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族,不就是当年为了抵御外敌,而自愿牺牲血脉的人们吗!
结果,我们却连能生存的地方都没有吗?!
为什么我们要被称呼为魔族?
为什么我们要被屠杀?
我们明明就什么都没做过!
如果不是父母教育他要仁慈,他枪口对准的绝对不会单单是烧杀抢掠的马贼山匪。
村子没了……
家也没了……
但,弟弟还在……
那些马贼,当时没有在他的面前杀了他的弟弟,而是将他带走。
晕厥前,他确认是听到了‘要把他培养成人,才能拿来做仪式’。
从那开始,他便和马贼山匪结下了不解的深仇。
为了寻找至亲,也为了给村民复仇。
于是,他成了马贼的猎人,山匪的屠夫。他用子弹贯穿了一个又一个狂笑的脑袋。
告诉他们,天道还在!
而五年前,他恰好来到了这里。那个时候,他的枪里装着上上膛的子弹,手里握着磨好的匕首。
本以为这又是一处烧杀抢掠的马贼窝点,但当他来到里面看到那些泥巴捏的房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
这些人,也不过是一些逃避在世事的普通人而已。
和自己当年的村子一样。
他们是无辜的。
他们手上没有沾染过善良人的血。
他们和记忆里的村民一样,只是想躲在一角,好好生活。
于是,他将枪里的子弹下膛,匕首归鞘。
他还和这些村民一起为自己捏了一个土房,在这里,握着刀的手掌也握过锄头,勾动扳机的手指也揉过面团。
这里,让他有了熟悉的归属感。
自此以后,无论他去哪,去多久,杀多少人,是否找到弟弟,他最后总会回来看上一眼,居住一阵。
他喜欢这里!
于是,他教会了那些村民使用弓箭,让他们学会了如果保护自己,即使他离开这里,这些人也能保护这里。使他们不受到一丝伤害。
但,这里仍不是家。
母亲说过,有亲人的地方才能叫家,没有亲人的地方,只能叫房子。
所以,他要先找到弟弟,再留在这里。
他曾经规划过,如果能找到弟弟,就和他在这里生活。
然后,娶一个不嫌弃他魔族身份,不丑也不美的女子为妻,然后繁衍后代,世世代代躲在这里,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但是,现在……
有人要打破这份平静,当看见那五十多道闪烁的黑影时,他知道,他规划的未来没有了。
他明白,这里平静的生活结束了。
百里守约眼睛里透着彻骨的寒光,凝视着那分散的人群。
他对魔族这个身份即憎恨,却也感激!因为流淌的血液,他有了不同常人的外形,但,也获得了异于常人的能力。
他能在漆黑的夜晚看清树叶的纹路,也能在嘈杂的闹市听到远处微弱的喘息!
他是个天生的猎手。
他拿起了那把泛着银光的火枪,架在了肩膀,用漆黑的枪口对准了远处的黑衣。
“该死的杂碎!”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