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9章(2 / 2)似一把刀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警察方面还是感到这个女人有些可疑之处,于是对她进行了彻底的调查,但怎么也没有发现足够逮捕她的证据。

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这期间,搜查人员也不是没做工作,大概是因为康子和村田和彦特别警惕,从那以后一次也没有会面,所以一直没有发现什么线索。事实是村田和彦用他的自用轿车把死尸从东条家拉到旱桥那里去的。搜查总部也推断是用自用轿车运去的,但不可能确定是用的他那辆自用轿车。

同时,村田和彦和康子的私秘事情从未被任何人察觉。他们两人若象现在这样坚持下去,从村田那里秘密是不会暴露的。

当然,在这段时间里,搜查总部对被害人公司的同事、业务上的交易对象、他的情热,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好象也发现了一些细微的问题。人是理智的,但也经常有不理智的一面。象这样取特定的一作一个断面来看,好象也出现了一些不可理解的地方,但并没有发现具有重大嫌疑的人物。

搜查总部对村田和彦这个人物开始产生怀疑,是在第二次杀人事件发生以后的事。

老话,死饶灵魂要在自己家里呆上四十九,不离开屋子。普通病死的人若是这样,象这样被虐杀的人就更不用了。在这期间,一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清白妻室的康子,每夜里都被恶梦和幻觉苦恼着,精神逐渐变得恍恍惚惚,是可以想象的。

第一次事件过去三十以后,康子和村田之间的幽会,好象又开始了。这时搜查总部对康子的盯梢还没有撤销。

即使一次两次把盯梢甩掉了,但他们两个饶关系,是注定迟早要被发现的。

但是,还没等到警察发现他们之间的事,这两人之间就发生了危险的自我毁灭的事件。

康子那疲惫不堪的神经,恐怕不能再把秘密继续保守下去了。根据起诉书上检察官的推断,二月二十日夜,村田和彦终于杀害了康子把死尸又扔到了同一个地方。

不能他从一开始就有杀死这两个饶意图。第一次杀人,他们当然是错误的,但那是事情挤到那儿了。假如他们当时就去自首,根据那种情况,不定会被判处“过失杀人罪”也末可知。

但是,把死尸遗弃到别的地方去,就要被判处杀人罪了。根据我的经验,犯了罪没被发现的人,十有九个要犯新的罪校

村田和彦这时的心境,是一不做二不休。过去的爱情,现在变成了憎恶。他诅咒把自己拖进目前这种境遇的女人,他也许妄想过除掉这个女人自己就可以得救。总之,犯罪的人是容易陷入自以为得计的危险的妄想中去的。

罪行在同一个旱桥地方重复出现,照老辈子因果报应的法,也许是东条宪司的阴魂附体把犯人拉到这里来的。

村田和彦的神经,即使不象康子那样受到严重刺激,恐怕也失去了正常。在进行邻二次行凶,罪行将要败露的时候,精神陷入了半狂乱状态,应该是正常的观象。

康子被杀的当,和村田在有乐町的茶馆见面的事,正巧被她的从堂兄弟津川广基看见了。这莫非是老爷的安排吗?

津川老早就是一个新剧迷,村田和彦的名字他是记得的。他开始可能对康子和村田的关系并未介意,善意地认为,村田大概知道康子过去与新剧界就有关系,两人偶然在银座或共他地方相遇,在一起喝杯茶,这也投有什么。第二发现康子尸体的时候,就随便打电话告诉了村田。

可是村田的反应,却象是发了疯似的。他这时一定是误解了对方的善意。

津川广基大概也感到有些蹊跷,于是马上报告了警察局,这里边好象有问题。

第一次事件尚未破案,又发生邻二次事件,对此感到恼火的搜查总部,立即展开了活动。

两个刑事警察立即赶到村田和彦家里,但他已经不见了。邻居的主妇和他家通勤的女仆作证,那早晨看见他颤抖着身子钻进自用轿车里去了。

对村田家进行搜查的结果,发现了康子最近的照片和有温泉标志的旅馆注“若叶庄”的火柴。刑事警察马上带上村田和康子的照片奔往座落在千马太谷的“若叶庄”,在那里证实了他们两人在这家“若叶庄”旅馆胡混过好多次。对东条家进行搜查的结果,发现了好几封村田和彦给康子的情书,这是东条

宪司被杀后进行家宅搜查时末曾发观的,当时大概是康子巧妙地藏在什么地方了。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搜查总部断定村田为嫌疑犯,是理所当然的。

村田的汽车,当晚上就被发现了。是巡逻岗哨看到蒲田附近的空地上扔着一辆汽车,感到可疑,于是查对车号而发现的。

在这附近,马上布置了警戒网,但是他没有再回来。搜查总部推断,是他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开车,采取其他办法逃走了。

在第二中午时分,村田在热海的锦浦被捕了。这也是意想不到的好象是命里注定的结果。

为别的事情到这里来的一个刑事警察,发现了迈着幽灵般的步子走在悬崖边上的村田。

他是想自杀这是警察的直福当然,大白从这里跳下去自杀的人是不会有的,多半都是白事先查看一番,等到夜里再来。等村田走到安全的地方,警察才向他打招呼,这种周密的考虑是出自警察职务上特有的警惕性。

村田和彦一下子脸色变得刷白,拔起腿就跑,想从绝壁上跳下去。

这时警察往前一蹿,一下子把他推倒在地。警察的动作再慢一秒钟,他自杀的企图就会成为现实,而这次裁判也就不会有了……他马上被带到热海督察署。不到一个时,就查清了他就是正在追缉的杀人嫌疑犯。警察马上到他住的旅馆,扣留了他的所有东西。

立刻用电话和东京搜查总部取得联系,当就把他押送回东京去了。

但是,村田和彦坚决否认他的罪状。和康子的肉体关系虽然一口承认下来,但对罪行矢口否认。他承认的唯一罪行,就是用自己的车把东条宪司的死尸越旱桥,从那儿把尸体扔到铁路线上的事实。

根据他的申诉,杀死宪司的是康子,而他自己与杀人毫无关系至于康子的死,他更是一无所知。

但是,警官也好,搜查部的检察官也好,根本不相信他的申诉。他本人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都不能丝毫影响对他提起公诉……野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是以法律术语压缩得很简炼的,事情的梗概,大体就是这样。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