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七章 今晚,吃个痛快(1 / 2)幻想症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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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他们在干什么?”

牛角疑惑的望着在洞口处的几人,大古、彭杰和鱼日三个人手拿两根木棍,正戳着中间的东西,而丘在一旁同样拿着两根木棍,不过动作十分别扭,满头大汗的似乎是在学大古他们。

吸了吸鼻子,牛角确定,香味就是从几人中间的那东西中传来的。

摸索过去,牛角看的更清楚了,大古他们居然在吃东西。

“别抢,别抢,这块肉是我的。”

“胡说,明明是我先夹到的,怎么就是你的了。”

“可你没夹稳掉了,那不就是我的了吗。”

“什么叫掉了,我明明是想放在那里的,却被你抢走了。”

听着两人为了一块肉吵起来,彭杰也不劝,继续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吵吧,你们吵完了我也吃完了。”

“诶,牛角你怎么来了?”

光线被突然挡住,彭杰一抬头发现是牛角,遂打起了招呼。

“杰,你们这是在干什么?”牛角一脸惊讶的看着大古和鱼日吵架,而且还是为了那么小一块肉,顿时感觉自己是不是看错了。

不就是一块肉吗,怎么还吵起来了呢。

“哦,我们在吃东西,你要不要也来尝尝。”用手扇了扇,香味全往牛角那里跑去。

“这……这是什么,怎么这么香!”牛角整个人都快扑了上来,不可思议的问道。

大古和鱼日也分出了胜负,不再纠缠不清,主要是他们发现就耽误了这么一会功夫,碗里的肉都快被彭杰吃完了,那还顾得上争抢。

大古抢先回答道,“这是煮出来的肉,比烤肉好吃多了,不过你要是想吃的话,就得先学会用筷子。”

“筷子?”

大古点点头,扬起手中的筷子,“没错,就是这个东西,因为只有筷子才能夹起肉。”

朝旁边撇了撇嘴,“你看,丘就正在学呢。”

大古刚一说完,丘就放声大笑,“哈哈,我终于学会了。”

接着,丘便急不可耐的挤了进来,笨拙大王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放进嘴中,满脸堆笑,“好吃,真好吃。”

要想吃肉就得先学会用筷子,这是彭杰告诉他们的。

作为第一个煮肉的人,彭杰就是权威,是专家,说用筷子吃肉最好,别人不仅不会怀疑,反而还会照着做。

况且,用筷子和不用筷子差别巨大,前者吃东西的时候不会脏手,动作优雅,举止文明。哪像后者,粗鲁而又不堪入目,和野兽也没多大区别。

部落的人是有文明的,从茹毛饮血到火烤吃熟食,就证明了他们内心深处向往文明的生活。

而用筷子代替手吃东西,恰好就是文明的体现。

于是,牛角也加入了学习使用筷子当中。

一边是彭杰几人煮好一碗又一碗的肉,连汤都不放过的喝下,一边是自己在旁边看着他们吃。

牛角的身心受到了折磨摧残。

在美味的强大吸引下,花了半个多小时,牛角总算学会了用筷子。

虽然用的不熟练,像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孩,和彭杰他们会走会跑比起来差了许多,但,终于可以吃肉了!

当第一块肉进到嘴里,牛角情不自禁的闭上了眼,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看大古每次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以为也是吃肉的一种方式,便跟着学了起来。

空气中的香味愈加浓郁,越飘越远,很快,就又有人循着味道找了过来。

和牛角一样,他们也都要先学习使用筷子,才能和大家一起吃上肉。

快到中午时,已经有十几个人了,他们围在一个小小的泥碗周围,挤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的。

“排队,大家都排队,吃过的就先不要吃了,让没吃过的先吃。”

“我还没吃过,让我先。”

“你会用筷子了吗,先去把怎么用筷子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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