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即便彭杰现在站出来,也想不出用什么办法能救活一个受重伤的人,还是在这个原始社会里。
倘若自己不仅没把人救活,还把人给弄死过去,那彭杰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因此,彭杰只期望他们有办法能救活受伤的野人。
又是一个早晨,彭杰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洞口看去,刚好看见十几个野人,他们拿着工具,其中一个背上背着昨天受伤的那人。
没有人说话,他们默默的朝外走去。
“这是,死了吗?”
这一刻,彭杰真切的感受到,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就在眼皮子底下。
肩膀受伤这种事,放在后世,不过是缝几针就能解决,但在这里,是能带走一条人命的。
生命在这个世界显得如此渺小,人类在这里不再是主宰。
彭杰现在很后悔,早知道自己要穿越到原始社会来,自己就应该多学些必备的知识。
以前在终点看小说时,看到那些穿越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孤儿,彭杰曾经就想过,自己也是孤儿,怎么就没有穿越呢?
没想到一语成谶,自己真的穿越了,虽然穿越的时代比较荒凉,身份比较低下,但怎么说自己现在也属于穿越者。
只要自己读过像《野外生存之道》、《穿越者必备手册》、《一百个活学活用小技巧》之类的书,现在那还用的着磨什么石头啊,直接展露几手‘神迹’,将这群原始人忽悠住,完全可以当个原始社会的山大王嘛。
“唉!可惜了。”叹了口气,彭杰朝山洞外面走去。
……
……
两天后,彭杰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而这两天,也没有再出现受伤的人,这群野人对每天依然会对回来的人欢呼,而那个死去的野人,不知道被他们埋在什么地方了。
来到原始社会的七天后,彭杰趁着中午休息的时间,和几个野人一起去不远处的河中洗了个澡。
彭杰一开始还以为他们都不洗澡的,只好忍着身上的痒,直到某天,彭杰旁边的几个少年在中午吃完东西后,没有歇息,而是结伴往外面走去。
好奇之下,彭杰也跟了上去。
穿过一片不密的小树林,彭杰看到一条河流。那些野人都脱下树叶,跳进河流开始洗澡。
被身上污垢折磨了这么久的彭杰大喜过望,也连忙学着他们,在河中洗起来。
狠狠的搓着身子,搓下一个又一个伸腿瞪眼丸,身上的那股隐隐约约的恶臭也被河水带走。只不过,自己的一头长发却难以清洗,花了大量时间,才总算不让自己的头皮瘙痒。
洗完澡,彭杰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变清爽许多。
半个月后,彭杰已经摸清楚了这群野人的大部分规律,他们每天的生活简单且枯燥,基本没什么乐趣可言,每个人每天都在闷头重复着做自己的事情,也只有打猎的人回来时,他们才会高兴一阵。
关键是,没有人来找彭杰,可能是因为彭杰在其中太不显眼的缘故,这样正好,彭杰便能默默地学习他们的语言。
到现在为止,彭杰已经学会了好几个词了,也能大概听懂这些简单的词。比如‘石头’和‘吃饭’,这是彭杰最先学会的两个词。
彭杰还发现,这群野人的话都比较简单,基本就是一种事物或一种现象就有专门的一个词,这点就和和汉语很像。
就好像石头,他们有圆石头和尖石头这两个词,是用‘圆’、‘尖’分别和‘石头’搭配而成。
然而像椭圆、方形、长条形这些他们就没有相对应的词,彭杰稍微动动脑子也就明白了,对这群野人而言,能用的上才有必要专门造一个词来称呼。
石头那么多样式,但他们只需要区分出圆石头、尖石头、大石头、小石头,就足够了,划分的再细也用不上,只会浪费时间精力。
一个月后,彭杰已经可以和其他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而对这群野人的了解也更加深入。
比如,这群野人采取的是首领制度,部落里最勇猛的那个人就是他们的首领。
作为首领,可以享用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多的兽皮衣服。同时,也需要在危险到来时,带着部落里的其他人顶上去。
首领之下,便是打猎的兽皮野人,他们有男有女,只是女的很少,但无论男女都同样勇猛强壮。
这些兽皮野人有两百多人,每天都会有一百多人分成三批出去打猎,留下来的兽皮野人就上午休息,下午做活。
之后便是树叶野人,树叶野人又分为几种,第一档次的就是会一门手艺的树叶野人。
像会修理武器的、会缝合衣服的、会钻木取火的等等,只要技巧有用,那就是第一档次的树叶野人。
接下来就是彭杰这类少年和不会手艺的了,不会技巧,也不能出去打猎,只能做点苦力。
有几个少年倒是想出去打猎,可部落有规定,必须得长到足够强壮才能出去,不然出去了也是拖后腿的存在。
最后就是什么都不会,力气也不足的树叶野人了,他们主要以女人和小孩为主,其中还有十几个受了伤的男人。
这便是树叶野人的划分了。
这个部落一共约有四百多人,其中光兽皮男子就有两百个左右,而成年女人加起来一共只有一百三、四十个。男女比例达到了1:0.7,很不平衡了。
三个月后,彭杰已经能和他们进行交流了,得到信息自然也更多,还将部落周围的环境考察了一遍。
彭杰没敢走远,就在视线所及的范围内逛了一圈。
部落里的人住在一个山洞里,背后就是一座大山,山洞前面,是被他们清理出来的空地。在东边,也就是山洞的前方,有一条宽约十多米的河流,平常部落里的人就在这里取水,洗澡。
彭杰:怎么感觉有哪里不对?
南北两边远处都是一片密林,彭杰只是隔着老远看了看。
因为可以和部落里的人交流,在彭杰和周围几个少年有意无意的闲聊下,关于自己的身份也弄清楚了。
彭杰,或者说原先没有名字的少年,今年已经16岁,没有父母。父亲在一次打猎中受伤,没有挺过去,而母亲则在生下他后就走了。
所以说,彭杰从小时候起,就是一个孤儿。
其实彭杰的情况还不是最惨的,至少他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而有些人,只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并不知道父亲是谁,连他们的母亲也不清楚。
这是在特殊环境下形成的特殊现象。
虽然父母都不在了,可彭杰的生活却和周围十几个差不多年岁的少年一样,没有什么不同。
因为在这个时代,人口是很重要的资源,部落里的人也都知道这一点。就像一百个人比一个人更容易活下去一样,很简单的道理
加上这个时代没有医学一说,孩童小时候的夭折率极高,所以每一个孩童,都是部落的一份财富,都会照顾他们长大。
原先的少年并没有名字,因为用不上,部落里很多人都没有名字,只有出去打猎的兽皮野人,和会一门手艺的树叶野人才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我说怎么都没有人喊过我名字,每次有事叫我都是‘喂喂喂’,原来是没有名字啊!”
一转年,半年时间过去了。
这半年,彭杰每天都坚持去小树林里锻炼,身材已经逐渐向着那些兽皮野人在发展了。
如今,彭杰早已融入进了部落里面,可以毫无障碍的和他们进行交流,
彭杰没有试图去改变什么,彭杰知道,自己说话基本没有人会听,就算彭杰告诉他们,水要烧开了喝,他们也只会不耐烦的挥手。
因为他只是一个树叶野人,还是第二档次的树叶野人,说的话别人只会当他在胡言乱语。
“我要成为兽皮野人!”彭杰心中暗暗发誓。
只有成为了兽皮野人,还要是最勇猛的兽皮野人之一,才能让自己说的话不被忽视,才能给这个部落带来一些改变。
半年来的相处,彭杰已经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的家,既然无法回去,那就争取把这个家打造的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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