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愉快。”
握手之后分别离开,蒋童看着乘车离开的陈浩南,脸上闪过一丝叫人难以捉摸的笑。
滴滴滴。
坐在自己的宝马车上,陈浩南接通怀里不断响起的电话。“喂,是我,陈浩南。”
里面传来大天二焦急的声音。“浩南哥,你快回来,山鸡被靓坤的人给围住了。”
“什么?”陈浩南一惊,直接将手里的方向盘一拨。
幸亏是已经将车停在路边,不然这一下就玩完。
“我知道了,天二。你先去把弟兄集合起来,等我回来一起行动。”
“是!”
发动汽车,升档之后,陈浩南将脚下的油门踩到底,轰的一声,向社团驻地驶去。
昂。
巨大的动静,将在路边看报的白领吓一大跳的,手里拿着的菠萝包都直接掉在地上。
“Fuck you!有钱了不起啊,妈的,等老子有了钱,一定要把你们这群狗屎踩在脚下。”
无能狂怒。
说话着急起来,也没有注意其中的意思。
“情况怎么样了。”陈浩南急冲冲的停好车下来,面前已经零零散散站了几十个人。
“大佬坤让我们直接去领人。”
“在哪里?”
“旺角的一个破宾馆,好像叫什么芬兰馆。”
芬兰馆,陈浩南在嘴里重复了一遍,莫名有些熟悉。
或许是初中地理学的太好,对芬兰这个地方记忆太过于深刻吧。
“好,兄弟们,东西都带齐了没有。”陈浩南问了一遍。
旁边的包皮凑了过来。“浩南哥,那东西也带上几把吧。”
“什么?”陈浩南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
“这东西。”嘴里带着犹豫。
在社团已经打拼了七年的时间,一直只是用铁棍、西瓜刀这样的东西,枪械虽然有,但一般都是放着。
不是说放在一边,当做宝贝供着。
而是作为大杀器,一旦拿出来,就很难收得回去。
陈浩南记得古龙有一本天涯明月刀的小说里面,就有一段对主角所持魔刀的描写。
出鞘必见血。
其实放在枪械这里,也是极为恰当的。
陈浩南犹豫了一下。“这就没必要吧,同是一个社团,就算有什么矛盾,有家规来处理,就算靓坤再狠,再嚣张,也不敢这样做。”
“如果是平常情况,或许是不会,但现在有点复杂。”包皮就把前两天靓坤遭到刺杀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边说眼里边流露一点可惜的意味。
不是杀手不给力,事实上,听见杀手杀了靓坤几十个好手的时候,包皮都愣住了。
尽管没有直接杀死目标,但包皮也是默认那杀手任务成功,没有多做纠缠。
“这样。”陈浩南点点头。
并没有因为竞争对手遭到刺杀而感到爽快,反而是有一点同情。
社团就是这样,如果没有用足够堂堂正正的手段获得该有的荣誉和地盘,就算你是龙头老大,兄弟们都不会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