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 三国公会(1 / 2)火腿炒西瓜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张明好久没见妹头有这种想早点“出狱”的情绪了,因为呆在这里她吃喝玩乐样样有,特别是张明有了不错的收入后,她都已经乐不思蜀了。

现在又出现这种情绪,明显是张明刚说的“三国公会”确实让她也感到紧张了。

张明把她抱回来,坐在沙发上,故作惊讶地叫道:“哎呀,敌人很可怕吗?连道家第一小神童都怕了?”

激将法果然好用,妹头顿时就哼道:“切,我才不怕哩,不就三国公会嘛。”

“那不就对了嘛,淡定一下。你先给我说说,这三国群英公会到底是什么来头。我记得我玩过一款游戏叫三国群英传,倒是挺好玩的,每个武将都能打秘籍放出华丽的大招。”

张明故作轻松地笑道,但是听妹头说着说着,他那轻松的笑容就渐渐地消失了。

“上次其实有跟你说过的,仙界的大势力构成,除了少林寺那几个六个古老的大门派,还有两个著名的大公会,都是大神仙抱团取暖,他们所有成员入会后就弃了本名,改用公会代号,见面和行事时也都是戴了川剧面具的。

其中一个公会,大神们的面具代号全是三国时代的武将名字,所以被称作三国公会。公会和六大门派最大的不同就是,六大门派人数多,弟子是自己培养的,实力从低到高参差不齐。而三国公会,人数很少,但全是大神,没有一个小仙!”

“为什么全是大神啊?”

“我之前跟你说过‘打榜族’吧,有些好战的神仙非常喜欢找身价高的神仙来挑战,以证明自己的实力。大神们对这些打榜客不胜其烦,他们被多番打扰之后,最终选择一起抱团抵抗了,这便是公会成立的初衷。好战的打榜客一看大神们都抱在一起了,他们也不敢再去骚扰,免得招来一群大神的围攻。”

“可是,桑尼的妻子没有武将代号啊,是个数字啊!”

“三国公会发展到如今,为了维护日常运营,就招募了一些新神仙,佩白色面具,他们没有武将代号,都是数字代号,负责一些累活脏活,毕竟那些鸡毛蒜皮的事,会长也叫不动大神去做。”

张明点点头,迟疑道:“呃……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白面具都是基层,实力很差。”

“相对金字塔顶层那些大神来说可能有差距,但是相对于你来说,白面具一样是大神。毕竟仙界都流传一句话,‘水浒有猛将,三国无弱者’。”

等妹头细细地说完之后,张明心里觉得好苦啊,怎么这对降头师夫妇,老婆的实力比老公还强呢,桑尼有这样的老婆干吗不去吃软饭呢,还出来给汤曹打工。

他默默走回房间拿出自己的书包。

妹头惊问:“你要干吗?”

“收拾细软,准备跑路!”

“妈耶!”妹头立刻抱住张明的大腿,挂在上面喊道:“你个没良心的,你要扔下这么可爱的宝宝吗。”

张明哈哈一笑,然后把妹头取下来,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笨呢!我怎么会丢下你,我要出去买法器了,你不是说要布下阵法吗,事不宜迟,我得赶紧把东西买回来,把我们的基地升级一下!”

妹头抓住他的大腿死活不松手,嚷道:“我不信,你出去就不回来了,你肯定要自己一个人跑路了。”

张明蹲下来,和妹头平视,他的表情变得认真而庄重:“妹头,哪怕现在有人在外面拿着导弹对准了这栋房子,如果我确定无法阻止对方,我一定会回到这里,在生命的最后,和你一起吃最后一顿肯德基,迎接我们的末日,我不会丢下你,不管是什么危难,永远不会!”

多么患难见真情的一幕,张明都快被自己感动哭了。

妹头大眼睛眨了几下,忽然她惊喜地破涕为笑:“你是说待会去买肯德基?我可以选香辣味的巨无霸汉堡吗?嗯嗯,管它洪水滔天呢,宝宝先吃了再说,你可别骗我,记得买。”

张明恨恨地给对方的脑瓜子敲了个爆栗,这小丫头,我这么感动人的一番话,她就只听见“肯德基”三个字。

“赶紧把要买的法器写到纸上。”张明把纸笔扔给妹头。

“好咧!”妹头把要买的法器都写好后,张明便带上纸匆匆出门了,上了部出租车直前往凤岗镇的古玩市场。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张明不想把买法器的事拖到明天,因为这是性命攸关的事。他知道,桑尼今晚不能回汤家复命,汤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下一次出手的必然是这个NC县榜第一状元。

只有赶紧在家里布下阵法,才有机会挡下汤曹,与及挡下其他各种各样可能会杀来的强敌。

在车上,张明打开纸,看了一下妹头要他买的法器。

常见的东西有红线和朱砂,少见的法器有三清铃、雷击木和古董铜钱,幸好没有让张明去找黑狗血、牛眼泪和童子尿,这三样宝贝在茅山系的道术是经常要用到的。

因为张明已经解锁了初级阵法学,他看了一遍所有要买的东西,大概就清楚了,妹头是打算布一个“杀气警示阵”和一个“道家聚元阵”。

【杀气警示阵】,一个已经失传的古老法阵,一经布下,可以监控到阵法周围的杀气和恶意,只要敌人靠近,法阵的那个铃铛就会响起来,敌人的杀气越重,铃铛就会越响,隔的老远就可以感受到。

【道家聚元阵】,也几近失传,只有某些道教大门派还懂得制作的阵法,这是一个经典阵,它的作用是聚集周围的元素和灵气。

元素是什么呢?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