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哥,还真...咬啊,不过你咬就咬了...这博马王的角,是我的了。”
虽然怪狗咬了我,我也不能怪它,毕竟是我让它咬的,此刻的我,几乎没有实力能和这条怪狗讨价还价,我只希望它能够遵守承诺,让我带走这根博马王的角。
(话说,这怪狗没狂犬病吧。)
怪狗咬完我的左手,仍然是一副要咬人的样子。
我干脆蜷缩在地上,将博马王的角咬成两半,放进嘴里。
人的咬合肌是身体最强的肌肉,怪狗没个撬棍,还真不好从我嘴里拿出博马王角。
麻蛋,死也拼了。大不了被怪狗啃成骷髅...变骷髅也不能给它。
“娃娃!”
怪狗怪叫两声,扑了过来,狗爪在我脸上抓挠,虽然我疼痛万分,但我还是不肯松口,我用我的一双眼,瞪视着它。
“你这条资~本主义的恶犬,来啊!咬我啊!我特么怕你,我就是你养的!”
“哇哇哇!”
怪狗嚎叫两声,大口一张,一口的怪牙闪着寒光,向着我的喉咙就咬了下来。
别了,我的兄弟们,别了,我的漂亮媳妇,别了我的大舅哥,老丈人,老丈母娘。
“嗅,嗅。”
怪狗突然开始闻起我脖子来,似乎什么味道吸引了它。
“麻蛋,还是只色狗!”
我想起今天光抱着公羊爱了,公羊爱身上的香味沾染到我身上也不足为怪。
怪狗用身体将我拱的翻了个面,这特么是打算从屁股吃起?
“哼!狗改不了吃屎!”
很快我就发现我错了,怪狗很快找到了我的背囊,一口撕开背囊,背囊里的肉丸子滚了出来,那是我炮制的肉丸。
“哇哇哇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