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到此举,皆是一惊。
天修双手撑着地,头在地上磕了个响头,却没有抬起来,而是喊道:“团长、教父、安妮阿姨、雷欧哥、风大叔……这十五年来,我天修·欧贝利斯承蒙各位照顾了,谢谢各位供我吃穿,教我魔力。无论我日后去向何处,蓝色骑士团都是我的故乡,我的家,我以骑士的身份发誓,日后一定会报答各位的养育之恩,一定成为世界最强骑士再回来见大家,我发誓!”泪水无情的在他的脸上翻涌,一滴一滴的落到地上。
一层大厅内,许多人都在抹眼泪,罗格早已泣不成声,团长鹤云飞也侧过脸去,朝天修摆了摆手:“去吧,孩子。”
天修站了起来,拍去灰尘,拭去眼泪,拎起行李,向众人挥一挥手,踏上路途。
三天后,皇都的城门口。
一辆载有麦子的马车驶过,车夫坐在车头赶着马,朝身后喊了一句:“小伙子,到皇都了。”久久没人回应,车夫一回头,发现车上空无一人,只有一车的麦子,还有一枚亮闪闪的金币。
天修此时已经进入皇都,皇都的繁华是天修前所未见的——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世纪欧洲哥特式的建筑,沿街的杂货铺中卖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叫卖声络绎不绝。天修东张西望,一会瞧瞧这个,一会看看那个,一副乡巴佬进城的样子。
“啊,你小子想吃霸王餐!”一个尖锐的声音传入天修的耳中。
天修朝声音的来源处望去,只见在一家饭店门口聚集着许多人,天修挤进去,看到人群中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抓着一个金发少年的手臂。
那名金发少年长相豪爽、英勇,脸颊上还有一道不深不浅的疤痕;如果说天修是长相秀气,那么这名金发少年可以用帅气形容。
同时,天修灵敏的魔力感知告诉他,这个金发少年是一个骑士,而且跟他比起来只强不弱,也就是说这名少年至少是一名标准骑士。
此时,金发少年脸色难看,抓着他的是饭店的老板,说要吃霸王餐的就是他。金发少年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却是支支吾吾的说不出口。
饭店老板更是咄咄逼人,对金发少年毫不留情面,叫道:“你去打听打听,有几个在我吃霸王餐能有好果子吃的,你要再拿不出钱,我就拿这个去抵债了。”饭店老板说着指了指金发少年身边的长枪。
天修眼睛一亮,打量着金发少年身边的长枪,枪身长约八尺,枪头乃是银色龙头吐枪标,枪尖细如麦芒,抢标锋利,更有银色的龙纹刻画,应该不是一个凡类。
这是一个好东西。天修在脑子中想道。
“不要碰我的枪。”金发少年终于开口了,声音充满能量。
“哼,那你拿什么还钱?”老板十分不屑。
“这……”
“等等,他的钱,我出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