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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

日出东方照四海,

月影西天九五尊。

茫然不解风情味,

又是天上一年景。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黄龙居中央,视为天龙见首不见尾,所以世界上才有天之子,然而天子生了疾病,人世间无道德的地方就多了起来了,竟然布满了天下。

然而炎黄之争,必然是要从统一之中开战,血流成河的悲剧,便会马上会上映人间,天下一分为二的局面,就是悲剧之中的疾患之处呀。

力牧二十八岁就被拜为相王,古今天下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会如此呢?大概就是力牧知道天下玄机未明,不是帝王之令可以得心应手,然而天下兵马争霸之下,又无人应对侵略者的荣耀,就必然会被别人欺负,又或者是会掠夺了全家人的性命。

这就是一个国没有法律法规的病症,一个只有依照古法可依的刑事案件,所以没有多少章程,然而还是要靠占卜之术,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所以必须要有新的律法来惩治犯人。

所以黄帝授权一项“诏书”给了力牧,令他颁布一项法律,来保护朝庭的威仪,更是保护天下的百姓。

这也是天下人的生存法则,以前往往都是从母系社会(氏族制)为源头发展,行成了一个一女多夫的制度,又或是走亲,天下之间,形成了以女人为统领的天下,往往就是大大小小的人围着老祖母敬拜,她们养出来的孩子,大多数的人就是谁生的就和谁姓。

一个女人在家里,可以招买许多男奴隶来打工,自己如同女王一样,等着男人来服侍,再到后来“原始公社”发展不平衡,母系社会的氏族里慢慢出现了一个以“姓氏”的支系出现了,这就是一个男人所打下来的天下,从根本上就脱离了“氏族”时代。

在慢长的岁月里,人们处死一个死刑犯,都是靠“占卜术”来结定一个人的生死,平常百姓只有认命贱了,社会群居无规章制度,诸侯将相各自称为贵族血统,常常歧视天下人民,“贪官污吏”不是夏国官方标配服务态度,诸侯百官们为所欲为的时代,因该打压了。

如果在不打压,诸侯各自为了欲望,犯下了卖国的错误,君王还数钱给他,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啊。

力牧晓知“法律而治”故而发布了《夏国法律通天令》以其初步设定的法律规定,初步计划护法章规,诽谤国家者、诽法者、欺君者、故意杀人者、奸淫掳掠致人死亡者,都是犯了斩首示众的法律规定。

一、欺君者,斩九族。

二、诽法律者,上斩三世。

三、犯盗者,论物法三条相应处理,(1)大盗贼匪徒斩。(2)中盗之徒,流外番受刑。(3)小偷小盗者训中牢监狱,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服刑。可根据情况怎么样?可以减刑定夺。

四、造伪者,以身上十处,刑百杖棍。

5、诽德污神者,斩三世。

6、欺**欲者,处极刑。

国家政策与法律出来时,全体国人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事情做事,或者说有所能,或者说有所不能。力牧制定的全法章节条款八百六十八条。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古代枭雄联盟,往往就是为了呑并一个国家,进行土地瓜分。土地是一个国家的生存法码,就像一个人如果上无片瓦,下无寸地,依我看出了寄人篱下,因该是在无它法。天下人生存在这片土地上,需要生存空间。生存空间其实说白了就是“土地资源”人为了生活的更好一些,自然就要建设成一个有“文化复兴”的综合国家。

不服水务工程劳役者,斩首。这是什么呢?夏国出台了一个让人臣服的政策。地方水务江河开沟时以老人、未满十三岁的人,可以不上工事,国家筑造战时工事及国家开垦荒山之田地,除老、弱、病、童、孕、残者例外,其他人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全国青壮、健汉,同级参加。

国家工程技术,系于天下人的福利,工事系于农业生产,人们的日常用品,军工产品等等。天下大业应用“百通一律”首通有十。

一、通神,以神为信仰。

二、通仙,以修仙为重点。

三、通法,以法律规定为禁令。

四、通子,以子为孝,无子为耻辱。

五、通宗,以传宗接代,维护姓氏家族为荣裕。

六、通亲,以长辈论氏系,以外戚论礼仪。

七、通医,以医理防百疾。

八、通技,以手工发展技术之业,创造社会发展。

九、通学,以学而识习之,温故而知新。学习知识则能通百理。

十、通识,以见多识广则能应用以社会。

一律、奉天子为上神,乃皇天之元。

土地永远都是国家的固有财产,任何人不可以变相买卖,土地是国家统一完整版图。不可失之寸地,君王可以分封土地。

土地法五律……

(1)土地由天子分封,粮食税务由天子下诏于地方“通土地令”简称“大农令”大农者持有人,最终是地方有权人。

(2)土地不可买卖兑换,犯此者可斩头。

(3)土地可个人开垦为田,进行播种粮食,但是所种之粮十抽一为税,若偷税一年,免其土地使用权,若偷税十年,直接斩首。

(4)土地是国家的疆域,则有地税,收税用于治国办理,统一经费,同时可以平衡天下祸乱,例如灾难、边防等,它是地方土地、税务和财政支配的重要法码,只于在土地上怎样使用,这是纳税人自己的事情。

(5)土地是帝王的疆域,帝王可以任意封赏土地和支配土地。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生在帝王之家却是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

据说地方上办理土地使用情况下,出现了纠纷,后来黄帝下了诏书,土地不是私有产物,土地不是卖买之物,当然田产可以变租,夏国持之疆域实为帝王的产业,天下之大,也不是王公贵族的赐予,所以土地是不可以买卖兑换,田产是可以买卖兑换,正谓“千年田地八百主”时代不同,格局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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