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眼在那里收拾行李的陈熙。
女人要去上班。
这个指望不上。
那么,除开女人,还有……
他看见了此刻正满怀期待的看着自己新狗窝的蛋挞。
正好,这条傻狗没有什么事情。
“明天,我来遛蛋挞。”
叶怀瑾从沙发底下翻出了一根牵引绳,在蛋挞的脖子上面比划了一下。
“什么?”
感觉像是听见了什么骇人听闻的消息一样,陈熙从原地蹦了起来。
“你要遛蛋挞?你确定?”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听到这句话从叶怀瑾的嘴巴里面吐出来是那么的违和。
之前遛狗的事情都是陈熙做的。
因为叶怀瑾说,他得了一种病。
一出门就会立马死翘翘的那种病。
而且这个病永远都治不了。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
既然如此,为了不让叶怀瑾死掉,所以就每天早上早起溜一圈吧。
就是有一件事情很困扰。
在去江宴的时候,叶怀瑾跨出了那个门。
是病好了还是……
“我病好了。”
“嗯……啊?你说什么?”
陈熙还没有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一出门就死翘翘的病,我好了。”
“你好了?”
陈熙眉毛一挑。
“好了。”
叶怀瑾有一个本事。
也不知道精神病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
就是一本正经说瞎话的本事。
“那这样明天遛狗的事情就交给你了。什么时候遛我不管,反正必须要遛。”
“那,那我要是不遛呢?”
叶怀瑾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不遛?”
陈熙呵呵一笑。
扫视了一下周围精致的家具。
“那就等着这个房子再装修一次吧。”
她朝着盘坐在地上的蛋挞指了指叶怀瑾。
“明天,他负责你。”
也不管蛋挞听不听得懂,反正这个担子已经放下了。
终于早上可以不用起的那么早了。
陈熙把狗窝组装完之后,本能的拿起了手机。
随后……
她有一种预感,福溪镇这回可能真的要彻彻底底因为叶怀瑾而火遍全国了。
因为……
一个住在福溪镇上面的人拍了一张十潮的照片。
说巧不巧。
那个老妪此刻正好经过十潮。
当地的阴雨天并没有立刻的消散。
依旧是那种青墨色天下烟雨飘飞的样子。
兴许是春的源头,那种生机充斥在整个天地之间轮转。
那种只是存在于文章当中的朦胧感,瞬间从屏幕当中扑面而来。
那个人在这几分钟之内,涨粉无数。
而这样的一张照片则是被无数网友转发。
这回那些犹豫的人都不犹豫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国内居然还有这样的一处地方。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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