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萨姆尔的外貌,比起约翰来,充满了特点:身材偏瘦,戴着无框的眼镜,留着有点长的山羊胡子,穿着西服夹克,看起来像个古代的文官。但是,他作为奢侈品和珠宝商人,朴实的装束其实都是高档的品牌货,身上的项链,戒指,耳环也是一样不少。
一边约翰的样子就普通得多,看上去就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发福中年人而已,头顶也已经有了进入“地中海”阶段的趋势。
接过话筒的萨姆尔变得充满了热情,一开口的嗓门也是提得相当得大。把沉迷平板电脑的格劳克斯吓了一跳。
“谢谢各位送给哥哥的掌声,虽然距离上次我来龙门已经过了很久,在坐的各位可能都不知道我这个小胡子什么来头了,所以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确实是准备过的讲话呢,而且似乎还挺刻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皮克想到。
“皮克,其实,我可以陪你去别的房间吃……”诗怀雅有些敏感小声说到。
“没关系的,老姐,我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逃?”
皮克淡定地回答到。
说来,这种喜欢张扬性格的叔父,他居然没怎么听说过。
看来诗怀雅家族虽然生意上互相帮助,但实际上互相之间的联络并没有那么多。
即使皮克翻遍了自己过去的记忆,也没有寻找到关于这两个叔父的清晰记忆。
虽然他的精神矩阵有百科全书级别的知识量,但内容的排布却是杂乱无章的,想要强行找出需要的线索,如同海底捞针一般,是概率小而又耗费理智的事。
反而,使用精神矩阵后,皮克会记住很多流行的梗,因为那些的受众广,所以即使他不去注意,也会印在脑海里。
“窝窝头,一块钱四个,嘿嘿!”
“中秋节到了,我向佛祖许愿,佛祖说,我可以让你许个愿……”
“这就是你分手的借口??如果让你重新来过??”
这些该死的杂音从我脑袋里出去啊!皮克心里默默吐槽到。
但是,如果在一堆具有差不多记忆或技能的人中间,皮克就会学习的非常快。
在罗德岛期间,跟着医疗组和总是满手血的华法林,他学习到了解刨学的知识,知道了如何对敌人身体造成有效的破坏,在诺亚和其他狙击干员那里,学到了射击的技巧。当然,因为涉及到肌肉记忆,真的想成为神枪手还是需要练习的。
还好,这个中秋节宴会里邀请的都是有关的精英人士,只要读取他们的相关记忆,拼凑出两个叔父的形象是不奇怪的事。
通过周围的人,皮克知道了这个萨姆尔叔父情况。
就像大部分人只记得最高山峰是珠穆朗玛峰一样,商界往往也是这样,领袖人物往往能获得大部分的镜头,很容易引领投资者的潮流。
萨姆尔虽然也已经相当富有,但他对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地位很不满。一直以来,他都渴望得到超越自己哥哥的认可。
但是,他的业务能力确实比不上哥哥约翰,无论他再怎么拉拢其他人,最终家族投票还是会选择约翰作为领袖。
如今,他们已经成了家族的长辈,约翰的实力也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理论上,不出现什么重大失误的话,商会领袖基本就轮不到萨姆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