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真的没有纯洁的友谊吗?这个答案是不确定性的,对于有些难以控制自己玉望并且孤独的人来说可能真的没有,但对于那些心思单纯,能够控制自己的玉望的人来说应该是有的。
这么多年来,我只有一个异性朋友,也是唯一一个,我与她可以说是知己,按现在的话说就是我是她的闺蜜,她是我的红颜。
我与她相识在一家图书馆,我们的相识特别有趣,我那时特别喜欢看清史,就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我记得那套书一共十三本,我每看完一本都会将自己的读后感写在一张硬卡纸,当做书签夹在里面再还给图书馆。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电视剧,那时候正演着康熙王朝当我看到康熙废太子胤礽的时候有了疑惑,于是第二天就去图书里再去借那本书。
当我把那本书借回来,刚打开书就看见我写的书签多了一行清秀的小字,我看字体就知道是个女子的字。
她虽然只写了寥寥几句话,但清晰的阐述了她与我的不同观点,说的十分有道理,于是我就给她写了追评,再次夹在书里还了回去。
那时我倒没觉得她会再看到,只是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样做是对她的尊重。
三四个月后的一天,那天我在图书馆里看书,我清晰的记得那天我看的是纳兰词,说来也是巧合,那天我正好坐在历史区的地方靠在墙看书,只因为那块地方认此较少。
当我正看到妙处念到:“山一程水一程…”时听见有个身后跟她得朋友说着:“你看那那人给你回音了啊,没想到这人对这段清朝历史这么喜欢。”
我听到她的话,就让我想起了与我有过交集的书,我绕过书架看向坐在一旁的两个女生,其中那个拿着那本清史的女生,正摆弄着手里的书签看着我写的读后感,和我写给她的追评。
我走到她对面坐下,犹豫了很久问她:“这面的留言是你写的吗?”
“是啊…这书签是你写的?”
“是我写的…太巧了能跟你遇见…”
之后的大半天,我们都在讨论中度过,在那时我就觉得,她是个懂我的人。
就这样我们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县城里相识了,每个周末我们都会约好了在图书馆里见面,一起看书一起聊历史聊诗词。
如果我那爱开玩笑的朋友是我生活中的知己,那么她就是我精神和思想的知己。
还记得那段时光我们除了爱情无话不谈,她给我看她写的小诗,我给她看我写的词,有时候我会写好阙,请她来填下阙。
这样的友谊维持了三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以后恐怕不能再来图书馆里见我了。
其实我挺理解她的毕竟嫁为人妻,该有的底线还是应该守的,任何男人也不能忍受自己的爱人每个周末去幽会其他男人,谁管目的纯不纯呢?
有时候人心就是这样狭隘和自私的,哪怕是所见的事实就摆在眼前,但人们偏偏就会去往龌龊的地方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