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牧之在客厅,跟王俊才说‘我出去玩会儿’,王俊才就说句‘出去吧’,看都不看孩子一眼,你说这样对吗?外面这么多闲杂人等,能让小孩自己出来跑吗?最起码得看着点吧!”大哥拽着我说。
我不喜欢别人离间我和朋友的关系,但大哥不会说谎,又出于对侄子的关心,我也不能说什么,不置可否地跟着他往停车处走。
王俊才这是选的什么地方,房子里面挺好,外面像万村大街,南北都是低矮的平房,一家紧挨一家,规划还没有栅栏村好,这不就是农村吗?
停车的地方有一间小商店,比农村的小卖部上档次、够规格,敞开式临街柜台,柜台上方盖着黄色的遮阳伞棚,后面站着年轻、漂亮的老板娘。我本来想给大家买点吃喝,但越看老板娘越觉得眼熟,仔细搜索回忆,似乎大学正门前开过商铺的。正犹疑间,老板从商店后面的山坡下来,进入商店,我这才确定,就是他们。
我走过去,热情地伸出手,紧握住老板,激动地说:“你还记得我吗?以前你们在我们学校门前开店,咱们还一起撸过串儿。”
“记得,怎么不记得?”老板晒得黝黑的脸充满笑意,“一晃十多年了,没想到在这看见你。”
“我更加想不到,你们怎么到这开店了,以前的店不是挺好吗?”其实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从城市开到农村了,这地方能卖多少货。
“那个店是挣了不少钱,但是街道改造,我们的店就关了。后来辗转几个地方,一直到了这里。我们在这也干了好几年了,虽然赚的钱不多,但是自由自在,没人管。”老板依然笑着,但我总感觉里面有一丝酸楚。商店里的货品不全,门可罗雀,农村消费力比城市差得远,日子怎么可能过得好呢?
“这山上有个好地方,特别适合烧烤,有空了我来找你,咱们撸串。”我特意保持着热烈气氛。
“行啊!我还要上山一趟,不能跟你多说了。”
老板又上了山,我觉得他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都还算不错,步伐依然强健。
“爸爸,我拾了一根钢筋,咱们带回去吧!”王牧之跑过来,手里持着一根螺纹钢筋。
“咱们车装不下,就是装下也有点危险。”我接过一人多高的钢筋,这东西按说很值钱,不会随便丢弃,会不会有人过来找?
商店门前地上铺着砖,因为刚下过雨,砖缝间泥土湿润蓬松,我试着将钢筋一头插进砖缝,慢慢往下按,结果很轻松地按进去多半截。藏在这也挺好,下次过来再拿着,想到这我继续按下去,直到尽根没入,怕以后回来不好拿,我又拔出来一点。后来想想,露个头终是容易被人发现,不如做个顺水人情送给老板,让他们卖废品。
我拔出钢筋,转身来到柜台前,将其送给老板娘,老板娘拦住我,说要送我回礼。我美滋滋地想,她开商店的,会不会送给我点吃喝,省得我买了,这截钢筋至少能换几袋小零食吧。没想到,她转身从后面的桌上拿起一把正在择的长豆角,我有点失望,难道送我一把豆角,让我回去做饭?我太高估自己了,她竟然从中拿出一根剖为两半的豆角,随便团了团放在我右手心,我伸过去的左手只能无功而返。
这老板娘太扣了,亏她长这么好看。我把豆角塞在衬衣口袋里,带着王牧之开车回家,大哥依然骑着摩托车在后面跟着。到家后,克用正在院子里摘豆角,我想这次可以用上了,蚊子腿也是肉,放在一起就不显少了。
“我这有一根豆角,给你一块儿洗了吧。”我抬手从衬衣口袋里掏出,准备交给克用,但总觉得哪不对劲。定睛一看,哪里是什么豆角,而是一根剖为两半的嫩芹菜,这是从何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