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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感激地看了一眼徐刚,没想到他能这么了解自己的心思,情不自禁地朝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上拍了一下,这一拍很轻、很温柔,令两人不约而同,都浑身颤栗了片刻......

徐刚想:可惜太短、太快了,还没顾上回味呢!

刘华想:这下宋琦有希望获救了......

陆文鹏一案逐渐尘埃落定,虽然刘华对最终的结果有心理准备,但她还是没有想到竟会如此地惨烈!

刘华在景城已经成了孤家寡人。她的父母在她结婚后,就搬到南方老家去安度晚年。城市空气不好,而且物价还高,对老年人缺乏“吸引力”;他们临走前卖掉了景城的房子,准备回山清水秀的家乡自建房住。

因此,刘华无论开心还是烦闷,她在景城唯一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只有陆文鹏为两人结婚而买的那一套复式楼房。陆文鹏出事后,刘华没敢告诉父母,他们都有高血压,她怕经受不住这样地打击!而且,刘华做的一切在别人看来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如果父母知道了必然会横加干涉,那样的话,说不定宋琦就真的死定了!

别看刘华平时咋咋呼呼,貌似胸无城府;可她一旦打定了主意,做起事来非常果决,毫不拖泥带水!陆文鹏案能这么快水落石出,离不开她的无私协助!是的,她的确太无私了,放任旁观者冷嘲热讽,一门心思只想帮宋琦开脱罪名。

如今刘华已落得孑然一身!

经过公安局耐心细致地追查,陆文鹏名下所有的财产都被冻结,还跟刘华沾点边的只剩下一套房子——这是她和陆文鹏的共同财产,刘华拥有一半的所有权。

是的,一半!这也就意味着,属于陆文鹏的另一半还是要被没收!刘华如果想得到这套房子,必须再花费将近两百万,才能拥有全部的产权。在陆文鹏案发前,这些当然都不是问题,可事到如今,问题就大了!

陆文鹏虽然很会敛财,但他大部分的钱都由自己一手掌握,刘华因为不贪婪而深受其害。假如,她当初稍稍动点脑筋......不过,这只是一个“自我安慰”的想法罢了;即便真有,面对公安局“拉网式”地清查恐怕也是在劫难逃。

刘华结婚后靠工资积攒下来的钱,全都借给徐刚创业用了。陆文鹏曾经答应过出这笔钱,可一听刘华要得太多,他又临时反悔了。求人不如求己,刘华不愿看他的脸色,就自己先拿出私房钱帮了徐刚一把。这笔钱满打满算也只有万块,离买房的金额天差地远,有或没有其实都一样。此外,刘华还欠着秦律师一笔高昂的诉讼费......

所有的富贵已经雨打风吹去,刘华现在面临的处境,甚至比她结婚前还要窘迫!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忍痛放弃这套房子了。倒不是说她已经住惯了大房子,换到小房子里会感到憋屈、睡不着觉——她还没那么娇气!这个房子是陆文鹏留下来的。这人虽然劣迹斑斑,可还是她法定的丈夫;这人虽然对她也生出了厌倦,可她们毕竟夫妻一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陆文鹏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已经愈来愈微弱,几近就要彻底消失了,可就连这最后的念想,刘华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无法挽留。人生有时很无奈,可只要活着你就得忍受!

刘华等着法院来拍卖这套房子;拿到了其中的一半,她就可以去偿还欠别人的,最后剩下无论多少,她才能再为自己做个打算。其实,对这样的结果她早有所料。刘华是个生性乐观、顺其自然的人,她对能得到什么,拥有多少并不十分执迷,这也是促使她肯为宋琦赴汤蹈火的原因之一。

俗话说“否极泰来”,刘华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是,林稞知道了她的近况,率先向她伸出了援手。林稞责无旁贷地承担下了聘请律师的费用。这原本就是她应该承担的,只是一开始就被刘华捷足先登,后又被宋琦的谎话所困扰,使林稞多了几分猜忌。而且,聘请来的这位律师似乎徒有其表,也没指望上他获得一个好结果。因此,林稞在犹豫观望中,才迟迟没有主动地帮刘华分忧。

今时已不同往日。当宋琦的案子突然柳暗花明之后,林稞才体会到了刘华那种博大、无私的胸怀!感动之余,林稞也很羞愧,她觉得自己眼窝太浅,囿于“私心杂念”太深、太重!林稞放下了所有的顾虑,一心一意想帮刘华渡过难关。

刘华其实一点儿也不孤单,对她最牵肠挂肚的人一直就在她的身边,每天看着她四处奔波,想帮她却无从措手,想替她分忧还不被领情——这个人就是徐刚。

刘华隐隐有所感觉,徐刚现在看她的眼神不同了;时而低眉顺目,时而又含情脉脉。女人一般都很敏感,刘华大致能揣摩出徐刚的意思,但她的内心始终是拒绝的。

徐刚有情有义,为人也很坦诚、热心;虽然他还没有成家立业,但总不能找个“二婚”将就吧?骨子里,刘华是个很“传统”的人;如果先前的身家还在,刘华也许能说服自己,听凭一次“月下老”的“拉郎配”,至少她觉得不会太委屈了徐刚;可现在呢?除了一无所有还是所有一无,徐刚愿意,他的家里人能愿意吗?

刘华既不想难为别人,也不想害了别人。她不断地告诫自己:拒绝还有朋友做,不拒绝可能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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