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
就在这时,一声大喝陡然响起。
哨探闻声立时放下长刀,侧立一旁。
不远处,一名青年将军领着一队徒卒,踱步而来。
这将军生的嘿呦皮肤,五官如刀削般棱角分明,表情肃穆,身穿甲胄,腰缠佩剑,脚步敦厚,锋芒逼人,典型的军人形象。
特别是临进身前时,陈泽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一股沙场肃杀之气随之铺面而来。
看的出来,在战场上,这人会是一炳杀人如麻的锋锐尖刀。
相比这名将军,在他身后一众徒卒们也各各身强体壮,黝黑的皮肤,轧起的肌肉,不少人的手臂和脸庞上,还残留着一些刀剑所留下的残痕。
一看就不怎么好惹。
给人感觉就是,这绝对是一支曾经从尸山血海摸爬过来的劲旅。
“归义卫指挥使沙翰,拜见官家,麾下无礼,还请官家恕罪。”
那将军临到跟前,双手抱拳,躬身一礼。
声音铿锵有力,如雷如钟,尽显自信。
“沙翰?”陈泽若有所思,好似没听到似得,眼神微眯,上下打量,见此人眼窝深陷,鼻梁挺直,似有几分白种人的血统,遂疑问道:“你不是夏人?”
沙翰身躯一颤,似是被人踩到了痛处,头颅略微低垂,原本自信的目光随之黯淡:“是,卑职是。是以故亡族,博格族人,麾下也俱是博格族出身。”
博格人?陈泽想了想,他倒也听李全忠提起过这个民族。
这一族落长期生活在周、康、乌述三国交界的毛苏里沙漠中,环境恶劣,民风彪悍,常成群结队,劫掠往来客商,这给依靠商路依存的康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创伤。
康王慕宏悲忍无可忍,遂率康兵七万,讨伐博格,那一战人人都觉得他是大题小做,面对一支区区不足八万人的小部族,如此的大动干戈。
可是其结果,却几乎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这一战,博格非但没有战败,反而在他们擅长的大漠之中,依托有利地形,熟悉天气的便利,连战连胜,打的慕宏悲几渡丢盔卸甲,狼狈逃窜,连其长子慕日烈都在一场突袭中被马刀斩下了脑袋,最后更是逼得他带着两三万残兵灰头土脸的逃回了康国。
自此以后,所有人都开始对博格这个小部族刮目相看。
任谁提起博格两个字,都会发自内心的竖起大拇指称赞。
然而,慕宏悲回到康国后,并没有就此放下讨伐博格的夙愿,他发下宏誓,立志此生必要剿灭博格。
此后五年,康国接连多次发兵攻打博格,虽屡战屡败,却逐渐在战争中占据优势。
博格人少地薄,根本禁不起如此惨烈消耗。
很快,在嘉德四年,也就是三年前,慕宏悲所率康军,成功攻入了博格的总寨博日达,斩杀平民三万,连带着其寨主一家也被屠戮殆尽。
只余万余残兵妇孺逃入了周国境内。
当时的大周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原则。
第一时间就派人接纳了他们,并且还顺势收编了他们残余的军队。
按理说这帮博格人绝对都是骁勇善战的勇士,就算不被重用也不至于被边缘化才对。
可是陈泽看到他们现在的处境,却是暗自摇摇头,看来这些异族在军中没少受到欺负和歧视。
不然怎么会被发配到敖仓这种一般由杂兵驻守的地方后勤。
前身所统治下的朝廷真是让人不可理喻,居然将这样一只历经百战的劲旅,放在这里发烂发臭。