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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远处传来的枪声,路永仁知道顾克路那边恐怕已经开始了。他这一边也绝对不能输。
“传我命令,火速前进!”
二连齐声喊道:“是!”
但是巴尔格达山的西边山坡是背风坡,这里地势平坦。来自北方的寒风被挡在东边。南方来的暖气被巴尔格达山阻挡在此,雨水丰沛,青草油油,有大量的山羊与耗牛在此生活。
而路永仁他们来的时候,非常幸运,遇上了狼群正在狩猎。
狼的单个战斗力并不高,它们狩猎山羊与耗牛必须要找幼小落单的家伙出手。
“路连长,现在我们怎么办?”
福吉问道。
“暂时原地不动。”
路永仁下达了命令。
他望向了狼群,只见狼群之中有好几只匍匐前进,要一只在远处望着。
路永仁注意到这几只狼很鸡贼,它们狩猎方向是从山羊的屁股后方,也就是山羊的视野盲区发起的攻击。
攻击之前,这一只山羊还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后才低下头吃草。
就是它低头吃草的一瞬间,有一只体形比其他狼更大的狼骤然发起迅猛的攻势,从侧面一口咬向山羊的脖子。
很明显,这是一只狼王,它的攻击让其他所有狼都发起了攻击,同时狠狠的咬在了山羊的屁股上。
山羊瞬间下意识的后跳,狼王与众狼咬死不放。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山羊拼命挣扎无效,窒息死亡。
其他的羊与牛纷纷躲避狼群。
“这写狼好厉害。”
福吉感叹了一句。
狼王独享着美餐,再这一个时候谁敢上前一步,它就呲牙咧嘴发出低吼,警告退后。
路永仁看了一眼福吉,他年纪不大,才十六岁。
“你们都知道我以前是放马的。对这些狼我熟悉的狠,狼王并不是一出生就有的。它们自己内部首先会厮杀,选出一个最强者来当狼王。其次会再厮杀选出一个女狼王来作为交配对象。
其余的狼与母狼都说禁止交配的,老弱病残的狼都会被抛弃,以此来保证狼群之中最为强大的基因延续下去。”
福吉与其他队员都触景生情,想到拉斯小镇上的人们。
狼王会抛弃老弱病残,但肖恩却不会。
所有人都对肖恩的尊敬更多了一层。
“那他们与狗的区别在那里呢?老人们都说看尾巴,可是我看用餐的狼王就是翘着尾巴,难道它也是狗?”
福吉又好奇的问道。
“不是。狼的尾巴高低代表这它们在狼群之中的地位,夹着尾巴的狼是地位最低的,半翘的是老二老三,只有狼王是完全翘起来的。”
路永仁解释道。
“我现在有点明白肖恩团长为什么会带我们来狩猎狼群了。”福吉沉吟道,“狼身上的皮毛与肉并不是肖恩团长真正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是我们在猎杀狼群的过程之中,向狼群学习它们身上的优点。”
路永仁忍不住是一愣,福吉说都这一点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你说的很对,那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把自己当成一群狼,学习它们的战术配合,学习它们的偷袭方式,学习它们的残忍强大。”
路永仁讲到这里,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狩猎,开始!嗷呜~”
其余二连所有人都狼叫了起来,把底下的狼群吓了一跳。
正在用餐的狼王抬起头,凶恶的看着眼前的这些“掠食者”。
战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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