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跟公孙瓒有一样的毛病,不懂军纪,不认法律,不管眼前有多少敌人,就只有一个字,冲!
而这一切,都只需要眼前这个男人的一声命令,他虽一身白袍白甲,但和白马义从素未蒙面,可是军令如山,白马义从的每一个汉子不需要认识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他们只需要知道,这个男人将带领他们冲锋陷阵就已足够。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单经是个好统帅,但他永远不是一个好将军,因为他永远没法像公孙瓒或者眼前这个太史慈一样能够冲进敌将之中,就像一个天神下凡般展示着自己过人的勇武和令人臣服的武艺。
当太史慈紧紧攥住铁枪的那一刻,就代表着这场战争已经吹响了无声的号角,换做之前,没有一个白马义从的人认为眼前这个瘦弱男子有勇气向闻名天下的并州军队宣战,但现在,他们相信,眼前这个人,能够带领他们摧垮敌人,碾压敌人,让天下之人,都可闻白马义从四字!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太史慈就像一个虔诚的信徒,闭上眼,轻轻呢喃着,他的声音不大,却能让身边的白马义从听到。
恍惚间,太史慈的背影仿佛和公孙瓒重叠起来,所有白马义从骑士的双眼都充满了坚定的色彩,那色彩就像垂死之人弥留人间的最后一丝执念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数千人的呼声几乎汇聚成一条洪流,仿佛连天穹上的乌云都被这股气势所吹散。
丘陵的下面,仰视已久的徐晃扭了扭脖子,冷笑道,“连白马义从的口号都知道,看来这个叫太史慈的小子是有备而来啊。”
“兄弟们已经准备就绪了。”庞德目光中带着压抑的怒火,用袖口狠狠擦拭着掌中那口大刀。
“兄弟们,怕吗!”徐晃回头,目光冷静地望着众人,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带兵打仗,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脱离了吕布的庇护。他曾经在军营中尝试和这群子弟兵打成一团,甚至掘弃了引以为傲的军纪和将军作风,只为了走进这群狗崽子们的内心。
怎么说呢,假如对狼骑营有一个评价,那他们就像一群狼崽子,在吕布的带领下,能够爆发出令人侧目的战斗力,但眼前这群西河郡子弟兵,就像是一群猎狗,他们不在乎是谁做将军,也不在乎去攻打谁,甚至不在乎用什么战术。
他们是一群每天将脑袋悬在裤腰带上的猎人,也可以说是猎狗,吃肉能活,吃草也能活,他们顽强的就像地沟油一样,哪怕不被人认可,却依旧活得潇洒自在。想要他们为你卖命?
很简单,给口吃的就行,不挑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