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病着还抄书啊?”大家伙对陆方谕更同情了,看着他单薄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拐角处,又是一阵唏嘘。
陆方辰的脸青一阵、红一阵。
陆方谕照着记忆穿过两条巷子,走了一盏茶功夫,便到了那个叫书香阁的书铺。
这是原主抄书的书铺,老板厚道,知道原主父母双亡,对他甚是照顾。
陆方谕进了书铺,朝柜台上招呼一声:“张叔。”
正给客人拿书的伙计闻声转过头来,看到陆方谕,笑道:“方谕啊,怎么好久不见,你小子干什么去了?”
张忠良如今三十多岁,以前也是个读书人,但天资一般,读到二十多岁也没能考个童生。因家境并不好,迫于生计,便到亲戚家的书铺里做了伙计,在这里一做就是六、七年。
“病了几日,今天才来上学。”
陆方谕说着,站在一旁,等客人走了,这才从书袋里掏出两本书,递给张忠良。一本是他抄的书,一本是他从书铺里拿的样书。
“才一本?”张忠良接过书,惊讶地道。
以前陆方谕拿一本书去,总要抄上三四本,才过来交货。毕竟从学堂里跑过来交书,也是要花时间的。有这时间,陆方谕又能抄上十几二十页了。他舍不得这样浪费时间。所以总要抄了三四本书才来交货。
“我这不是病了吗?都起不来床,我姐不让我抄书。”陆方谕腼腆地笑道。
这虽是实情,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写的字跟原主还是有区别的。
现代人,自由随性,写的字也比较有个性一点。他再学原主的字,也学不了原主那一丝不拘严谨到跟印刷体一般的风格。尽管他有原主的记忆,但终不是同一个人,性格有差异,字也就没办法一样。
他这几天宁愿写话本而不愿意抄书,一方面是因为他觉得话本更赚钱,不像抄书这般只赚个辛苦钱;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真赚不了抄书的钱。
交上来的那一本,还是原主抄的。
抄书看似简单,实则很难。整本书不能有一处错漏,还要处处工整。陆方谕原还打算一面练字一面抄书的,结果发现忙了半天,浪费了无数纸张,只得了三、四页勉强合格的,顿时丧了气。
这年头纸墨都贵,他一穷二白的,浪费了笔墨纸张真是心疼无比。
唉,葛朗台也是被穷逼出来的啊。
“生病了?”张忠良打量了陆方谕两眼,点点头,“难怪我发现你瘦了,人也跟以前不大一样。”
陆方谕的相貌虽没改变,但各人的气质不同。一个古代没见过世面也没自信的乡村小男孩,跟现代成年且颇有成就的博士生相比,气场大不一样,说话做事风格更不相同。村里的那些人知道他分家,还能脑补一下他改变的原因,所以不觉得突兀。这么久不见的张忠良一眼就能瞧出不同来。
陆方谕笑了笑,从容道:“不光病,还发生了一点事。”
他顿了顿,似在迟疑,最后还是道:“我跟叔叔分家了。现在我只跟我姐姐、妹妹一起生活。往后,我就是一家之主了。”说着,他还挺了挺胸脯,一副小少年装成大人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