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玄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是那种活得滋润的女人,因此,无论是心里还是容貌都没得不可方物的女人。
无论世道多么险恶,她们只要用智慧就可以左右一切。不使世事,玷污了心灵。
这与平常儿女,为了世事艰难,卖身也不能左右自己人生是天壤之别。
无论塞外风霜摧残人们的肌肤,但是,由于有着良好的食物良好的防卫措施,丝毫也不能动摇她们的肌肤固有的美丽,这纯粹就是钱的功劳。也就是说,任何天生丽质,在这样塞外环境下,也会被风沙破坏了至少是表面的肌肤。
但是,在这一刻,邓玄觉得连弩弓最美。
因为连弩弓是醉莫笑需要的。
她甚至怀疑,这连弩弓比她对醉莫笑更重要。
从当初设计出连弩弓,醉莫笑的眼神里,邓玄就看出来了。
或者说,邓玄容不得醉莫笑眼里有那样喜爱加诸在别的物事身上,就是没有生命的连弩弓也不行。
但是,邓玄更知道,自己不能厌恶连弩弓,还要殚精竭虑将连弩弓做好,让醉莫笑满意。
是的,比起醉莫笑看别的物事那么喜爱触动自己的嫉妒心肠,让自己的心上人高兴,那才是更重要的。
所以,她不但百分之百的做出来,甚至抱着连弩弓像抱着心爱的人的须发胳膊一样,亲自地给心上人送来。
送到阳关,没有见到醉莫笑,却只是接到了醉莫笑的指令:“玄,送到太阳城堡。我一路在你身边。”
醉莫笑总是那样善于揣摩一个人的心思。
邓玄知道这是醉莫笑的口气,那最后一句话只有醉莫笑才会留下来。
那是一种情商很高的关怀。
而且不光是口头的关怀,而是醉莫笑真的就在自己身边。
比如,这个时候,邓玄就动了心思。
对着下面叫道:“跟住那群人。”
这是一群沙漠里悍匪。
邓玄不看就知道。
从他们身上透露出的强悍味道,邓玄嗅得到。一般的生意人就是带了武功更高的保镖,却都是没有这样野的味道。
天已经过了正午,不会有生意人会出发了。无论怎样赶,都要走夜路,生意人不敢冒这个险。
最主要的是,自己带的保镖,送货的保镖绝对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但是,邓玄就是要这么干。
不为什么,就是要赌一赌,醉莫笑是不是在自己身边。
是的,邓玄就是这样的任性,从小到大就是这样的任性。
沙漠的黄昏很美很美。
太阳城堡那边风雪弥漫,阳光这边的沙漠却是平沙落雁。
是的,在那如血的夕阳真的有排成排的雁在如血夕阳里飞着,甚至发出啧啧的响声。
邓玄命令将马车厚厚的帘子掀开来,她要欣赏这大漠落日伴孤雁,她说太美了。
不过,这也太张扬了。
那本来就急急赶路的那群沙漠悍匪,就盯上了他们,就慢了下来。
是啊,邓玄身上的香味太诱人,在这一望无际,廖无人烟的大沙漠上,飘了几十丈几百丈甚至上千丈远。
所以,随着太阳彻底掉下天际,那些悍匪就离得邓玄越来越近。
邓玄感觉到了是十三个人。
天也渐渐地冷起来,邓玄放下了帘子,发出了一声轻叹,这声轻叹是:“找死啊!”
邓玄的保镖也不是普通人,简单说来,邓玄有钱,邓玄又名声大好,所以长安武林真正能给邓玄当保镖还不是当保镖的人,而是武馆的馆主客串的保镖甚至有的是军方给他配备的有能给九门提督当保镖的人。
所以邓玄专门找了这样一群堪称狂野的人。
按照邓玄的想法,这些人只要和这群狂野的人势均力敌,甚至只要能够抵抗一阵,那么,对于自己就是形不成伤害。
她对醉莫笑有着盲目的自信。
可是,这次似乎不对。
甚至是完全不对。
或者说,不是这些保镖武功不如这些人,或者就算是功夫和他们相当,但是这些人一靠拢就果断地动了手,动手就是杀招,一就杀了三个人。
而且是那种血淋淋,一刀两段的杀招。
而且,见多识广,对人的气味有着特殊嗅觉的人,一下子嗅觉格外的明白起来,扬声大叫:“匈奴人!”
是的,无论杀人的凶残,出手狠绝都不是普通悍匪!
她接连高喊:“匈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