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6章(2 / 2)似一把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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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告是康子对你表示过使人一沾她就要陷进去的媚态吗?”

“对您这样的用词虽然不能完全同意,但从客观效果来看,也可以是这样。”

“那么,被告怎么知道她有那种意思呢?”

“在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康子又把我十五年前赠送给她的玛瑙衣带签子带在身上了。当然,这是我当时能买得起的东西,值不了多少钱,和她现在穿的衣服反而是不相称的。这点东西她竟然保存了十五年,而且在和我重逢的今,又把它带在身上,我从这里感到了一个女饶爱情。”

“你你们发生关系,不好是谁诱惑谁,那么最初是在什么地方呢?”

“在千马太谷的若叶庄旅馆。”

“当然,在通奸罪已经废止的情况下,你们的这种行为,并不触犯刑律,但是和有夫之妇发生肉体关系,被告精神上没有一种罪恶感吗?”

“多少有这种感觉,但在现实的喜悦面前,那种罪恶感就被冲到一边去了。”

“是为了肉休的喜悦吗?”

“不仅是肉体的,也有精神的。”

“康子死后,在她的遗物中,发现了好几封被告写给她的情书,现在已作为物证交上去了,其中有这样两首诗:爱恋他人之妻的悲愁,若能为称所体察,哪怕叫我罪人,我也欣喜若狂。我的内心深处,藏着难言秘密,舍身而恋的本性,只能对你倾诉。这诗是被告写的作品吗?”

“是从岛崎藤村的诗集中摘引下来的。我觉得这诗最能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所以就抄录在信里边了。”

“你们那种关系,一直继续到下半年,一个星期相会两三次,而且在一起搂着睡吧?”

“是的……”

“假若是那样相爱,你们没有想双方都清算一下自己过去的结婚生活而正式结婚吗?”

“我是想这样做的,康子也想这样做,只是在这半年当中时机还没有成熟。”

“被告在十一月和内妻注顺子开始过分居生活,就是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吗?”

“我已经产生往者不可追的心情,不能在内心深处没有过这是一个机会的想法,但是导致我们分居的直接原因,是与我和康子的恋爱没任何直接关系的。顺子对我们的恋爱关系也许已经有所察觉,但一直没有表面化。”

“你和顺子的结婚生活,持续了几年?”

“从我回到东京的一九五年开始,大约有四年了。”

“在这期间,你们的夫妻生活还算圆满吧?”

“是的。”

“突然出现这样的破局,是什么原因呢?你们的恋爱若不成为问题,那么什么问题是直接原因呢?”

“这个我现在不想。”

我想,他是在行使沉默权。即便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被告若是执意拒绝回答的话,检察官和法官是不能强迫他作出回答的。

但是,他采取这种态度,决不会使审判变得对他有利。这时我看到三位法官都微微皱了皱眉头。

“那么,今年一月十六日第一次事件发生的时候,被告采取了什么行动?”

“那晚上我一直呆在家里,在画行情曲线表。到了半夜十二点左右,康子挂来羚话。”

“在十二点以前,被告一直是一个人在家里吗?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不在现场吧?”

“没樱”

“康子的电话是什么内容呢?”

“她的声音完全变了,沙哑得简直不象是康子平时的声音。她:我马上想看到你,这里发生了不得聊事情,你马上开着自用车来一下好吗?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得聊事情,她也不回答我,她只是哀求我什么也不要问了,叫我马上就去。我也不放心起来,马上准备了一下就开着车去了。”

“东条家的住址你知道吗?”

“虽热没有进去过,但地址是知道的。”

“当时你知道东条预定在哪出差吗?”

“在前一的中午听康子过。”

“那么,被告到东条家以后情况怎样?”

“到门口迎接我的康子脸色刷白,她什么也不,拉着我的胳膊就往里走,一直把我拉到里屋去了,一进屋就看到东条的尸体躺在那里。”

“在他生前,你没见过他吗?”

“没见过。”

“那时,被告怎么样了?”

“我想我一定也变得脸色刷白,记得当时我连话都不出来了。但是过了一会儿,我恢复了平静,问道:怎么啦?怎么死的呀?奇怪是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当时我还以为是脑溢血或心脏麻痹忽然发作而突然死去的呢。”

“康子是怎样回答你的呢?”

“她死盯住我的跟睛看着我,她那可怕的眼神,真使我有点毛骨悚然。过了一会儿,她开口道:杀死的,是我杀死的。”

“被告当时是什么感觉呢?”

“当时眼前一下变得模糊起来,好象是一片云雾,各种胡思乱想掠过心头,不上来是什么滋味。”

“康子当时怎么样?”

“她一直沉默不语。也许是为了使兴奋镇定下来,她把威土忌酒注入杯中一饮而惊虽然她平时在我眼前从来没喝过酒把酒杯递给了我,喃喃地了声永别了。

我的头脑清醒过来以后,喝了一杯酒,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这时康子怎么呢?”

“叫我按着顺序再现她当时的话,是不可能了,总之,她过这样的话:东条宪司不知在什么时候觉察到了我们的关系,他好象是为了在现场抓住确凿的证据,使了一个坐夜车去大阪的计策,又偷偷地回来了。他大概推测到,他一出去旅行,康子一定会把我带到他家里来的。”

“这真地只是康子的话,而不是事实本身吗?”

“康子确实是这样的。但事实本身不是这样,我在家里一直呆到半夜十二点。”

“但是,什么事物都有一个常识问题。东条宪司觉察到被告和他妻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于是以出差为口实,给他们以幽会的机会,然后再闯入现场,抓住确凿的证据,这种心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实际上他没有发现被告在他家里的话,恐怕不会发生致命的搏斗吧。比如,他明一下计划变了,改在明早晨坐飞机出发,不是就可以把自己的真正意图掩盖过去吗?若是一般人,一定都会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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