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1 / 2)司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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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对新人怀着对幸福无比美好的憧憬步入婚姻殿堂,可最终他们还是失望了。于是就责怪婚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怪他们婚后不再相互欣赏,没有赞美,没有表扬,更多的是挖苦和讽刺。无视对方为自已所做的一切,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没有发自内心的感恩。有人把夫妻当亲人,看似珍重,其实是相当错误的。夫妻是伴侣不是亲人。夫妻因情而成,为恨而分。所以,真正要怪的不是婚姻,而是结婚的人。

夫妻之间若生情变可能此生不复相见。亲人再亲,哪怕是父母,也不会陪儿女一辈子。只有你的伴侣才会和你携手白头共度此生。夫妻之间靠情,有情是夫妻无情便是路人。亲人之间靠血缘,打断骨头筋相连。这就是夫妻和亲人本质上的区别。

文翰和木梓能够携手走过十几年,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是用心维系着这份难得的情缘。他们没有把各自当成亲人而是看做终身伴侣。即使产生了隔阂,但在冷静之后,依然能够感知对方的不易,内省自身的不足,然后共同品味他们曾经走过的风雨历程。正是有了这种相互感恩的理解和包容,才有了他们在风雨过后共同迈向彩虹更美的人生境界。

几天来,木梓的心情总是郁郁寡欢。文翰连续几天不回家,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以往他出差的时候,早晚必定各打一个电话向家人报平安。从这个细微的变化上,女儿静殊猜想爸爸和妈妈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女儿长大了,虽然妈妈没有和她说关于爸爸的事儿,但静殊还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和爸爸通了电话。当她附在木梓的耳边悄悄地告诉她,周二晚上爸爸就能回家的消息时,静殊明显看到妈妈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惊喜。女儿的确长大了,一不留神儿,她已经成为沟通父母之间情感的桥梁和纽带了。

木梓给文翰打了几次电话,但他就是不接。木梓知道自己上一次的谈话又一次伤了丈夫的心。以前文翰出差最长的时候达半年之久,她的心里都是安稳的,因为她确实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但这次不同,虽说文翰单位的事儿很忙,但是,晚上下了班他完全可以回家,而且开车仅仅是半个小时的路程。

其实,木梓早已心知肚明,丈夫连续10天不回家并不是因为单位忙得不可开交,那只不过是他的借口罢了。从记者到编辑部主任再到副总编,文翰的事业发展虽然充满了九曲十八弯,但最终还是走上了康庄大道。木梓也是陪着丈夫一起见证了她们走过的风雨兼程。今天的文翰和之前那个意志坚定但仍然略显青涩的丈夫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在亲戚的眼里他是能人,在朋友的眼里他是名人。

时位之移人,人总是要变的。在木梓的心里,文翰的谦逊品格和担当曾让她一直引以为傲。自结婚以来,她和丈夫吵过也闹过,但基本上都是以文翰的宽容以及自己的息事宁人最终化干戈为玉帛。这么多年,文翰从来没有因为夫妻吵架而夜不归宿。如今他突然不回家,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他的这种举动不得不令木梓伤感之余进而胡思乱想起来。

当静殊告诉她,周日晚上,爸爸他们单位举办的文艺晚会将在省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女儿还告诉他,晚会的主持词就是爸爸写的。此时,木子的心里仿佛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伤感,想不到自己竟然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和丈夫见上一面。

晚会即将播出的时候,木梓和女儿早早地坐在了电视机前。当晚会开始时,木梓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电视。每当电视镜头扫向观众席时,她就会迫不及待地一直在寻找着什么。看着妈妈如此奇怪的眼神,静殊笑着说道:“妈,你不好好欣赏节目,你在找谁啊?你听听,我爸写的主持词多好。”木梓喃喃地说道:“既然是你爸他们单位举办的晚会,正常来说,你爸爸应该在现场看节目。不过我怎么没看见他呢?”

实际上,那天文翰确实没有在现场,此刻他和章一鸣正在宾馆陪着生病的黎总编。木梓当然看不见他了。静殊则不以为然地说:“妈,电视台播的是节目,观众席只是给了几个镜头,哪有那么巧就能把我爸录进去。咱们还是好好看节目吧。”女儿的话虽然有道理,但是木梓仍然没有心思看节目。至于主持人说了什么,都演了些什么节目,一直到晚会结束时木梓也没有什么印象。

静殊洗漱完毕后就回自己的房间休息了。木梓关掉电视机,给自己倒了一杯凉白开,然后来到阳台落地窗前。凝望着对面居民窗户里发出的灯光和漫天的星辰,她陷入了沉思和回忆之中。

木梓曾经和文翰开玩笑:“文总编,你现在已经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身边一定不缺乏美女相陪,知音相伴吧。如今我这个半老徐娘还能入你的法眼吗?”文翰慢慢走到木梓眼前摘下眼镜,睁大眼睛故作惊讶地说道:“木老师什么时候也开始吟风诵雅了?不过,你用在我身上的这些词儿可有点淫词滥调的嫌疑。”文翰举起双手握紧拳头在木梓的耳朵大声喊道:“我抗议!”文翰的大喊声把木梓的耳朵震得嗡嗡作响。木梓赶紧用双手捂住耳朵说道:“震死我了,你这个坏蛋。”

玩笑过后,文翰问道:“夫人,你刚才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木梓诡异一笑说道:“你说呢?”文翰想了想说道:“饮料虽好,但喝多了一定会得病。白开水虽然无色无味但是生活之必需。自信是女人最好的气质和容颜。夫人,你就那么不自信?”

