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六章 老虎,盔甲(二合一)(1 / 2)幻想症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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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血迹是肯定要处理的,狩猎队每次打猎之后,都会将血迹掩埋干净,就是为了不让血腥味吸引来其它猛兽。

几名战士熟练的用长矛在地上戳出来个坑,然后将带有鲜血的泥土倒着丢进去,最后再掩埋封闭。

母狼的尸体也用树叶包了起来,在外面用树皮绳捆住,免得鲜血流下,虽然尸体上的伤口已经凝固了,但还是以防万一。

做完这些后,队伍便回到了原地,同时派出人去将周围警戒的人都叫回来。

不多时,四十多人的队伍便全部集结完毕,不过,狼骨却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你看清楚了吗?确定是老虎的脚印?”虎骨皱着眉头,再三确认道。

狼骨信誓旦旦的说道,“队长,你还不知道我的眼光,这次我看的清清楚楚,肯定是一头老虎,脚印很清晰,和那次几乎是一模一样,就朝着前面方向走的。”

原来,狼骨遵照虎骨的命令,带几人往周围警戒,结果在前面看到了一串动物的脚印。

本来,在野外有动物的脚印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但是这次的脚印比较特殊,因为根据狼骨的描述,那是一头成年老虎的脚印。

部落虽然这么多年来没有猎杀过老虎,包括在老人们口口相传的故事中,猎杀老虎都是屈指可数的事件,但狼骨却是见到过一只老虎的。

那是很多年前,虎骨刚成为这支狩猎队的队长不久,带着队伍去打猎,结果就遇到了一头老虎。

幸好虎骨临危不惧,竭力安抚众人,人们也都知道,在野外遇到猛兽很难跑掉,加上那时候虎骨也是部落中一等一的勇士,所以在原地围成圈,以防止老虎冲过来。

而那头老虎看到这情形,在周围盘旋了两个小时后,才依依不舍的退去。

而狼骨也是在那个时候见到过老虎的脚印,并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

同样是那次过后,虎骨才把自己的名字改掉,才有了现在这个名字。

在来之前,虎骨就做好了这附近有猛兽出没的可能性,得知是一头老虎,脸上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

望了眼老虎出没的方向,虎骨吩咐道,“狼骨,在这附近做几个标记,然后先退回到休息点再说。”

“是,我这就去。”

做好标记自然是为了警示其它的狩猎队,如果今后有队伍来到这里,看到代表着危险的标记,自然会加强戒备,避免出现伤亡。

眼下虎骨决定还是先撤离这一带为妙,别看队伍人数众多,勇士更是有十人之多,就算真的对上老虎,也未必不能将其猎杀。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更别说想要猎杀一头老虎,付出的代价很可能就是数人的伤亡,而得到的不过是区区一张皮毛,加上一顿都吃不到的肉,这付出与收获完全就不成正比嘛。

有这功夫,还如去打打野鸡啊野鹿啊这种温顺的动物,岂不是更好。

标记做完,队伍便往回走了,在回去的路上,还顺便猎到了一些猎物,收获还算不错。

等回到休息点之后,众人没有歇息,而是马不停蹄的开始在附近打猎,一刻也不容缓。

狩猎队只要出来,其目的只会是打猎,其它的都是附带的,毕竟猎物对部落才是最最重要之物。

而彭杰因为要抱着小狼,所以虎骨特地说不必去打猎,留在这里指挥剩下的人将休息点弄好就是。

这个休息点距离老虎出没的地方相当远,一般情况下,这里还是很安全的,完全可以用做以后狩猎队的休息之地用。

而休息点可不是简简单单大王将树木砍掉,再在四周打上木桩就行的,这只是第一步而已,之后还得将这片地带上的泥土全部踩实,如果有洞的话,就要将洞里填满碎石和木头,最后再用泥巴严丝合缝的盖住,不留一点空隙。

做完这些后还不够,最终还需在方圆数百米范围内清查一遍,同样是要将那些动物或者蛇之类挖的洞掩埋,防止它们跑到休息点来。

等这些步骤全部都完成以后,一个休息点才算真正的成了,今后部落的狩猎队就可以在这里歇息补充体力了。

彭杰抱着小狼,开始指挥众人先将地上的杂草和树枝清理干净,把范围给划出来,而剩下的只有以后慢慢来了,不可能一步到位的。

正忙碌着,小狼突然嗷嗷的叫着,嘴巴大张着,看样子是饿了。

可彭杰身上只有烤熟的肉块,这么小的狼,也不可能给它喂肉啊,不得已,彭杰只好取下竹筒,用干净的树叶给它喂了点水。

然而貌似并没有多大用处,小狼依然叫个不停。

狼毛听到声音,走过来说道,“杰,要不你给它喂点吃的吧,不然这样一直叫也不是个事啊。”

彭杰双手一摊,无奈的道,“我身上倒还有些肉,可这个总不能喂它吃吧,就算嚼碎了也不行啊,很容易噎着的,这要是没被饿死而是被噎着直接嗝屁了,万一它想不开,晚上回来找我怎么办?”

部落中的人对鬼神之事都不太在意,这一点在一年前彭杰来的时候,着实感觉有些不解。

自己以前看过的小说和电视上面,不是都说原始时代的人都很迷信吗?

据说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未知,缺乏科学的认知,对大自然的许多现象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比如电闪雷鸣,放在后世人人都能说出一二原理来,但在原始时代,对人们的视觉冲击力可是相当震撼。人们无法想象出这等奇迹从何而来,变只能归结于虚无缥缈。

如同一颗种子,久而久之,种子长成参天大树,鬼神的形象便渐渐在人们的脑海里勾勒出来,且越来越清晰,就好像有人亲眼看见过并连同细节全都记住了一般。

这便是彭杰所知的原始人迷信的原因之一。

然而,部落却并没有出现迷信的情况,他们对电闪雷鸣同样搞不清原理,但他们却也没想着要去搞懂,因为脑袋里全都被明天吃什么给占满了,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这些有的没的。

但部落还是有类似的,例如人死后,会认为死去的人变成了魂魄,游荡在天地之间。

又例如火光可以驱散寒冷和疾病,给人带来温暖和健康之类的等等。

不过这些和彭杰后世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也不知道是后世的人理解错了,还是自己这个部落比较特殊。

“哈哈!它敢。”狼骨故作揶揄道,“真要来了,就它这小个头,说不定看到咱们,自己就先跑了。”

说着,狼骨伸出粗糙的大手,轻轻的碰了一下小狼毛茸茸的脑袋。

小狼感觉到头上有东西,还以为是吃的来了,立马扬起头张大嘴咬去。

狼骨眼疾手快,在小狼咬到手之前收了回来,笑道,“嘿,还挺凶的,这凶狠劲和我儿子有的一拼。”

狼骨身为一名勇士,是有妻子的,同理,他也知道自己的儿子是谁,不像其他人,爹不认识儿子,儿子不认识爹,虽然这点对大家来说没多大的影响,但彭杰总感觉怪怪的。

话说狼骨的儿子也已经七岁了,现在正在跟着彭杰学习,学的一般,不是读书的料。

不过那小子打起架来倒是有一手,部落中崇尚武力,打架或者说比试不过是家常便饭,每天都有不少人会来一场。而小孩子在耳濡目染之下,也都自己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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