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突然之间想到了送什么合适了,但是胖子还是想捉弄她一下。
“这锅肉就是啊。”
达叔女儿:“......”
不一会儿,胖子看到她手上触手状的血管已经蔓延到手腕,知道如果再拿不出什么东西来就要被揍了。
“别别别,有的,有。”
胖子屁颠屁颠地去把他的复合弓拿了出来,他记得那次被老莫关在第三区前哨站的隔离房里头,通过刘莎的努力,他终于吃饱喝足之时,刘莎在他提到那把复合弓的时候,眼睛里头有羡慕,也有希冀。
胖子拿过来装复合弓的盒子之时,依然没有递给刘莎的意思,毕竟是价值两百粮票的东西啊,胖子感觉心在滴血。不过胖子知道送给她很划算,因为这东西他不会用。就在胖子正要准备递给刘莎的时候,他手里的东西被刘莎一把抢了过去。
“莎莎,我的力量可是只比鲁尔少一点点,你这么搞不怕我弄你么?”胖子笑了,他没有因为东西被抢而生气。因为这就是他喜欢的风格,她想要的,她都回去争取。
“你又不会对我生气,我心里清楚的。再说了,我又不是白要你的。”刘莎解开了她衣服的领口,拿出了她脖子上戴着的那个十字架项链。
胖子知道这女孩子看到他的复合弓,还有这把弓的价格,两眼放光那倒不至于,不过心里喜欢还是被胖子捕捉到了。这种精巧的玩意儿,又带着实用属性的,是为数不多能让她心里一直都在惦记着的。
“喜欢的话我可以和你换,换你那把狼牙棒。这东西上次你背我的时候我看到过,你匆匆忙忙就把它收起来了,应该很贵重吧。”
胖子越来越喜欢这个在待人接物上成熟无比的女孩子了。
“我狼牙棒的话你可能用不了,弓是我的了。恩,这个送给你,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她告诉我这个项链会带给人幸运,能够在无路可走的时候找得到路。”达叔女儿说完,便将那个十字架形状的项链套在了胖子的脖子上。
“喜欢么?”
“很喜欢。”胖子很开心,但是刘莎却很不满意。
“我亲爱的小跟班,你应该像你唱的那些歌一样,想一想那些优美的句子,来哄一哄我了啊。”
“我亲爱的神赐者老婆大人,我很喜欢,这个十字架你为我戴上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就像我的母亲送给我的一样。”胖子实在无法与凤凰传奇和方文山并肩,想到这样的句式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好啦好啦,知道你不会说话,我很满意了。”刘莎不是因为胖子的句子满足,而是因为前面的那声莎莎,还有这次“亲爱的神赐者老婆大人”。
“要把你那个价值二百粮票的复合弓亲手送我了,心疼不?”
胖子第一次看到达叔女儿笑,和那个在毒尸群里七进七出比起来,她的应变与博学以及人情交往,又是另一个让人心动的地方。她不是最好的那个,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大家族背景,但是她就站在那里,用无声的语言告诉胖子,不要见怪她平庸的外表,不要见外她可靠的灵魂。
“它一直是我的,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就像这个项链,它也一直是你的一样。”胖子站住了,达叔女儿也站住了,他们第一次有这样的默契。胖子从他的怀中掏出了那个十字架,黑夜太黑了,胖子都没看清楚这小东西为啥就值二百粮票,就稀里糊涂地把这小玩意当二百粮票换掉了,但是胖子从未因此后悔。他小心翼翼地将这个精巧的小东西放在了达叔女儿的手中。达叔女儿的脸上由期待,变得惊慌失措起来。
“你不喜欢这个东西可以还给我,我,我再找找别的东西给你。要是,要是你真的心疼那个弓我不要也行,别,别把我的这点小心意还我好么?”
还是那个带着嘶哑,还有柔韧的声音。胖子没有说话,他只是轻轻的,就像儿时他吹的蒲公英一样。
胖子轻轻地说,没有没有,他很喜欢这个东西。
他也同样不知道如何表达他的心情。他也很想告诉刘莎,不要见怪,不要见外。他和刘莎沉默了很久很久,他才想到如何化解尴尬。
他将达叔女儿打开的手掌合上,又把自己宽大厚实的手包裹在了外头,抚摸着她指尖凸起的血管,这些血管已经由指尖,开始蔓延向了手掌。
“它一直都在你这里,就像我一直都在你这里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