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关的仗已经打了三月有余,城镇中的饭馆原本供给百姓的粮食,毫无例外地输送给了军队。没了饭馆的百姓只能吃申派发下来的救济粮,但因为饭馆的老爷们也没有余粮了,只好吃一点救济粮来补充,他们本身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所以百姓们的生活更加困苦了,到第二个月初,已经开始饿死人了。
到了第三个月,路旁已随处可见被野狗分食的饿殍,周围的景色尽是灰蒙蒙的一片。
马要到迎春节了。
自西北而来的官道出现了一匹瘦马,慢慢地踱过来,牵马的还是个小孩子,扎了两个小发鬏,眼睛水亮,甚是灵动。马是个灰麻布衣的老头,他叫乾少且。
“洪儿,朝天关中有一颗古树,已经活了一千七百多年。传说是烈武大帝统一九州的时候亲手种的,他认为他的基业能活的比这棵树长,结果世事变迁,沧海桑田,在他死后的一百年,幽云帝便横空出世,断了他的基业。也不知道留下他的子孙没有,要是有一天,他的子孙来到朝天关,看到这棵树,又该怎么样的光景呢?”
“他的子孙知道自己是他的子孙吗?”
“假如知道。”
“嗯……我觉得他的子孙也是一般人,看到这棵树也应该觉得,‘这树,妈的还活着’!”
“哈哈哈,洪儿,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扶张无锋,而不扶你吗?你俩是一样的聪明,甚至你还要厉害一点,你比他更年轻。”
“不知道。”
“因为张无锋如果是烈武大帝的子孙的话,他会当着其他人的面,在这棵树面前郑重地磕三个头,然后立誓,‘我必将夺回江山,以慰神树’!”乾少且悠悠地笑起来,“在这个时代,人不能想的太开。”
洪儿点了点头,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
不多时,前面出现了一队人马,皆着申派制式铠甲,他们站在路旁,像是沉默的护卫,见到乾少且两人从官道出现之后,他们立刻站起来,抢到乾少且面前,为首的人将头盔取下来,原来是扈陈。
“乾尊,没想到您来得这么快。”扈陈躬身行礼。
“一边走一边说吧。”乾少且点头。
于是一行人慢慢朝着朝天关行去。
朝天关是一座繁荣的大城,因为它是东部的门户,大部分的贸易线都交互于此。可因为打仗的缘故,这座城已经不复当初的繁荣了,进出的人脸,无一不是匆匆的神色。
“战况如何了。”乾少且问。
“三个月内必出胜负。天派之人武艺高强,可行军布阵可大输于我派,加我派雄兵百万,灭掉天派只是迟早的事。”
“我问如何分胜负。”
“我们一直佯败,牵引着天派来到兰秋山,准备在哪里,将他们一网打尽。如今南部,北部的兵力都已抽往兰秋山,是时候来个决战了。”
“哈哈。”洪儿忽然笑了出来,然后急忙把嘴掩住。
“你笑什么?”扈陈看了一眼这个小孩。
“我笑路边那只狗,想要吃人,但又不敢去。”洪儿指着路边的小坡,扈陈随他看去,坡底果然有只野狗,旁边是一具人的尸体,面苍蝇乱飞,看来早已死了很久。
扈陈心中一痛,跃下土坡,赶走了野狗,他看那尸体衣不蔽体,蜷缩成一个筲箕样子,显然是被饿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