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二章 爱生气的boss和难伺候的荒宠(1 / 2)不还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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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形像鸵鸟和火烈鸟的结合,暂时命名为[烈火鸵鸟],灵柩生物,群居,身高约2米,羽毛是红色的,鸟喙尖锐,奔跑和跳跃能力极强,气息灼热,追踪能力很强,怀疑其嗅觉和视力敏锐。”漂泊一边跑一边记录。“族群诞生地为烈火城附近灵柩,灵柩内部栖息地未知。”

这些信息可是能在《大荒》论坛卖钱的!作为超市售货员,漂泊整理这些信息速度也很快。

漂泊等人也不愧是老玩家,体质不知道被哪种关键词加成,三人很快追了程京。

可惜的是,烈焰鸵鸟比他们速度更快。

“你从哪里看出来他们嗅觉和视力敏锐的?好吧,我知道了!呼呼~”斑马边跑边喊,停下来喘了两口气,又开始继续跑。

现在的情况是,那些红色鸵鸟陆续从灵柩里跳出来,最开始的那一只原地警戒,其余的都追了来,只有两只在扒拉着他们昨天在水边营地钓到的小鱼和其他食物。

追逐他们的估计有四十多只,每人身后都有十多只,剩下的鸵鸟都开始沿着灵柩四散分布。

可十多只已经很恐怖了,程京本来趴在草里,但是发现还是有这种鸵鸟朝着他的方向跑去,果断继续跑。

幸好队友看在钱的份,开始朝他汇合。

“我们是食物嘛?追的这么紧?”闪闪浑身湿漉漉的,不比程京跑得快,大概是体力太糟糕,她直接瘫倒在柔软的草地,“老板,我牺牲断后,记得给我加钱!”

程京几人点点头,开始边撤边观察,可能发生的残忍一幕。

那四十多只烈火鸵鸟,只留下七八只,刷的将闪闪围住,使劲的划拉她的背包,准备的食物都被它们翻出来了。

其中一只还咬住闪闪的衣服,把她像虫子一样在地拖晃,还用灵活的巨大爪子扒拉,手段极为粗暴。

闪闪强迫自己不出手!拿生命收集情报!

“看来不吃人,我们把身的东西都给这些强盗!”一直很冷静的程京开口,其他两人的动作也不犹豫,毕竟让小姐姐断后已经很不好了,干脆要死一起死,赌一赌这群恐怖的大鸟不吃人。

这种生存游戏,着实锻炼每个人的反应和判断能力,要知道大荒也是有很恐怖的野兽的,加越来越狡猾残忍的星眷者,轻松只是暂时。

而一些适应不了的玩家,单是每天从梦魇苏醒,在大荒的草地就只想睡觉放松。

程凉当初就把地球玩家归为三大类,而不管原因如何,星眷者玩家都只有认真玩游戏那类。

地球玩家就不一样了!

好战玩家:“组织小队,捕猎星眷者,打猎食物,换取资源,挑战梦魇,开发映界,探索解密贪难日、追逐黄昏使,挑战蜃景,锻炼能力。啊,今天又是充实的一天!安排下明天的计划吧!”

佛系玩家:“该干嘛干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船到桥头,高兴就种田,不高兴就砍。“不怪我,谁让这游戏没有主线的?”

咸鱼玩家:“我是谁?我在哪?哪里安全我去哪。苟着好,种田妙,战斗一响我睡觉。谁让我菜啊!喊完666,有事我先溜!”

赚钱玩家:“一直被雇佣,一直在打工,喜欢996,福报全都有。毕竟,现在的我只想在游戏搞钱!只要钱给够,啥活都接受!”

程京的思绪飘了回来,他们的背包和零碎物品都被那群红色鸵鸟扒拉洗劫,接着他们三人也顺从了被一群大鸟当玩具的命运,身很多地方都被鸟喙啄夹的青紫。

灰头土脸,狼狈不堪!

当然,要是真的有性命之危,几人还是打算拼命的!

不然可能下次线就要被拒绝!求生欲不强在《大荒》是万万不得行的!

“这群大鸟果然不杀人,这么说,我开的其实是红棺?”程京在被这群大鸟当做玩具对待的同时,突然想起了这个。

就是嘛!整个游戏都是我的,我开的灵柩岂有不红的道理?

很快,这群红色鸵鸟玩腻了四人,撤回到它们钻出来的灵柩附近,开始巡逻和四散开来。

“杂食鸟类,但是不吃人,鸟喙攻击力极强,爪子灵巧而且力气很大。”漂泊鼻青脸肿的继续记录。

闪闪过来的时候,因为衣服被这群鸵鸟撕扯的很过分,春光乍泄,让三人眼睛都看直了。

“这身体是我按照男人捏的,你们也有兴趣?而且,我已经四十多了,你们对人工产品这么有兴趣,可以买硅胶娃娃啊!”闪闪这话说的三个大男人颇尴尬,幸好小队本来就很熟了,程京也陪他们相处了很多天了。

对于闪闪的话,谁信啊?守望屁股我们都不看的屁股的!

“我们懒得看,怕以后被黄昏使者当垃圾回收!我们能在这,还不是说明我们很正直!”漂泊解释道。

“对,眼前有码,心中无码!”斑马笑的贼贱,然后又迎来几人毒打。

几人收拾了一下,把背包和还能用的东西都装好,不过食物都没了,这意味着他们之后也要想办法,不然就要吃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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