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八章(1 / 1)司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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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文翰“揪心”的就是老乡邻的儿媳妇因为医院误诊而丧命的维权事件。黄老叔的儿媳妇怀孕近十个月已经待产,半夜里突发肚子疼。黄老叔的儿子黄三急忙把媳妇送到了县医院。经过医生的初步判断确诊为化脓性阑尾炎,医生建议立即做手术。黄三同意了医生的手术方案。在手术的过程中医生发现并不是阑尾炎。然而患者的腹部已经被切开,医生建议顺便把剖腹产做了。婴儿顺利降生后,医生在处理患者腹腔残留的血迹时,发现了少量的不明乳状积液。但这并没有引起医生的足够重视。他们把残留的血迹和不明积液处理完之后迅速地把腹腔缝合上。

手术后的第二天,黄三的媳妇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并导致昏迷。医生马上把她推进手术室再次做了剖腹手术。经探查才确诊为急性胰腺炎,而此时患者的胰腺已经完全融化成乳状积液了。这时,抢救的医生才确定第一次手术时在患者腹腔发现的少量积液就是胰腺化脓所致。但此时抢救患者的生命已经来不及了,手术只进行了一半,患者就停止了呼吸。

非常明显的误诊致人死亡的重大医疗事故,医院则认为是急性胰腺炎导致患者死亡。所以医院仅仅按照一般性医疗事故的标准,只是赔偿了一点丧葬费和医药费。黄三觉得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同意医院的赔偿方案。结果医院强行把患者的遗体抬出医院就不预理睬了,任凭黄老叔和儿子黄三苦苦哀求。

当黄老叔在电话里向文翰哭诉的时候,文翰非常震惊。这样一个重大的医疗责任事故,医院怎会如此置若罔闻?难道就因为死者家属仅仅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吗?怎么办?不管吧,多年的乡邻情谊于心不忍,管吧,又不是自己的工作范畴。权衡再三,文翰还是决定出手相助。在杂志社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文翰和章一鸣来到当事方医院,以患者亲属的名义和医院的领导层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谈判。

文翰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责任事故申诉材料提出了三点质疑:首先,患者第一次手术时医院给出的理由是化脓性阑尾炎,但手术时发现不是阑尾炎,这是不是误诊?院方怎么解释?其次,因为误诊导致患者手术,并且在没有获得患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给患者做剖腹产手术,使患者失去了自然分娩的机会,这是不是侵权?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三是发现患者腹腔不明乳状积液时,医生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只是做了简单的处理,并没有追查不明积液的源头。这是不是医生的不作为和渎职。如果以上三点都能够引起院方的足够重视,并进行有效及时会诊。如果第一次手术前就确诊为急性胰腺炎,那么就有可能为患者抢救生命赢得宝贵的时间。但事与愿违,医院恰恰在这最佳的抢救时间内,由于医生的懈怠和不负责任,最终酿成了悲剧。这样一个非常明显的误诊致人死亡的医疗事故,院方怎么可以用这种极其不负责的态度对待死者的家属?难道治死了人,医院就可以一推了之了置若罔闻吗?你们这样做和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况且你们也是有着妻儿老小的人,面对一个刚刚出生就失去母亲的婴儿,将心比心啊!别忘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舆论社会,你们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会招致天下人的唾骂和不齿的。

面对文翰正气凛然和不可置疑的质询以及和文翰身后强大的新闻背景,医院最终认识到了医生的误诊是导致患者死亡的重要原因。在文翰的调解下,黄三和医院最终达成和解,黄三也得到了合理赔偿。文翰和章一鸣返回单位的时候,黄三拿出了5000元钱送给文翰来表达他的谢意,文翰把钱还给了黄三说道:“孩子的母亲已经不在了,请你节哀顺便好好生活,把孩子抚养好。这些钱就留给孩子吧。”望着文翰和章一鸣远去的身影,黄三憨实地站在那里,久久不愿离去。

还有一次,文翰在单位接待了一位老家的消费者。据他讲,他家养了15头怀孕的母猪得了痢疾。他去当地的兽药店买药,药店老板娘给他推荐了两种治疗痢疾的兽药。他咨询老板娘这两种药是否可以混在一起给猪喂食,老板娘说可以。回去以后,他按照药店老板娘的指导给得病的母猪喂了药,结果20分钟后15头母猪全部死亡。等他回去找药店的老板娘理论时,老板娘当即否认自己说过“两种药可以掺混喂食”的话。对于母猪死亡,药店概不负责。

因为涉及产品质量,这位消费者找到了文翰。文翰根据投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走访了相关部门的专家,最后写出一篇《母猪被药死!谁之过?》的调查报告,刊登在《质量风云》杂志上。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主管县长的督办下,这位消费者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两次事件的成功调解,使文翰的声誉在老家再次叫响。一时间“有事找记者,维权找文翰”传遍街头巷尾。

儿子的“英名”和办事能力也让文母的自豪感瞬间爆棚。当她再回到老家的时候,马上成为全村乡邻敬仰和崇拜的核心人物。文母本来就是个热心肠,当有人在她面前说起一些他们自认为利益受到侵犯的事情时,文母就会热心地说,让我儿子给你“出气”。就这样,每次文母从老家回来的时候,总会带来一些向文翰申诉告状的乡邻或者亲属,甚至是一些亲属的亲戚。总之都是一些“沾亲带故”的人。文母在其中俨然成为了文翰为他们“伸张正义”的经纪人。

对于文母的做法,文翰有时是能理解的。因为母亲的性格决定了她的为人。她一辈子都在帮助别人,就算是伤害过她的人只要来找她,她都会不计前嫌。文翰在工作允许的范畴内,他绝对会让母亲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心愿得到满足。但是,像盗窃抢劫被判了刑来找文翰疏通关系要求减刑的;赌博被抓的;还有一些认为自己吃了大亏实际上根本就是想占便宜等一些人,文翰坚决不予理睬。文翰只会帮助那些善良的利益受到无辜侵犯的人,这是他的底线。

因为这些事情严重影响了文翰的工作和休息,以至于单位的领导有时会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你家的亲戚怎么那么多不平事儿啊,弄得文翰很尴尬。

工作了一周,星期天本来应该好好休息,但是一些想告状的人专门在星期天来找文翰。文翰不仅要给他们普及法律常识,还要请客招待一番。为此,文翰不得不和母亲交流,他对母亲说道:“妈,您心地善良,这我知道。但是,您也不能随便地把一些人带到家里来。因为有些事咱们根本就帮不上什么忙。况且咱家也不是什么律师事务所,更不是维权告状的地方。如果有人再找您,您就让他直接给我打电话或者到我们单位找我。”

在文母看来,儿子的话深深刺痛了她的自尊。她还为此闹起了情绪,甚至不和文翰说话。没办法文翰只得向母亲主动赔罪道歉。但不管怎么说,文母对文翰的观点还是多少有些在意的。虽然来家里的人比以前少了点,但文翰也只能任其自然了,该帮忙还得帮。他实在不想因为这些让母亲不高兴。

文父卖菜挣的钱都给了老伴儿。木梓的工资负责家里的一切开销刚好满足。家里来了客人,都会给文母“红包”。逢年过节,过生日,儿女们还要给他们大红包。文母不高兴的时候,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拿钱来哄她,这招文翰屡试不爽。其实这也是他孝敬母亲的另一种方式。文翰的工资基本都用来还债了。有时候家里经济紧张的时候,即使文翰从父母那里周转一下,等到开工资时,他不仅会如数还给他们。有时还要另外再给他们零花钱。文翰宁可省着点花钱,也不想让母亲紧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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