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侠客(1 / 2)张知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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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侠客也分等级的,有些是有钱的侠客,有些是没钱的侠客。有钱的侠客是真侠客,没钱的侠客是流氓。幸亏他父亲早年走镖挣了钱,做成了真侠客。但他父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成为真侠客的,于是在他喝酒醉死后,叶留清变成了一个没钱的侠客,所幸的是,他身上还有些真侠客的气质,所以很少有人说他是流氓。

叶留清的父亲是一个侠客,于是他也该成为一个侠客。他从小跟着父亲学杀人的技巧,但怎么学总是学不到位。他父亲的江湖朋友多得数不清,但他很难融入进去。有一次在他父亲的朋友聚会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会吹笛子的叔叔,很跟他合得来,但没过几天就听说被仇家砍死了。

叶留清父亲死了之后,母亲改嫁,他不想随母亲走,也不想被父亲的仇家逮到。于是开始了流浪。每个侠客心中都该有个念念不忘的女人,有一天他流浪到了诺诚,遇见了一个叫曲溪的姑娘,这就是让他念念不忘的女人。

诺诚是一个黄土垒起的城,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那天微微下着些雨,路上行人稀疏,他坐在街边摊子的雨棚下吃他点的最后一串烤肉。吃得很有意境。

忽然一个手提琵琶的女孩走到雨棚下,刚开始他以为她也是来吃烤肉的,因为那家摊子的烤肉味道真的很不错。但听了她与老板的几句寒暄之后知道了她是老板心血来潮想学学东部人家而请来唱歌的歌伎。

于是她开始唱歌,手指轻巧地在琵琶上拨扫,还用小指敲击琵琶作为鼓点。她唱的是一首西北民歌,歌词中的大河黄沙被她唱得既温柔又苍凉。她唱得很慢,叶留清吃得很慢,雨也感觉下得慢了。

她唱完的时候叶留清决定追求她,于是他请那位姑娘吃了最贵的烤白鱼。在攀谈之中叶留清知道了姑娘的名字叫曲溪。曲溪在谈话的最后问他是否对自己动了心,叶留清说是。

曲溪笑了,从那天起叶留清不再流浪,他在诺城当了城中一个大家族的门客,专事保镖。曲溪住在一家青楼里,因为只有青楼里的客人才愿意请人唱歌弹琴。但她并不卖身。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前三个月叶留清随主人家出远门,中途遇到仇家,他为了不牵连主人家,便自己逃走了。一路流浪,还是决定要回来见曲溪。终于快到诺诚的时候,下起了暴雨,看到路旁有驿站,边进来躲雨,结果遇上了虞梦客三人。

……

行了半日,终于来到了诺城。这是一座看起来就很有历史感的西北戈壁城市。城墙矮小且侵蚀严重,墙面上满是风沙和雨水的痕迹,从城外可以看见城内几颗干枯大树的枝丫。诺城像一个老人一样孤独地坐在这茫茫戈壁上。向左是戈壁,向右也是戈壁,向前是戈壁,向后还是戈壁。

“这就是诺诚吗?”虞梦客看着前方这座黄土城,感觉比漠风镇还要寒酸一点。

“对,诺诚算是半个交通节点,不像那些专住人的镇子,所以看起来不那么繁华。”叶留清向虞梦客解释到。

“交通节点?也就是说,方圆百里,就只有这一座城吗?”李遮水问道。

“是。就只有这一座城。”叶留清答到,他直直地看着有些腐朽的城牌,心里涌上来一些感叹。

“这里,官家的人,分量该不太重吧。”张无锋忽然说到。

“对,你……怎么知道?你来过这里?”叶留清看向张无锋,眼里带着一丝惊奇。

“没有来过。”张无锋答道,“但是既然方圆百里只有这一座城,就自然有隔绝。有隔绝,就自然有地头蛇。总之,这里官家不容易管到。我猜这里应该是由一个或几个势力掌控的。”

李遮水看向张无锋,这个孩子,让她有一种感觉,就像虞梦客形容的那样,说不定能成大器。

叶留清更加惊奇地说道:“对,这诺城里有一个陈氏家族,官家的人都不敢惹。我曾经是他们的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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