今年六十三岁,妈妈叫林岚,如果没去世的话,今年刚好六十岁,他们两个都是燕京本土生人,所以他们的故事,也基本都围绕燕京展开”。
“爸爸年轻那会儿,在一家鞋店做学徒,妈妈当时是这家鞋店老板的女儿,正逢豆蔻年华,青春而靓丽。两人具体相识相恋的过程很冗长,但和俗套的爱情故事有不少相像的地方,那时的爸爸,高大且俊朗,这一点从咱们姐弟三个身上就可以看出来,温家没有太矮的人,最低都是一米八起步,样貌也都是端庄大方,挑不出任何毛病。妈妈自然也不差,是当时整个商业街都有名的鞋店一枝花,郎才配女貌,两人之间发生故事早在外公的所料之中,事实上他当初在招进爸爸当学徒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顾虑,不过爸爸当时的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所以他同意爸爸当学徒也是侧面接受了两人的关系”。
“没了外公的阻拦,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短短的一年时间,两人就踏入了婚姻的殿堂,再后来,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爸爸,拿着外公资助给他的十万块钱,在市中心开起了温家真正意义上的首个店铺,后来又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头脑精明的爸爸不但把原有的十万块钱翻了千倍不止,还在市中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再之后,爸爸为妈妈重新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而一直没有要孩子的他们,也在第二年生下了我,按爸爸的话来说,男人一事无成的时候培育下一代,是对孩子以及妻子最大的不负责任,不给则以,要给,就给自己的女人,最繁华的世界。爸爸做到了,妈妈就像公主一样,生活在爸爸的庇护下,如同最耀眼的明珠,在爸爸的擦拭下,永远不会蒙尘”。
“可惜世事难料,在幸福的生活了十年后,爸爸的生意伙伴因为财产分配的原因背叛了爸爸,他最信任的朋友丝毫不留情面的在背后咬了他一口,那种无论是现实上的还是内心上的痛苦,都深彻入骨,再后来的事情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爸爸带着全家奔赴南方,破釜沉舟,没日没夜的苦熬了十年之久,才勉强的重返燕京,在他和妈妈的故土,重新扎根。爸爸的身体原本很健康,可惜经过这二十年的彻夜打拼,再加上被迫酗酒的生意场,爸爸逐渐患上了严重的胃炎和心肌劳损,加上他现在的年岁也大了,机体的恢复能力很差,除了慢慢调养之外,也没有其他太好的办法”。
又是一段冗长且语序凌乱的描述,秦歌算是发现了,温姐姐这人别的都还好,就是不太会讲故事,逻辑观、语言表述能力都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这要是换做大名鼎鼎的叶文叶作家来描述这件事,效果肯定要好的多。
毕竟这么一件毫无波澜起伏的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爱情故事,正常人谁不是一笔带过,肤浅,太肤浅了这女人。
就这种故事,把外公塑造成一个专门棒打鸳鸯的大坏蛋,两人在经过层层阻挠后还是走到了一起,这多罗曼蒂克,多…特么扯淡。
“想必妈妈到死,也从没怪过他吧,从你说的这个故事看来,他真的把最好的都给了她,确实,就像公主一样,捧在怀里,刻在心上,这也许才是心上人吧,他确实很优秀,一个爱自己女人的男人,即使一事无成,也应该得到敬佩”,秦同学摆出一副前世语文老师的姿态,对温姐姐的小学生作文进行了深刻的情感点评。
温姐姐眸中泛着清浅的泪光,要不是待会儿还要见琴姨,她恐怕早就被自己的故事感动到啼哭起来了。
“妈妈走的时候,睡的很安详,她躺在爸爸宽大的臂膀里,感受着温暖和浓情,安静的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也许就像你说的,这才是爱情的真正模样吧”,温秋表情微伤道。
秦歌点了点头,见惯充斥背叛出轨桥段的现代爱情的他,也很憧憬这种纯洁无瑕的爱情。
正在两人都有些伤感的时候,琴姨刚好忙完了手里的工作,从食堂拿来两个硕大的肉包子走进了小木屋。
这倒不是琴姨骄纵秦歌,只不过秦歌以往骑车回家,每每赶到孤儿院的时候,食堂已经没了饭。为了秦歌不挨饿,她每次都预估着秦歌到家的点儿提前十分钟送饭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