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章 荒灵(1 / 2)不还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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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小剧场:

程凉;小铃铛,最近不是流行评分嘛!如果游戏有1~10分,你给我打多少分?

黑铃:我给你打0分。

程凉:???

黑铃:你本来有10分的,但是我连你一起都偷跑了。

仙仙:咦?

黑铃:那你给我打几分?作为一名虚拟偶像,我应该还有一点点魅力吧?

程凉:我给你3万多分!

黑铃;为什么这么多?

程凉:假如我是一个荒人的话,一辈子大概最多能活得日子,大概相当于星眷者的三万多天,而你是我看了,就想拥有一辈子的那个。

仙仙:哦~

--------------

《大荒》,烈火城外,程凉和三个雇佣来的队友沿着一个方向前行着,中途已经累到休息了两次了。

距离钱小亮的距离又近了一点点,程京一边走一边看脑海里的地图。

“老板,你怎么这么有钱?”一个皮肤像斑马的黑白黄混合的小哥突然问程京。

“我都没问你为什么要把皮肤搞成这样!”程京笑着怼了回去,让另外两个人笑个不停。

程京当然很有钱,毕竟在地球《大荒》论坛,程凉在那里留了很多华夏币,虽然大部分都被用来做慈善了,但是还是有一点留下来了。

那些是留给程凉爸妈和姐姐的,也备以后不时之需。

“你们笑个屁,要不是老板太有钱,我就……杀人劫财!”斑马皮小哥笑出一口黑牙,是的,在捏人阶段,他把牙齿都涂黑了。

“是啊,我们也想问你究竟是什么奇葩,把自己捏成这样!”走在几人前面的小姐姐【闪闪】突然回头,露出她那笑的面目扭曲的脸。

三个队友,除了叫闪闪的那个是妹子,那个斑马皮肤的小哥叫【老夫常吃鸡】,还有一个平头青年叫【漂泊856】。

漂泊是东广的一个二十四小时超市的夜班人员,斑马是一个网警小哥,闪闪则是某个宾馆业务部门的,而程京的自我介绍则是一个有钱人。

简单枯燥,且无聊。

“你们对这次怎么看?”闪闪从背后的腰带处拿出一个网兜,准备随时碰见荒灵随时抓。

程京完全没想这些,他之间在荒灵刚一窝蜂出现的时候试图抓过,但是却失败了,就没想过这件事。

其他几人因为线较晚的原因,所以也没有抓到荒灵,实际荒灵膨胀到一定程度就会变得特别虚幻,根本抓不到。

四个人就这么边聊边走到现在。

“等一下!”

“我看到荒灵了!你看就在草丛里!”闪闪拿着网兜往一个方向走了五六米,开始蹑手蹑脚的靠近。

程京他们三个也站停,并开始小声交谈。

“闪闪的视力太好!”斑马羡慕道,他背后也带着网兜,之前还说自己是捉虫少年!

“不好能给我们带路?她的【明目】也是很少见的关键词。”漂泊很淡定,直接坐下开始吃背包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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