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那她怎么会和那帮职业选手混在一起?至少不包括无人永生的玩家。她也很他们,不是么?所有的解释都不成立。
他想要是高志鹏遇到同样的事他会怎么做?接着陆忆风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种情况没有可比性。
陆忆风又想起绝地求生开始后最好的一件事,那就是得到了一把远程武器,弓箭!
他数一数,算上在树上拔的那支,一共有十二支箭。箭上没有一点格丽默身上的绿色毒液,他觉得肯定是幻觉。
但箭上有很多血,他可以以后再把它洗掉。他朝附近的林子射了几支箭,与江琳琳那把常用来打猎的弓箭相比,这把弓箭手感明显要差一些——但谁在乎呢?能用就行。
陆忆风有了武器,形势也发生了变化。他仍有许多强大的对手,但此时他已经不用按照战术四处苟着、拼命畏缩,成为被动的猎物。
如果现在加图还是阿伯瑟特从林子里蹿出来,即使一起来,他也不会逃跑,陆忆风会对准他们。实际上,他在等候这快乐时刻的到来。
可是,他要先恢复体力,他的身体已严重缺水,瓶子里的水也即将告罄。
参赛前在凯匹诺猛吃猛喝所增加的几斤重量,现在已消耗殆尽。他臀部的骨头和肋骨比父母离开时那段艰难的日子还要突出,还浑身是伤——烧伤、划伤、撞在树上的淤青、黄蜂蜇的毒包。
毒包比以前更肿更疼,他用药膏治疗烧伤,把毒包挑开,可没太大效果。
高静知道治疗毒包的方法,用一种草药能把毒液吸出来,但很少有机会使用这方法,而陆忆风甚至不记得草药的名字,更不用说它的外观了。
“首先要弄到水。”陆忆风思忖着,“然后可以边走边打猎。”
从他蹒跚走过时踩倒的草很容易判断刚才行走的方向。所以他朝另一个方向走去,寄希望于对手蜂毒仍在发作。
陆忆风走不快,只要猛动关节就会疼痛,于是他采用平时捕猎时慢走的办法。
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一只兔子,用箭打到了它。箭没有像江琳琳那样干净利索地从兔子眼睛里穿过,但也一样能吃。
走了大约一个小时,他发现了一条小溪,很浅,但很宽,足够他用的。
阳光炙热,在给水消毒的当儿,他脱掉大衣,躺到缓缓的溪水里。
他浑身上下脏极了,他把水撩到身上,冲洗着身上的泥垢,最后索性在水里躺了几分钟,让溪水把他身上的烟尘、血迹和烧伤脱落的死皮冲掉。
他接着又洗了洗衣服,之后放在树丛里晾着。坐在有阳光的岸边,用手把头发抹到脑后。
肚子又咕咕叫了,他吃了几块饼干和一点牛肉,然后抓起一把青苔,把银色弓箭上的血洗刷干净。
现在陆忆风的精神振作起来,他处理了烧伤,梳好头发,穿上潮湿的衣服——太阳一会儿就会把它晒干。
现在顺着溪流走似乎是最聪明的选择,他正在向山上走,这是他喜欢的方向。
陆忆风要喝溪水,猎物也要喝。他很快又打到一只像火鸡一样的鸟,它看上去可以吃。
到了傍晚,他准备生火烤肉,借着黄昏容易隐藏烟雾,到晚上,再把火扑灭。
他宰杀、清洗猎物,对那只鸟特别小心,但它看上去应该没问题,拔掉毛以后,跟鸡差不多大,只不过肉更肥、更硬实。
陆忆风把肉放在火上烤,突然听到嫩树枝发出的噼啪声。陆忆风反应很快,立刻转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把弓箭背到背上,从腰间抽出匕首。
没有人,至少他没看见人,接着他看到一个小靴子尖从树后露出来。
陆忆风立刻放松下来,咧开嘴笑了。他可以像影子一样在林子里移动,这么说是公平的,不然他怎么可能一直跟着他?
陆忆风不由得说道:“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他们才能联合起来。”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