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斯特最终杀死了刺客为同伴报了仇,不是因为他更加强大,而是因为刺客在发动袭击的瞬间就暴露了自己,就像是一条失去了草丛迷彩还被人拔了牙的毒蛇一样。
他后来还被组织贱卖给了地下斗技场一段时间,在那最野蛮血腥规则林立的地方,去靠一双拳头来谋求一线的生机。洛斯特一开始还是一直打输,输给地下世界顶尖选手、输给打起架不要命的亡命之徒、输给明明比自己弱小却耍尽了各种阴谋诡计的卑鄙小人,最严酷的那一会儿他几乎是天天拖着一身伤病上场的,额头在发烧,腹中滴水未进,没有食物、更没有药,每天晚上只能躺在连麦秆都没有铺的石板床上熬过最寒冷的冬天……比赛主办方可不是开慈善基金会的,每一场都打输的人连或者的资格都没有,仅此而已……
哪怕是如此,洛斯特也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不幸”的。
他每天喝着从窗口漏进来的泥水,食物是随处都可见的地衣,如果在墙壁的夹缝之间偶尔看向像是草药的东西的话、就会不顾一切摘来贴到自己背后的伤口上,他依然还记得时刻敬畏着自己的对手,特别是能够将自己逼入绝境的对手,因为有这些人的存在,他才会觉得还能够继续变强,变得更强!
每一个崭新的清晨,迎来的都将是全新的巅峰!
如果非要说为什么的话:
……因为他可是一个,能够将受到所有痛苦以及折磨都转化为强悍肉体的——苦修者啊!凡是没有杀死他的,都终将使他变得更加的强大!
从无胜到无败只需要一战。
他打赢的第一场,对手就是在那间斗技场里被尊称作“最强”的那一位。
一百三十一胜……
这是那间斗技场里,至于还保留着的,有关于洛斯特的连胜纪录。倒不是他不想打的更多,只是在此之前,组织里就已经派人把他从那里接了出去,在出去了以后没多久,洛斯特就又重新看到了那一张张熟悉的丑陋大人的脸孔,就是在曾经他沾上了视觉神经那一天,房间里的同一批人!
——果然,想让这帮疯子研究员放弃他们原本的计划就是在异想天开!
只不过,这一次小白鼠换作是我了吗……
洛斯特轻浮的笑了。
不过是在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结束以后,还要再与自己的命运战上一场罢了!其实在那个时候,他已经拥有可以拒绝这一帮人的权利了,但最后还是选择欣然地点头,接受对方所提出来的人体试验……
——因为无爱,所以无惧!
想来也是自打那时候起,洛斯特便开始一步步迷失自己的本心了罢。历史一度证明了,接连的失败无法遮住一个人的双眼、折断他的脊梁,但连续的成功却可以,短暂的几次顺利便轻易冲昏了他的头脑,让他盲了自己的心。
他逐渐忘记了自己的渺小……
逐渐忘记了曾经的卑微……
傲慢地,心生出渴求一败的念头来……
直到在那一天黄昏,洛斯特见到了“神”!
曾经的据点里漂浮满了各种不可名状之物,有的像是畸形的触手,有的像是创作失败了的油画,变得扭曲的广袤空间似有数亿个的婴儿在同时啼哭、又似莽莽宇宙之中的一粒微尘一样安静,待到静下心来品读以后,忽又觉得这仿佛是一篇足足数以千亿字的长篇佳作,只不过从页眉到页脚都被密密麻麻标注满了如同蚊蝇般大小的“疯狂”二字。
那一天,洛斯特的信仰毁灭了。
不需要任何的语言,甚至勿需发出任何的声音,他便已经泪流满面了,不过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十足的恐惧!几乎什么都没有去想,甚至连那东西的本体都还没有来得及见到,他便扭过身去不顾一切地逃跑,途中跌跌撞撞地碰倒了不少的东西,完全不像一个是久经训练的战士,而是回归了才刚刚从父母的怀抱中被人抢走时的如同婴孩一般无助的状态。
——你到底算是一个什么东西?
在逃亡的途中,他不断地询问自己道:涨了几分本事以后,就觉得有掌握自己、甚至是其他人命运的资格了吗——别开玩笑了!他感到某种支撑自己灵魂变得足够强韧的东西正在褪去,但取而代之的是,整个身体随之变得更加轻盈了起来。
他开始一路往北走。
哪怕在确认了,自己逃脱到安全范围后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因为他很清楚在那一场仪式成功的瞬间,就有一只眼睛标记住自己了……
而那只眼睛的主人名为——
耶特隆!
没错,他就是那位大罪祭司“毒手”特意委托爱丽丝所寻找的分部灭亡时从组织里逃脱的“叛徒”,只不过两人现在都还没有确认,对方已经落入这座名为黑山城的棋盘之中了——命运的顺从者、以及命运叛逆者,这究竟是出于某种机缘巧合,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
——恐惧!
这便是一直寄宿在洛斯特的身体里,紧咬着他心脏,迫使他时不时做出各种疯狂或者不符合常理举动的恶魔。
至少到现在,他还能用一个温柔到近乎哭腔的声音对小金丝雀宣布道:
“是呀,我真的很讨厌……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