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戈不说话还好,这一说话,巴基修斯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了,敢情人家姜戈在发善心呢,根本就是对他一点信心都没有,纯是怕他输的太惨,于是扭头没好气地冲姜戈说道:“嘿……我说姜戈,你就不能对我有点信心嘛?我就奇怪了,你就那么肯定我一定会输啊?瞧着爷们赢一回给你瞧瞧,怎么着也得让你享受一把让人伺候的舒服!”
姜戈大袖子一抹眼泪,说道:“大人,别说了,我都懂的……”
巴基修斯是无语了,无奈地一翻白眼,说道:“得,等着瞧吧。胭脂,你说吧,我说的对是不对?”
胭脂看着蓝风月城这哥几个这么没遛的孩子气样子,不由得咯咯直笑,说道:“那还用说,自然是巴基修斯大人说的对啊!”
胭脂话音一落,蓝月、蓝风表情一僵,龚功乐下巴差点砸在地上,满脸的愕然,巴基修斯一听,啪地一拍桌子,得意地大叫道:“姜戈!脱袜子!”
说着就弯腰抬腿,打算脱鞋,扒袜子让蓝风拿去洗。蓝风可不乐意啊,凭什么一句话就输了?一拦巴基修斯脱鞋的手,急急道:“等等!这还没说个所以然呢,怎么就输了?不是你跟胭脂合伙做扣诳我们呢吧?”
蓝月也帮腔说:“是啊,胭脂,你这可不厚道啊!”巴基修斯不怀好意地嘿嘿笑道:“不明白了吧?不懂了吧?不明白不懂就直说,别冤枉人家胭脂,要是打算赖账的话,就明说,无非是做个愿赌不服输,说话不算话的赖账泼皮小无赖,没啥关系。”
蓝风一梗脖子,翻着白眼说:“我哪赖账了?怎么说话不算话了?明明是你跟胭脂一起合伙做扣,诳我们啊!”
蓝月也是一脸的不认输,辩白道:“就是啊,好歹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由来,让我们心服口服才行吧?一句话都不说,就说我们输了?这不管是谁都不服吧?”
巴基修斯放开打算脱鞋的手,阴险地笑道:“呵呵……好,我就让你们认个心服口服,看你们到时还能怎么说。”
蓝风、蓝月不愧是兄弟,同时从鼻子里挤出来一个哼哼,显然认定了是不可能输。蓝风说:“行,你就编,倒要看你能说出来什么歪理。”
巴基修斯喝了一口茶润润嗓子,做好了舌战风、月二无赖的准备,露着小白牙恶狠狠地说:“哼……等着洗袜子吧。”
姜戈羞愧地一捂脸,显然他也认为巴基修斯打算耍无赖了……
巴基修斯清了清嗓子,挤眉弄眼地解释道:“我为什么会说,凌乱脚步伴随车辙踪迹的一边是穷小子的遗族,而有猛兽坐骑却没多少足迹的一边是美妇呢?这自然是有原因的。那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蓝风插嘴道:“编不出来就算了,别跟便秘似的……看得我难受。”
巴基修斯一翻白眼,没啥底气地说道:“胡说八道,我这怎么就编了?我这是给你认错的机会!既然你不打算抓住机会,一会让我打脸可别喊疼啊!”
蓝风噗嗤一笑,说道:“没事,你编吧……不是,你打吧,我脸皮厚,不疼。”
巴基修斯又清了清嗓子,说道:“得!我先说说,你们是怎么认为的。
有车辙的那边是伺候夫人的丫鬟、下人,推着夫人的辎重、行礼和金银、家当赶路,车上定然是穷小子的夫人和遗孤。
有猛兽踪迹的一边是身手高强且能够驾驭猛兽的穷小子的没什么人情味的家人,带着部分财产,抛弃母子二人和众亲族逃命,是吧?”
蓝风重重点头,说道:“没错啊,理应是这样嘛!你认输了就好,但是袜子还是要洗的……”
巴基修斯一摆手,说道:“别忙,我可没认输呢!刚才说的是你们的想法,我再说说我的推论。
车辙边踪迹凌乱,证明携带辎重还有不少下人跟随,是吧?”
蓝风眉毛一挑,说实话,刚才巴基修斯说的他都还没想明白呢,现在是打肿脸充胖子,装作明白的样子点点头,说道:“哦?您接着说……”
巴基修斯一仰头,哼了一声,说道:“穷小子遗族大多是仗着武艺讨饭吃的,所以每个人的身手恐怕都不弱,是吧胭脂?”
