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宇也把手机插到了他从那面家里带过来的充电器上。
说实话,智能手机能撑这么几天还不至于停电关机,已经很不容易了,又或者,可能韩孝珠在拿着他的手机偷看sns的时候帮他充过电吧?
手机进入充电状态,下午迷迷糊糊的睡了半天又睡不着觉,已经不想再翻之前的SNS的林正宇觉得有点无聊。
拿着手机开始发呆。
这一呆,又不知道呆了多久。
新消息提示。
林正宇点开来一看,是韩孝珠那里的SNS更新了……
一份炸鸡,还配着啤酒。
林正宇之所以得到了通知,是韩孝珠在发这条SNS的时候特别圈了他。
配的文字也很讨人嫌。
-这个还是比泡面好吃啊。
林正宇笑了笑,没去回复她。
谁不知道炸鸡比泡面好吃啊……
哦,有些半岛人可能真的不这么认为?
不过这样被人炫耀还是好气啊!叫外卖?估计也会因为不好吃浪费掉。
要不然……
反正剩下的那些蘑菇闲着也是闲着,做点什么吃?
林正宇很认真的开始发动脑细胞了……
三十分钟后,在餐桌前。
林正宇很认真的把餐厅的灯都打开,然后还专门把餐桌上的吊灯打开了,之后,还从衣帽间里拿了两件自己的白t-shirt出来,用衣架简单的搭了个架子挂在餐桌旁边充当反光板……
然后,用手机很认真的拍下来了他刚刚做出来的东西。
白色的口蘑,因为煎的火候把握得当红白相间而微微有点泛黄的培根,中间间杂着一些黑色的小点就是黑胡椒,再加上绿色的用青菜做出来的酱汁在纯白色的大圆盘子上用勺子简简单单的几笔勾勒出来了一副抽象画。
非常完整的一道黄油煎培根配黑椒口蘑。
林正宇就是做来拍照的。
因为他刚刚在做的时候就尝了一下,他发觉自己就是吃那火候把握的很得当的培根居然都不觉得好吃……
连最喜欢吃的肉都已经不能让他的口腹之欲得到满足,那只能是他自己出了问题……了吧?
也许是自己的味觉系统真的坏掉了?
看来真的是要把自己最后的这一点生存的意义也剥夺掉啊!
带着这样的一种难言的遗憾,林正宇对于这道菜在外观上下的功夫就更足了。
然后,二十分钟就做完了的东西,他硬是用了十分钟来布光拍摄……
手机看似随意的拍了几张,动用的是之前的那位林正宇经过多年认真学习和锻炼得到的对于摄影的认知,之后,发上SNS,还圈了一下刚圈了自己的韩孝珠……
深夜发吃的是吧!
报复社会是吧!
来啊!互相伤害啊!
恩,上面那三句话就是他配给在照片中看起来足够让人食指大动的菜品图的话。
很快,应该还是在吃炸鸡而没有睡觉的韩孝珠回复了。
-我的炸鸡吃得到,你这种不知道从网上哪里找来的图片只会让你自己更饿吧,哼哼哼。
-吃不到吗?我正在吃呢!
-你做的?我怎么就不信呢!
-爱信不信。
林正宇用一种“你这个面瓜根本不在我视线之内”的鄙视口吻淡淡的回复了韩孝珠。
然后,开始收拾他用衣架搭起来的那个临时的菜品摄影棚了。
他是真不饿。
再加上吃东西不觉得好吃导致的没胃口……
唉!
就在他收拾好了东西,对着那盘在照片上看起来特别诱人,可是实际上一点都不能勾起自己馋虫的菜纠结了半天到底是应该倒掉还是应该勉强的吃下去的时候,忽然,门被敲响了。
林正宇一愣。
有人?谁啊……
对哦,还能是谁啊!
隔壁那个吃炸鸡觉得无聊的人呗!
林正宇的脸上浮现出来了一个笑容。
好吧,既然吃东西的乐趣没有了,要不要找点其他乐子呢?
逗逗妹子应该会挺好玩的。
啊不,这是姐姐啊!比自己大好几岁呢!
可是万一勾搭错了人导致任务完成不了呢?
笑容消失了。
算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