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三人又跟以往一样聚在一起。
面前是一座占地近百米的人工湖,旁边堆砌着假山。
低垂的杨柳树下,上身套着蓝T恤,穿着洗的有些泛白的蓝色牛仔裤,苏元坐在一块小型的太湖石上面,两手撑在身后,身体后仰,垂下的小腿来回悠晃,嘴里叼着一根草棍儿。
俩女孩除了上身的小翻领短袖的颜色不同,一水绿,一浅粉,下身穿着同样的乳白色七分裤,双腿修长笔直,尤其是孙浣,那双长腿简直美的令人窒息,令他的目光忍不住频频窥视,流连忘返。
“大后天的文艺表演你们俩准备表演啥节目?”
“二胡。”宋雅纤细的玉指绕着垂在胸前的一缕细发,在挺秀的鼻梁上滑来滑去,“我不想跳舞了。孙浣,你呢?”
孙浣靠在垂柳树干上,手指也缠着发丝在耳边绕来绕去,“还没想好,钢琴,小提琴,都会一些,唱歌也算凑合。”
苏元惊讶道:“哎呀,孙小浣,没发现你还是个全才呀!”
“那是,你没发现的多着呢。”女孩下巴抬起,傲娇地道。
苏元故作沉思状,摸索着下巴,盯着女孩妖娆有致的娇躯,审视的目光从上到下。
“不怕有生命危险,你尽管试试。”女孩目光清幽,嘴角噙着冷冽的笑意。
“别说我们了,你呢?”宋雅俏目盯着苏元,清澈如水的目光当中,隐含着一丝期待。
“这个……”苏元挠挠脑袋,他还真没有什么才艺,画画可以,那是他可以混到钱的拿手本事,可要说表演个节目啥的,那就傻眼了。
苏元迟疑犹豫,宋雅的目光随即暗淡下来,孙浣慢慢咬住嘴唇,盯着苏元。
女孩对某个男孩有好感,或者说喜欢某个男孩,会希望他各方面都厉害,最好多才多艺。
成熟男女之间的爱情,不仅仅是柴米油盐,娃娃尿布和奶粉,还有浪漫。
女孩们亦如是。
感受到女孩们的心思,苏元尴尬地小声道:“要不……我唱首歌咋样?”
“唱歌?”俩女孩彼此对视一眼,虽然表现的不是那么明显,但目光中多少有些失望。
苏元微笑道:“一首你们从未听过的歌。”
嗯?俩女孩眼睛绽放璀璨亮光。异口同声的催促,“唱给我们听听。”
“好。”
要说前世苏元活着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那就是《成都》。
语调简单,悠扬婉转,朗朗上口,百听不厌。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不知道是不是重新来过的关系,苏元把这首成都唱的几乎唱出了原汁原味,那低沉的饱满沧桑的嗓音,那难言的温柔,把整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沉浸在自己的歌声当中,眼前一切变得光怪陆离,他仿佛又回到了前世,又回到了那个颓废的日子……
眼睛湿润了,泪水情不自禁的滑下脸腮。
宋雅美眸含着泪花儿,走过去握住了那只男孩的大手。
孙浣刚动了动脚步,看了眼宋雅,动作又停了下来,紧紧咬着嘴唇,看向唱歌男孩的目光极其复杂。
歌曲唱完,苏元才感觉到手里多了一只滑嫩冰凉的柔软小手。嗓音干涩地道:“很难听是不是?”
宋雅美眸含泪,摇摇头,“很好听呢,苏元,这是你自己创作的么?”
美丽女孩的这句话,立即就把苏元的感慨和沧桑以及悲恸的昔日回忆立马抛得无影无踪。
尴尬点头,心里暗道,抱歉了雷哥,剽窃了你的大作。
孙浣深吸口气,下巴微抬,清眸看向苏元,声音清冽脆美地道:“你能写出这首歌的配乐么,我觉得用吉他伴奏最合适,这首歌应该属于民谣。”
听了孙浣这番话,苏元立即对她敬天人,这妮子太有水准了,前世里的这首歌正是吉他伴奏的民谣。
“配乐不是我的长项,要不你试试?”
“好。到时候咱们两个合作,我弹吉他,你来唱。”
宋雅顿时眼前一亮,禁不住地期待道:“这个主意好棒,到时候一定是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么?
孙浣目光看向眼前这个纯真可爱毫无心机的美丽女孩,心里微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