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群共有两百多头,将近三分之一躺在了这里。
如此大的损失对鹿群来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但对彭杰等人而言,却是一次大获成功的狩猎。
“队长,一共有六十三头鹿,其中大鹿五十七头,小鹿六头。”有人清点之后,大声的禀报道。
“哈哈!好样的。”虎骨放声大笑,眼眉中尽是喜悦。
毕竟这么大的收获,不高兴都难。
而众人听到这个数目之后,再次大声欢呼。
在刚才抓捕的时候,众人基本都是朝着大鹿而去的,无论重量还是身上的皮毛,大鹿都比小鹿好的多。
所以这也是为何小鹿只有六头的原因了,恐怕就连这六头,还是自己撞在长矛上的,这要不刺上一矛都不好意思了。
彭杰目测了一下,一头鹿大概有两百多斤重,小鹿就只有几十斤左右了。
就打一只大鹿两百斤,小鹿八十斤,五十七头大鹿总重达万斤以上,小鹿总重就少了,只比大鹿的零头多一点点,只有五百斤不到。
这就是为何大家的目标都放在成年鹿的身上。
而除去皮毛内脏骨骼等一系列不能吃的东西,光是肉食也许就能达到五千多斤。
部落才多少人,只有四百多人。四百人分五千斤肉,一人十斤都绰绰有余。
何况还有六十张皮毛,这至少是六十张围腰啊!
在部落,兽皮的主要用途是晚上睡觉时,在地上铺一层,以达到保暖的目的,这个每人都有,树叶野人也不例外。
而剩下的兽皮就拿来做围腰,或者给晚上睡在洞口的人当被子盖。
一下子多出来六十张兽皮,简直就相当于是平白无故捡了一笔宝藏。
也难怪大家都这么高兴了。
等大家欢呼声停下后,虎骨又下达了新的命令,“大家现在马上把地上的血迹都处理干净,以免被其它野兽发现。”
鲜血的气味能传出老远,加上一些猛兽的鼻子像狗一般灵敏,很可能会顺着空气中飘荡的血腥味找到这个地方。
固然狩猎队马上就要回去,可也不能让猛兽惦记这个位置,因为这里以后还会有狩猎队前来,万一今天招来的猛兽不走了,下次袭击来的队伍怎么办?
于是,二十多人去处理地上的血迹,该用土掩埋的掩埋,太多的就脱下围腰直接撒泡尿,以降低血腥味。
还有十多人就从树林里找来树叶,将鹿身上的鲜血擦拭掉。
做完这一切后,狩猎队每人都拖着两、三头鹿,准备返回部落。
现在才刚过中午,距回去的时间还早的很。
然而考虑到人手两、三头鹿,再多就不好拿了,虎骨觉得还是先把眼下的猎物带回部落比较好。
回去的时候一路顺风,没遇到有猛兽寻着气味找来的意外发生。
在看见空地上忙碌的人之后,狩猎队紧绷的心神一松,脚步加快,想要将喜悦分享给所有人。
然而在听到有狩猎队回来时,部落的人却是截然不同的心情。
头顶的太阳到落山还早,远没到狩猎队回来的时候。
一般情况下,发生这种事只有一种可能,那便是有人受伤,急需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