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四章 天命之子(2 / 2)上林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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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过头想想,刘秀死后数千年尸身不腐,一点性灵不灭,那玉玺又是个了不得的法宝,历七千年,破茧化蝶,修得铜尸之身,这般经历,就连杨肆都相信刘秀是天命之子。

“小友了解我的过去?”

刘秀讶道。

“如果那人就是你的话,你是上一个世代受人赞颂的贤明君主,你出身贫苦,但天资卓越,结束战乱,中兴汉室……”

杨肆把刘秀的平生事迹和盘托出,同时,他想到了穆王。

穆王、光武均是尸身不腐,保留性灵,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帝王并未真正的死去?

而且他隐隐有种感觉,穆王与光武的出现,绝非偶然,仿佛有一张无形的手在操控这一切,突然,杨肆想到了秦始皇陵,作为千古一帝的秦皇,会不会也没真死呢?

陆嫣却是诧异的看了看杨肆,如此辛秘,娓娓道来,杨肆在她眼里,更加神秘了。

刘秀也沉默了许久,才叹了口气:“千年苍桑,弹指而过,山河不复,人亦非人,想不到我刘秀还能再活一世,此皆小友之功,请受我一拜!”

说着,就要拜下。

“不敢当,只是机缘巧合,尊驾莫折我阳寿。”

杨肆连忙避开,这真是开玩笑,无论是从年龄、修为还是身份来讲,这一拜是万万当不得。

刘秀也不坚持,袖子一甩,从冥尊那儿卷来的宝物落到地上,便道:“这四件宝物我大概看了下,都是法宝,此剑能加持攻击,若有火属性灵根,可发出魔炎,此铠,能加持防御,堪称金钢不坏,此靴,能加持速度,此氅,可变幻人的气息和外形,咱们分了罢。”

陆嫣望向了那把剑,她修有剑丸,对于剑器,有着说不出的喜爱。

“既然如此,我们不客气了。”

杨肆微微一笑,看向了陆嫣。

“那我……就拿这把剑好了。”

陆嫣咬了咬牙,把剑摄了过来。

“我拿靴子!”

杨肆也不客气,取了靴子,对于他来说,速度增加了,无论是进攻,还是逃跑,都是必不可少之物。

刘秀拿了铠甲,看来是下定决心走肉盾道路,随即道:“我观小友面相,命途坎坷,此氅能遮掩身份气息,关键时刻,或能救得性命,也由小友拿去罢。”

“嗯!”

陆嫣点了点头。

杨肆天生喜欢这类打闷棍专用的装备,手一抄,把那血红大氅拿到,就觉得入手柔软轻盈,似是没有重量,不过眼下不是研究的时候,转头问道:“尊驾对未来的行止有何打算?”

刘秀道:“你说阴丽华是我的妻子,我有预感,她可能和我一样,没有死透,我会在附近找找,今日就此别过,他日有缘再见,告辞。”

说完,刘秀大踏步走了出去。

陆嫣并不了解刘秀的为人,面对一具铜尸,压力还是很大的,直到此时,才松了口气,问道:“我们呢,要不要现在就走?”

杨肆沉吟道:“先熟悉下法宝吧,炼化了再出去,许逊也得重新葬下。”

“嗯!”

陆嫣点点头道:“我们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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