胭脂点头确认道:“没错,根据记载是这样。”
巴基修斯扫视一圈众人说道:“那么也就是说,逃跑过程中定是由身手高强的人携辎重赶路在前,身手不灵的下人在后面紧紧追随。有意见吗?”
众人摇头,齐齐表示没意见。巴基修斯满意地点点头,微微一笑,继续说道:“那穷小子抓回来的野兽,驯服后当做脚力、坐骑,我猜是只能他一人骑乘,胭脂,这一点有没有记载?”
蓝风一听,大声反驳道:“这怎么可能呢?怎么会只有一人骑乘的坐骑?”
胭脂点头道:“巴基修斯大人说的不错,的确是只能由他一人骑乘。因为坐骑野性难驯,又中了奇毒花的毒,只能由那位公子一人照顾、驾驭。”
众人这才恍然。蓝月觉得自己可能要输了……
巴基修斯嘿嘿一笑,说道:“那美妇人貌美绝伦,想必即便婚后也会引来不少风流浪子,而穷小子家都是武夫,想必……嘿嘿,争斗不少吧?”
胭脂感叹道:“岂止是争斗不少啊,简直就是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古册中明确记载了他兄弟、叔伯是如何觊觎他的财产和娇妻美色的,以及他和兄弟间叔伯父子间是如何争斗到反目成仇的。”
蓝风惊呼道:“卧槽……敢情穷小子他们家这么乱啊……”
这一点他可没想到啊!看来袜子是要洗定了。
不过心里想着要糟,嘴上却不认输,狡辩道:“他们家再乱那也不代表什么吧……咱们又不是赌他们家乱不乱。”
巴基修斯看着仍然一副死鸭子嘴硬的蓝风,嘿嘿一笑,说道:“着什么急啊?接着听我说啊。他们家打成一锅粥了还能住在一起,想必是有人弹压管束,我猜是穷小子他爷爷,胭脂是吧?”
胭脂又是重重一点头,说道:“没错,古册中记载了,其叔伯父及同族兄弟觊觎长孙媳妇的貌美,而犯家规,严重的断去一指,轻的也庭杖八十。打了不少人呢!”
巴基修斯打了一个响指,得意地说道:“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穷小子死后,全家逃亡期间,穷小子爷爷年老体弱与一众妇孺分别乘车,而逃跑路上又有人起色心,觊觎穷小子媳妇的美色。
结果有所行动前被美妇提前察觉,人家改乘丈夫的猛兽坐骑,让他们满脑子色心却无从下手。更是在半路之上就分路而逃。
而且我猜,追猛兽坐骑而去的定是不怀好心之人,绝对不是护主的忠仆,更不是仁义的亲朋。”
蓝风一挠后脑勺,说道:“这……不对吧?刚才不是说,这坐骑就认穷小子一个人嘛?”
胭脂摇头纠正道:“是就他一人照顾,不是就他一个人能骑乘,实际上每次猛兽毒发,他们一家都是一起守候在一边的,所以这猛兽坐骑对穷小子的漂亮媳妇和孩子还是很有好感的,她们能骑乘也不奇怪。”
蓝风眨巴眨巴眼,无奈地“哦……”了一声,他没养过坐骑,更没养过野兽、宠物的经验,所以他对这个情况并不了解。
蓝月好奇地插嘴道:“巴基修斯大哥,您那又是怎么确认跟随猛兽坐骑的不是仆人也不是仁义亲朋的?”
巴基修斯一笑说道:“简单啊,仆人没有好身手,肯定追不上猛兽。追得上的人身手好,却不守护全家妇孺、祖宗爷爷,追什么猛兽?定然不是仁义的亲朋啊。”
蓝月不死心,继续说道:“那……人家要是专门保护……”
巴基修斯一摆手打断了蓝月的质疑,说道:“跟随大队武艺高强的人马总比孤身一人逃跑的强吧?要是你的话,即便有一匹好坐骑,你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会离开大队人马的保护独自逃命吗?”
蓝月不信邪地接着问道:“那刚才您可说了是美妇人和其家人,怎么会还有美妇的家人呢?难道她家人也不怀好意吗?”
巴基修斯一翻白眼,说道:“人家不怀好意地追你闺女,你不得赶紧追过去瞧瞧?见着人家跟你闺女动手动脚的,你还能心怀善意啊?”
这话在理啊,蓝月满面通红,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