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陆方谕点点头,解释道,“我跟二叔分家了,二叔就分了我点粮食,一文钱都没有。眼看着要交束脩了,没钱我就没有书念。因此我便趁着生病在家歇着这几天,试着写了这本话本。”
他拱手朝史源和张忠良做了个揖:“小子拙作能入两位长辈的眼,是小子的荣幸。史爷刚才的赞誉,小子愧不敢当。”
他直起身子,问史源道:“史爷,你说,我这书能不能卖钱?能卖多少钱?应该比抄书强吧?”
史源心里还是不相信这书是陆方谕写的,正想再试探他一二呢。听到这句问话,他顿时哭笑不得:“自然比抄书强,强多了。”
“真的吗?”陆方谕满脸惊喜,“那强多少?如果真赚钱的话,那我以后不抄书了,就写话本卖。”
陆方谕这态度,让史源的疑虑消散了些许。
如果陆方谕是随便捡到一本话本拿来卖,那绝不会说还能再写,除非他不是捡到一本,而是捡到一摞。
可如果是捡到一摞的话,他就不怕这些书是曾经印刷出版过的,别人只是把这故事重抄一遍当作藏书吗?他跟张忠良经营书铺多年,又都是老书客,看过的书基本都有印象,陆方谕是知道的。他得有多蠢,才会把出版过的书拿来充当他自己写的卖给书铺?
在史源的印象里,陆方谕这孩子虽然不算特别机灵,却也不蠢;人品真挚实诚,不是那等奸滑狡诈的。
所以,这本话本真是他写的?
他看了陆方谕一眼,暂且收起眼底的怀疑,开始套他的话:“你是怎么想起写这个的?”
陆方谕挠挠头,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道:“我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写什么,就想起村里老人说的故事,于是就写了这么一篇。”
他露出难以置信又受宠若惊的表情:“我没想到,史爷和张叔对我这本书的评价这么高。”
话本写什么,他斟酌了很久。
原主年纪小,又一直呆在乡村里,没什么阅历,如果写的话本内容超出原主的认知,很有可能会惹麻烦。别的不说,史源和张忠良这两个精明人就会感觉他有异。
另外,这时代的读书人是很重品行的。如果他写的话本,三观不符合这个时代的标准,不说以后他功成名就后有可能会成为他的黑历史。不说远,只说眼前,史源和张忠良这一关他就过不去,两人定然不会收这本书,而且还会对他诤诤教导的。
他思来想去,最后写了一万字鬼怪故事,内容与写作形式,与《鬼吹灯》的开篇相似,以“听村里人说”,“听长辈们说”的形式开头,不光交代了故事的来源,同时也增加其可信度与真实性,容易把读者代入其中。写法虽然平实,实则引人入胜。
古人信鬼神,只要里面的鬼怪有正确的三观,文章主旨提倡孝义诚信感恩,那就没什么大毛病。
陆方谕也是当过《鬼吹灯》的读者的,当时他看这开头的时候就被吸引了进去,自觉他这本《奇闻异志》比原主看过的话本强。对于这一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不过张忠良和史源的阅读反应和高度评价,仍然让他十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