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进县城(1 / 2)幻世一支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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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当清流和杨木赶到的时候,进城的队伍已经准备好了,等他们一到,领头的吆喝一声便出发了。

此时天才蒙蒙亮,一行人便踏上了去往县城的路,羊城是方圆三百里内唯一的城市。

羊角村地处略有些偏僻,距离羊城有八十里地。加之城内住宿太贵,一般都是当天来回。

要一天往返,必须要早上天不亮就要出发,这样才能在天黑之前赶回来。

若是有马匹,来回的速度来回的速度倒是可以快很多。

不过一匹马要二十两白银,这对于羊角村的村民来说,那是一笔巨款,根本不可能拿出来。

只能靠两辆牛车拉着要进城贩卖的东西,人只能靠步行。

这次带队的是村里最强壮的猎户,之前上山打猎也是他带的队。

这次成人队在羊山深处运气不错,猎到了了一只豹子,并且一身皮毛都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虎豹的皮毛天生俊美异常,是许多权贵人家的喜好之物。

一只完整的豹皮可以卖到六七十量白银,可以买两到三匹马了。

一般往常时候,村里两三个月进城一次,猎头是很少跟着一起去。

也正是因为有这豹皮,猎头今天才跟着一起进城,毕竟这个东西对于羊角村的来说,这对常年生活在羊角村的村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收入,路上出了什么闪失就不好了。

六七十两白银,若是不上山打猎,寻常农民十年都积攒不到这么多钱,若是时常上山打猎,运气不差的话,五六年到是可以存到这么多钱。

但上山打猎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和单纯的耕种不一样,上山打猎,时常会发生危险,甚至搭上性命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一次,运气不错,成功猎到了豹子,虽然有人被豹子擦了几道口子,没一个月是不能完全复原,但至少没有人受重伤,已经算是不错了。

等把豹子皮毛卖了,到时候一起上山的几个人都能分到不错的收入,比得上两年三年的收入了。

一行人走了快两个时辰,在路边的一处废弃凉亭休息了下来,吃了一些干粮便当作今天的上午的伙食。

“小木若是你一会儿走累了,你就到牛车上去坐一会儿。不必跟着我们一起走,毕竟你年纪不大,身体还没有完全长开,这样跟着我们长途奔走,太难受了。”

这次进城只有杨木一个小大人,有村民关心杨木道。

“田叔不用了,现在我好歹也是个半大人了,这点路还是走得。”

上次杨木去县城的时候,便是因为体力不支,最后坐着牛车才坚持到县城。

不过现在的杨木今非昔比,他自信经过羊山一行,在力量上绝对不比在场的任何一位村民弱,自然也没有上牛车的打算。

吃完了干粮,稍作休息的一行人又开始向着县城快速行去。

长期打猎和耕种的村夫在身体素质方面都不弱,体力一般的人说实话还真不一定能跟得上。

这样的速度下杨木不光跟得上,甚至还有些轻松的样子,倒是让队伍里其他人啧啧称奇。

其他十二三岁的孩子跟着一起去阳城也不在少数了,能像杨木这样轻松的到真是少见。

“小木你本身的身体素质也不赖呀,看来前几天在羊山上猎到那只野猪也不全是运气使然。”

杨木第一次上山就抓到一只大野猪的事情,在村里早就流传开了。

若不是杨木这两天一个人钻研葫芦的事,早就给人给村民们围起来刨根问底,了。

不少人都认为杨木运气好,野猪自己摔下断崖摔死了,包括一些老猎人也有这么想的,不过从今天杨木的表现来看。

至少在耐力方面杨木已经要比大部分同龄人要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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