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改)两家官司(2 / 2)小七是个猪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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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去吧!”张扬抬了抬手,示意自己待会还有事情,就不多留张封了。

片刻后,看向走出大堂的张封背影,张扬冷然一笑:“这等小人,也就借此利用一番!之后,哼哼,吴峰,杨封,张封...三姓家奴,还想得到去王都学院进修的机会...呵呵,我本家的族人还不够用呢....不过等他这一告,若是走元律院的话,则张家必胜无疑。怕的就是,走王都律院的流程....不行,我最好还是早做打算....得去找找镇上那几位了...拿了我张家的东西,也该办点事情了!”

三个月后,泰拉年历712年,水元月5日,在不大的乌云镇上发生了一件为普通人津津乐道的大事。

杨忍曾经的兄弟张封,一纸状书将杨忍告上镇上的基础律院,请求律院判决现在的杨府应该归他所有。

收到律院通知函的杨忍,一脸懵。

什么!自己的结义兄弟把自己告了?现在还要向律院证明杨府归他所有?住了数十年的府邸,还要证明归自己所有?

说句实话,杨忍有点搞不清状况。

不过他还是马上请了一位族里的二阶律师前来打这场官司。

基础律院的威严大堂里,张封拿出了自己决定胜负手的证据——杨府地契,请出了两位相关证人。

百姓一脸吃瓜表。,哇,杨忍的府邸地契居然不在杨忍手里,反而在张封手里。

杨忍的律师让杨忍一口咬定,当初就是自己独立建立的府邸,只是因为当时资金周转困难,才问张封借钱。不过,最后也用钱和其他房屋还清了债务。千万不要提是张封最先想在那片荒地建设府邸这件事。

出于对族人律师的信任,杨忍作为被告方是这么发言的。

张封作为律法白痴,也只是听从张家律师的教导。死认一个事实,地契在我手中,那么房子就是我的。而且房子就是我最早开发的,那么杨忍就是我的一个高级打工仔。说的不好听一点,杨忍就是我工程中的一个大一点的包工头。

至于律院问起杨忍,为何地契不在杨忍手中,反而在张封手中时。

杨忍无言以对,他能说什么呢?

对于当时的杨忍来讲,天大地大,义气最大,地契在谁手里不都一样吗?反正是兄弟,分那么清楚干嘛?纸面契约这种东西需要写吗?

可谁又能想到最信任的兄弟还会背叛自己?

第一场官司,由于张封过于急躁的问题,导致他拿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荒地原本归他所有。因此,杨家胜诉。

张封对此不服,在张家的支持下继续将此事上诉到乌云镇中级律院。

出于对地契的认可,以及张家的一些暗中运作,张封胜诉。

“院长,我想你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办吧?”

大肚便便,地中海发型的院长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低声道:“放心,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呵呵,既然走了律院的程序,我们要的不是偏袒,而是公正懂吗?什么拿人钱财,可别再提起了...”

“明白,明白。公正二字我还是懂的。”

“那就好。院长不用远送,我这就走了...”

“大人,慢走...”

第二场官司,张家胜诉。中级律院判决,杨忍应归还张封府邸。

杨忍不服,准备继续上诉。

这个时候,张家却不想这件事拖延下去,想要将这件案子转移到元律院审理。毕竟这场官司涉及到张封这位元士,更何况还影响到了张家的后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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