文翰的比喻虽然听起来不怎么入耳,却让木梓神闲气定。她拿起茶几上的一大杯凉白开对文翰说道:“好啊,你竟然把我比作白开水,还什么生活之必需。现在你就把这大杯白开水喝了,一滴都不许剩。”文翰显得很无奈并一脸坏笑地说道:“夫人,白开水虽然是生活之必需,但我现在不需要啊,等晚上我再喝行吗?”木梓说道:“美得你,晚上就没了,喝自来水去吧。”

每当回想起这些,木梓脸上总能浮现出惬意而满足的微笑,而如今她就是想笑也笑不出来了。

木梓回过身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坐在沙发上继续发呆。十几年来,自己力求上进,从不敢颓废,但充其量也只是个小学教师。以前家里困难,过日子必须精打细算,自己是能省则省,更别提什么好的化妆品了。与文翰接触过的那些气质非凡的女白领、女金领们相比,虽然没有“秦香莲见皇姑”那般差距,但木梓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自信。她曾对文翰说过,自由是对婚姻的最大信任。她不仅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文翰到杂志社上班以来,即使那时还没有手机,她从未往他的单位打过一次电话。但就是因为最近的一次电话却给她们之间造成了这么大误会,甚至是伤害。

木梓也不知道自己以前做的是对还是错。但说是一回事,做却是另一码事。如今丈夫毕竟已经十来天没有回家,这些天他在外面是怎么过的?都和谁在一起?这些问题,作为女人,木梓不是没有想过,她甚至想到给章一鸣打电话去求证。然而,想归想,当木梓平静下来的时候,镶嵌在她内心深处对丈夫的充分了解和信任最终还是战胜了她此时此刻的林林总总。毕竟自己有错在先,而且还说了那样伤人的重话。

作为妻子,木梓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沉住气,不主动激化矛盾,给丈夫留下充分的回旋空间。文翰既然不接她的电话,就证明他还在气头上。木梓相信文翰冷静下来后一定能够想明白。以她们十几年的相伴,自己绝不是无情之人,只是有时不善于表达而已。该说的话,该道的歉,在发给丈夫的短信里,她已经说得很明白。况且,她还有自己的事业,女儿更需要她来照顾。这个家没有她还真不行。木梓想通了便不再烦恼。

文翰从肖溶月家里出来后,因为喝了不少酒,微风吹来他感觉有点头晕。他蹲在小区的绿化带旁清醒了几分钟,然后开车直奔家里而去。回想起刚才和肖溶月的畅所欲言,虽然处处体现出他作为领导和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对肖溶月情感误区的警醒和修正,但他说的那些话又何尝不是对自己的警醒和规劝。难道就因为一句话和一个没有及时打来的电话就全盘否定夫人这么多年对自己的不离不弃和倾情相伴?

女儿出生仅仅五个月,自己就离开妻儿背井离乡打拼前程。如今是“家有儿女初长成”,静殊已经上了高中。看到女儿花一样的豆蔻年华,文翰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自己。女儿想念父亲的悄悄话曾让文翰的内心充满了慈父般的幸福美感。而这一切美好的背后哪一样能离开木梓的辛劳付出?

想到这里,文翰的心一下子敞亮起来。他打开车窗,江桥上华灯齐放,温凉的江风吹过已经不是很红的面颊。他的脑海里仿佛出现了妻子和女儿翘首期盼自己回家的温馨画面。

文翰终于放下了心头所有的伤感。他打开车上的DVD,一曲《高山流水》就像一杯刚刚散发出清香之气的香茗慢慢流入他的心田。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家里的茶香。他看了看表,已经晚上八点半了。文翰不由得加大了油门,轿车急速向前驶去。

女儿说爸爸今天晚上回来。木梓的内心不由得一阵惊喜。她的耐心等待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下了班,木梓去了菜市场。这是她第一次特意出去买文翰愿意吃的菜。以前做饭的时候,木梓不论做什么文翰从不挑剔,而且吃得特别香。所以,木梓就认为只要自己觉得好吃的菜,文翰也一定愿意吃。当然了女儿爱吃的东西她是知道的。有时她会考虑一下静殊的口味。丈夫虽然没有对她说过喜欢吃什么,但自己为什么不去问一问他呢?现在想想,木梓都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自己的丈夫。

木梓一边看着货摊上的各种蔬菜,一边想着文翰到底愿意吃什么菜。她想了半天突然恍然大悟。对,他一定爱吃这道菜。木梓突然想起她和文翰结婚前第一次在乡里饭店吃饭时的情景。现在回想起来,木梓还觉得非常好笑。

那是她和文翰刚刚确定恋人关系之后,乡政府召开全乡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结束时已经是中午12点了。文翰对木梓说道:“木梓,今天中午咱们去饭店吃饭,我请你。”木梓当时非常感动,这可是男朋友第一次在饭店请她吃饭。到了饭店之后,文翰问木梓喜欢吃什么菜,让她来点。木梓本来就很腼腆而且还是男朋友第一次请她吃饭,她怎么好意思自己点菜?所以她说什么都不肯点菜。其实,文翰长这么大也是第一次到饭店吃饭。就他家当时的条件,甚至连饭店的大门朝哪开,他都不知道。更不用说饭店里哪道菜好吃了。他动员了半天,木梓就是不点菜。没办法文翰只能自己来。

说实话,文翰的兜里充其量才20多块钱。点太贵的菜,他有点担心钱不够用。看了半天菜谱,文翰也没整出什么既好吃又便宜的菜来。女服务员走过来问他们,菜点好了没有?文翰挠了挠脑袋突然想起一道菜。这道菜母亲在家经常做给他们吃。他也很喜欢吃。对,就点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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