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凤山在白石城西边三百里,为了赶路,叶知凡花费了二十枚灵石,在灵兽阁租赁了两匹银鳞马。
作为灵兽中最低等的坐骑,与血衣军中那些身披黑鳞、高大健硕的麟马相比,差别十分明显:身披亮银色鳞片,体型不够高大,负重能力较弱,冲刺速度不快等等。或许,相对持久的耐力,是它唯一的优点。
即便有着种种不足,但银鳞马的速度依然要比步行快上许多。正午时分,两人踏入了栖凤山外围的凤山城。凤山城背倚栖凤山,原本是个小镇,但凤霞宗弟子亲属多有搬迁来此地居住,小镇的人数慢慢上升至数千人。
一百多年前,唐思璇的爷爷唐凯接手凤霞宗,应众多弟子请求,与叶家协商在此地建城。叶镇沅欣然同意,不仅在此地设立了城主府,还拨出数十万两白银,作为建城的费用。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如今的凤山城,已是一座人口超过三万人的中等城池。
唐思璇熟门熟路,引着叶知凡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一家门脸考究的酒楼前。从马上的笼子里抱出小云狮,将银鳞马交给门外马童,两人一兽进了酒楼。正是饭点,酒楼中食客却不是很多,一名小二迎了上来,唐思璇选了二楼当街的一个雅舍。
见她熟练地报了五六个菜名,又叫了一壶酒,还给小云狮要了三斤生牛肉。叶知凡笑道:“第一次听你一口气说这么多话。”
唐思璇展眉一笑,轻抚小云狮脑门,露出莹白贝齿,小声道:“家里开的。”
叶知凡哑然失笑,难怪她如此熟悉。不过,这店里的小二眼神差了点,竟然不认识这位东家小姐。
很快,小二将酒菜摆上桌子,唐思璇也不多言,拿着酒壶斟了两杯。叶知凡问道:“会不会醉?”
唐思璇的眸子亮晶晶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抿了抿嘴唇:“甜的。”
叶知凡尝了一口,甜津津的,带着点桂花香,酒味却很淡,味道的确不错。
两人对饮了几杯,举箸吃菜。几道菜的口味偏淡雅,但也做的色香味型俱佳,叶知凡吃得很是舒畅。唐思璇却顾不上自己,将切成细条的生牛肉喂给小云狮。
二楼上的食客不是很多,听动静,大概有五六桌。雅舍并非独立房间,而是以屏风相互隔开,虽然看不见屏风后的身影,但交谈声却清晰可闻。
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传来:“这次两家联姻,还要何长老多多促成啊,拜托了!”
“熊长老客气,有三公子当月老,这事就能成,哪里还用何某多嘴?”何长老的声音沙哑、低沉,就像嗓子眼里堵了东西似的。
叶知凡心里一动,这不是熊开山的声音吗?联姻?巨象门和凤霞宗?不由抬眼看了看对面。唐思璇似乎也被这声音吸引,露出了倾听的神情。
熊开山语带笑意,十分客气:“三公子可说了,他只牵线,成不成的,还得看唐宗主的意思。唐家二小姐,熊某也是见过的,聪慧过人,美貌无双,修行天赋上也非常了不起。”
何长老低沉的声音答道:“那倒是!只可惜不是火系天赋,这是随了夫人啊。说起来,巨象门在犁昌国也是数得着的宗门,我家小姐配贵门少主,倒是门当户对。”
熊开山得意道:“那是!我家少主仪表非凡,身具水、木双系,天赋出众。今年才二十,前几日便已突破至拓脉九阶,丹鼎在望了。放眼犁昌国年轻一辈,那都是拔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