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要出去,就见陆蔓娘进来了,闻言道:“姐,我已煮了粥在灶上了。你去睡吧。”
“姐。”陆方谕忽然想起一件事,赶紧叫住陆茉娘,“你去六伯家一趟,让方博哥跟先生请个假,就说我估计得三天后才能去上学。”
陆茉娘和陆蔓娘听到这话愣一愣。
大概知道自己念书的日子不多了,原主格外珍惜在学堂的时光,不是迫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请假的。姐妹俩还打算一会儿喝完了粥,陆方谕坚持要去学堂时,劝他一劝呢,没想到他竟然不打算去,而且一请还请了三天假。
姐妹俩对视一眼,眼里都有担忧之色。
“谕哥儿,你是不是不打算去学堂里念书了?”陆茉娘走回床边,问道。
“怎么可能?”陆方谕笑道,“放心,我会继续念下去的。只是咱们欠着束脩,还没事人一般去上学,也不好。先生也是要吃饭养家的,允了我拖欠束脩,其他人再拖欠的时候他就不好办了。”
他做的事,也不打算隐瞒两姐妹:“我想趁着养病这两天功夫,好好琢磨个话本故事。要是能卖到书铺里去,那我的束脩就不用发愁了。”
陆茉娘虽也能做针线活,但短时间内要交上学堂里二两银子的束脩,实在很难,没日没夜地赶工都做不到。毕竟她刺绣的手艺也就比一般人好一点,一张绣帕花上两、三天功夫绣好,除去布料、针线等成本,也就能赚个十几文钱。
为了这事,昨晚她愁的不行,还想着是不是赶紧说一门亲,好得了彩礼钱送弟弟念书呢。
听到陆方谕的话,她心下一松,道:“谕哥儿你有主意就好。不过身子要紧,先把病养好,可不能累着。”
“放心,我知道。”
于是接下来三天,陆方谕就在家里养病。
其实他的病早就好了,估计是喉咙发炎,做了艾灸、吃了李郎中的药,那晚退了烧就没事了。
这三天里,他花了大半天的功夫琢磨要写的内容,又花了一天半的功夫打草稿,再用半日功夫仔细誊抄,一篇只有一万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就新鲜出炉了。
他在现代,是京城大学古典文献专业的博士生,跟古典文献打交道是他的日常,故而繁体字的读与写对他来说毫无压力,常用字他都会读会写;便是毛笔字,他也是练过的,不说多好,这水平放在古代也是不差的。
四书五经,他也通读过。除了四书五经本身,他还看过许多注本。将原主的记忆与他自己所带的知识融合起来,他觉得自己花点时间和精力,再有个好老师点拔一下,将四书五经吃透,考个秀才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字迹跟原主不一样,即便有原主的记忆,他跟原主也不是同一个人,即便模仿来写,也写得不怎么像。
这让他颇为苦恼。
过两天去学堂,相熟的那些同窗一看他写的字,就会发现端倪。他的性格有变,还能推到分家导致成熟稳重上。可短短几日功夫,字迹完全不一样,那就解释不通了。
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与原主的字对比,陆方谕的眉头皱得死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