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威克拿着散弹枪,砰砰……
一枪干掉了一个摩托车手,似乎嫌一枪无法杀透敌人。
他连续开枪,一连打出了三四枪,这才收手。
敌人这个时候,已经浑身都镶入了钢珠。
打光了散弹枪子弹,他第一时间就是拔出手枪朝着另外一个杀手开火。
砰砰……将眼前能看到的敌人全部干掉了。
约翰·威克这才从天窗缩回来。
坐在椅子,约翰·威克飞快地安装子弹。
咔嚓咔嚓……
冷锋看着约翰·威克安装子弹的骚操作,立即眼睛一亮。
有点意思!
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他是玩久了枪的家伙。
或许我他可以学习一下他安装散弹枪的装弹技巧。
约翰·威克可没有心情去管冷锋的想法。
一安装好子弹,他站起来,又重新朝着杀手开火了。
静静地观察后,郑龙发现约翰·威克的反应神经很灵敏。
甚至可以说超人一等。
如果是同时看到对方的话,约翰·威克一定是第一个反应过来,并且拔枪开火的那个!
除了灵敏以外,约翰·威克也够狠。就算中枪了,也能咬着牙,一声不吭干掉敌人!
干掉了一个尾随着的摩托车手,2辆凯迪拉克追了来。
2个杀手从车窗探出身体,拿着枪朝着约翰·威克射击。开车的司机也是一只手抓着方向盘,一只手拿着枪探出窗口射击。
子弹打在车身,溅出火花。
约翰·威克没有在意横飞的子弹,他拿着散弹枪对轰敌人。
在高速飞驰的公路,散点、而且穿透力差的散弹枪,离的远一点,十几二十米开外,就很难打中敌人了。
好不容易连开几枪,将一辆追击的车头打爆了,逼停了对方。
约翰·威克从天窗缩回来,他嫌散弹枪杀敌的效果不好,从后备箱换了一把AR-15步枪。
比起散弹枪,对付单个目标,而且距离还不近的车人物,AR-15无疑更有效果。
一起身,约翰·威克端着步枪,侧头,透过瞄准器,朝着开着车的敌人开枪。
带着点射的子弹扫射过去。
子弹打穿了玻璃,打在了驾驶员的身。
他身冒着血,汽车失去控制,一头撞了人行道的台阶,然后侧着翻车,撞向了一辆路停靠着的汽车。
……
纽约帝国大厦,海斯佩尔正想着如何拉拢郑龙,让他彻底倒向美国。
杜鲁门疾步走了进来。
“长官!那个华夏人又惹事了!”
海斯佩尔一听,失声喊道。“他又干了什么事?”
杜鲁门也是满心地无奈地说。
“那个家伙竟然企图包庇夜魔约翰·威克,现在两帮人已经在在布鲁克林区展开了火拼,死伤了十几个人了!长官,现在怎么办?”
夜魔?
那个顶级的杀手!
海斯佩尔听到,一拍自己的额头。
这个华夏人怎么那么会惹事?
而且一惹事就没有一件事是小事!
都是火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